中国自古便注重家族传承,尤其是在育儿方面,古人们付出了极大的心力与智慧。自周代以来,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育儿体系,甚至细致入微的胎教法则,使得我国的育儿水平远超他国,领先时代。然而,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上却出现了大量的“弃子”现象,甚至严重到国家不得不采取政策加以管控。那么,这一现象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社会背景与历史原因?
自东汉末年起,中国进入了漫长而动荡的战乱年代。除了西晋短暂的统一,全国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分裂与割据状态。不断的战火不仅使得人民生活困苦,且各地人民为了躲避战争的蹂躏,不得不四处迁徙。在战乱的最前线,孩子们往往成为了沉重的负担,许多家庭因此选择抛弃孩子以减轻负担。
在三国时期,曹魏的大臣王粲在其《七哀诗》中描述了一幕悲惨的场景:“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顾闻号泣声,挥涕独不还。”这描绘的正是战乱中的百姓将孩子遗弃在荒野的惨状,曹魏大臣们的政论中也常提到这一现象,说明弃子已经在当时普遍存在。
进入南北朝时期,由于南北政权长期战斗,战区百姓经常被迫逃难,民众处于极度贫困和恐惧之中。每当军队经过,许多妇女将刚出生的孩子放在篮子里,丢进河中,边说边走:“贺汝先登仙堂,我寻后就汝。”在她们看来,带着孩子逃亡就是送死,而将孩子投江,也许能被好心人救起,这是孩子唯一的生路。
例如在侯景之乱期间,南朝百姓经历了巨大的灾难,农业生产遭遇重创,百姓生计无着。因饥荒严重,甚至出现了“易子而食”的情形。这些悲剧反映出战乱给人民带来的深重苦难,孩子们成为了无法承受的沉重负担。
同时,魏晋时期流传下来的志怪故事也折射出社会上弃子现象的普遍。在刘义庆所作的《幽明录》中,描述了一对夫妻因无法带着年幼的女儿逃难,选择将其遗弃在破旧的古墓中,几乎当作死者葬之。然而数年后,战乱平息,这对夫妻回到故乡时惊讶地发现女儿竟奇迹般活了下来——原来在古墓中,她模仿一只神龟的呼吸方式,竟得到了长生不死的秘诀。虽然这个故事带有神话色彩,但却充分反映了当时社会中频繁发生弃子的惨烈现状。
自东汉末年乱世起,中国的人口大幅减少,西晋建国时,人口数量仅为东汉末期的三分之一,这种大规模的人口流失使得国家的财政状况非常紧张。为了缓解这一困境,从曹魏时期起,统治者不断降低“成丁”的年龄,使得男孩一旦达到十六岁便需承担赋税与劳役。
例如,在曹丕时期,十六岁以上的男子就被视为“正丁”,十三至十五岁则为“次丁”,需要承担一定的税负。对于当时的百姓来说,这无疑是一种沉重的负担。乱世中,农业生产本来就很难保障,而赋税负担的增加让许多未成年孩子不得不进入田地劳作,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身体健康,也加重了家庭的困境。为逃避这一重压,部分贫困家庭选择弃子,从而减轻税务负担。
曹魏的政策直到东晋时期依旧有效,但到了孝武帝时代,范宁提出将成丁年龄提高至二十岁,建议将十六至十九岁的青少年列为“次丁”。孝武帝对此深感认同并实施了改革,然而,随着战事不断,孝武帝时期的改革很快便遭到废除,男性的成丁年龄又恢复至十六岁。在战争愈演愈烈的环境下,国家对百姓的徭役和兵役要求也越来越严苛,甚至不满十二岁的男孩也被征召入伍。
不仅如此,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百姓徭役负担极重。许多十几岁的男孩被迫参与军队后勤、修建城池等繁重劳动,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巨大的压力。许多孩子无法承受这些负担,最终选择逃跑,导致更严重的人力短缺。为了填补这一缺口,成丁年龄进一步降低,税负与劳役压力不断加剧。
在北方的北齐与北周时期,尽管战事不断,成丁年龄却较南方为高,且男性十六至七岁才为“次丁”,这使得北方百姓承担的税赋和徭役压力远小于南方。而南朝各地,土地兼并严重,官府控制的自耕农数量极为有限,这也导致了北朝能够更有效地利用国家的资源,成为最终胜出的关键。
南北朝时期,尽管女孩并不需要承担赋税和徭役负担,但由于封建思想的影响,很多家庭仍然会遗弃刚出生的女婴。加上民间信仰的困扰,一些人认为五月出生的孩子会给家庭带来灾难,因此将其遗弃。这种封建迷信现象,甚至在一些贵族家庭中也有所发生,谢灵运便是一个例子。谢家认为他会给家族带来不祥,因此一度打算遗弃他。最终,谢灵运被送到他人家抚养,避免了悲剧。
不仅如此,许多庶出子女也因家庭矛盾被送到他处寄养。此举虽非完全遗弃,却也反映出对家族责任的逃避。而在丧期出生的孩子,由于被认为是不吉利之人,亦常被视作不受家族承认的“非正当”子女,最终被送走。
由此可见,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文化的兴起,使得家族概念愈加根深蒂固。家庭中的责任、名誉、经济等因素被过度放大,一旦有对家族不利的情况发生,孩子便被轻易舍弃,这与普通百姓因生活所迫抛弃孩子的情况截然不同。
在这个漫长的乱世中,百姓承受着战火与苛政的双重压力,父母们选择遗弃孩子甚至贩卖孩子来换取生存资源,带给人们无限的痛苦与无奈。而当时的统治者与贵族们为了自身利益,非但未能出台改革以减轻百姓苦难,反而加剧了对人民的剥削。这一时期的社会风气和民生困境,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为黑暗的一页。
本文部分内容参考自《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魏诗》,逯钦立选编,中华书局1983年出版;《晋书》,中华书局2015年出版;《宋书》,梁沈约撰,中华书局2017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