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洛阳》和《长安十二时辰》中的主角都是所谓的不良人,那么在古代,不良人到底是什么样的角色?他们的作用是什么?他们在官职上属于什么级别呢?
不良人是唐代府州县中负责侦查、逮捕的一个职位,主要职责是侦查案件、抓捕嫌疑人和进行审讯。他们的职务被称为不良或不良人,有时也被叫做不良脊烂。不良人由不良帅领导,类似后来的捕快和衙役。在唐代,他们的社会地位非常低,虽然为政府工作,但并未被正式纳入政府体系,所以只能算是边缘人物。 在唐代的基层政府组织中,职务划分较为复杂,分为六个板块,分别是县令、县尉、县丞、县主簿、胥吏和职役。县尉主管侦查和逮捕工作,职役中的一些人如耆长、弓手和壮丁等负责捕捉罪犯。因此,从某种角度看,不良人其实是为了增强地方治安,补充刑侦力量而设立的一个特殊职业。 《梁章钜的《称谓录》中引用了《说铃续》提到:缉事番役,在唐代被称为不良人,有不良帅领导,类似于汉朝的大谁何。其实,不良人这一称呼并未出现在正式的历史记载中,唐代的历史书籍并未提到过这一职位,只有一些笔记和小说中才会出现关于不良人的描述。简单来说,不良人就像是唐代的基层警察,负责治安管理,但他们的工资很低,甚至可能会有一些不正当行为,比如欺压百姓,进行敲诈勒索,老百姓虽然心有怨言,却也不敢反抗。因此,民众常常愤怒地称他们为不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