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广东地区的政治结构中存在五大地方要员,涵盖了文官与武官。文官方面包括了两广总督和广东巡抚,而武官则有广州将军、广东陆路提督和广东水师提督这几个重要职位。
两广总督这一职务源于明朝景泰三年(1452年),当时由明朝“战神”朱祁镇的弟弟朱祁钰担任。尽管在明朝,两广总督主要以钦差大臣身份负责军事事务,但并不直接管理地方事务。然而,到了清朝,两广总督的权力和地位大幅提升,成为了九大封疆大臣之一,拥有更为广泛的管理权力。最初,清朝的两广总督被设立为广东总督,驻地位于广州。由于清朝初期曾经经历了南明残余势力的强烈抵抗以及三藩之乱等动荡,广东总督的驻地常常发生变动,一度迁至梧州、廉州和肇庆,且职权范围及名称也随之调整。直至雍正十二年,广东总督才被正式改为两广总督,且自乾隆十一年起,职务稳定回归广州。
两广总督最初是正二品官,但自乾隆十四年起,开始配有都察院右都御史或兵部尚书的职衔,逐渐升格为从一品的大员,负责统领粤桂两省的军政民事事务。尽管其为文官,然而在实际职权上,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相比,更加重视军务。两广总督直接指挥辖区内所有的绿营兵,尤其具备了调兵的权力,可以动用名为“督标”的士兵,这支部队一度曾维持着五个营的规模,兵力从几百人到千人不等。
广东巡抚的设立始于顺治六年,其驻地也设在广州府。刚设立时,广东巡抚的职务为从二品,到了乾隆时期,巡抚职位则进一步加衔侍郎,成为了正二品的大员。广东巡抚在地方上的实际权力非常广泛,几乎囊括了省内的各项事务,包括漕运、关税、粮饷、刑狱、吏治、军政、民政等,几乎无所不包。尽管名义上广东巡抚受两广总督节制,实际上的职权却并非严格上下隶属。两者的职权存在很多交集,双方经常相互制衡,时常发生权力冲突。例如,嘉庆七年时,广东巡抚珊图礼曾强迫两广总督吉庆自杀。
清朝时期,广东作为一个富饶的地区,在经济上也有显著表现。尤其是乾隆二十二年后,西洋商人只能在广东开展贸易,这一因素极大促进了广东经济的活跃,也使得广东巡抚一职成为了许多官员梦寐以求的职位。广东巡抚不仅拥有调兵权,还能够直接调动“抚标”的士兵,虽然所能调动的兵力仅限于两个营。
广州将军这一职务创设于康熙二十年,旨在加强广东的防务,特别是在三藩之乱后。广州将军负责指挥广东周边地区的绿营军,其职权与两广总督相当,属于从一品武官,且其地位一度高于两广总督,广州将军甚至需要两广总督行礼。清朝历史上共有59位广州将军,他们大多为满洲旗人或汉军旗人,少数为蒙古旗人,几乎所有广州将军的背景都十分显赫,多为公爵之后或皇室宗亲。随着三藩之乱的平定,广东政局逐渐趋于稳定,广州将军的职务也开始演变为一种“养老”职务。进入晚清时期,随着列强的侵入和太平天国起义等事件接踵而至,广州将军虽然拥有名位,但由于八旗军队的衰弱,广州将军的实际权力逐渐被削弱,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地方官员对广州将军的权威不再重视。
广东提督下设陆路提督和水师提督,陆路提督的设立始于顺治八年,驻地在惠州府,与广州将军和两广总督同属于从一品武官。广东陆路提督是全省陆路绿营军的最高指挥官,指挥的兵力大约是广州将军的三至四倍。尽管如此,广东陆路提督的权力受到广州将军的节制,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他不容易调动整个省的兵力。清朝设立陆路提督一职的目的,正是通过这种分散管理的方式,防止地方叛乱的发生。陆路提督可以直接调动约八个营的兵力,其中包括五个广州绿营兵和三个增城绿营兵。尽管陆路提督的兵力逊色于广州将军,但这些绿营兵的战斗力明显强于八旗兵,尤其在太平天国起义后,陆路提督的地位逐渐高于广州将军,后者甚至不再受到提督的重视。
由于广东地理条件复杂且与外界有频繁的贸易往来,清朝专门设立了广东水师提督一职,负责指挥广州府周围五个营的水师,并与广东陆路提督共同管理北海、琼州和高州等地区的水陆绿营。与陆路提督类似,广东水师提督同样是从一品官员,尽管权力较大,但通常不如陆路提督直接。
总的来说,清朝时期的广东五大地方要员中,广州将军在名位上是最高的。然而,实际权力最为强大的,却是官阶相对较低的广东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