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号是国家的名称,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政权。历史上,建国者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确定国号,它象征着国家的合法性和权威。比如,在新中国成立时,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这标志着新中国国号正式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然而,确定新中国的国号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建国前夕的政协筹备会议上,经过了激烈的讨论。讨论的焦点集中在三个主要方案上:
1. 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华民国)
这三个方案都有一定的支持者。其中,“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作为最初的提议,被毛主席认可,并在多个场合中提到。最早是在1948年,毛主席在给各民主党派复电时提到此国号。他在五一劳动节发布的口号中也提出,呼吁各民主党派和社会贤达团结起来,为建立一个民主政府而努力。在毛主席的复电中,他明确表示要建立一个“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这是该国号首次公开出现。
另一场合是在1949年新政协筹备会上,毛主席也再次提到这个国号。他在讲话中描绘了中国人民将掌握自己命运的未来,并明确表示将建立一个“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这个提议也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
不过,随着会议的进行,“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号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人认为,国号太长,不太方便。民盟和民建的创始人黄炎培和张志让就提出,可以去掉“共和国”二字,保留“中华人民民主国”或简称“中华民国”,而雷洁琼则认为,如果觉得名字太长,可以在实际使用时直接用简称。
另一些人则认为,这个国号存在重复问题。国军二级上将张治中和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指出,国号中的“民主”和“共和”含义重复,建议可以去掉其中一个。张奚若更进一步提出,直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国号可能更为简洁、明确。
经过长时间的讨论,最终在1949年8月17日的新政协会议上,决定将国号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提案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尤其是张奚若教授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号的首位提出者。
不过,国号虽然最终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在提交的文件中,仍然出现了“简称中华民国”的字样,这引发了不同的意见。有些人支持保留这一简称,认为“中华民国”作为历史遗产,可以继续沿用;但也有许多人坚决反对,认为这个简称已经与蒋介石的政权紧密相连,不宜保留。对此,周总理在9月26日专门召集了20多位政协代表讨论,征求意见。
在这些讨论中,支持保留“中华民国”简称的人,认为它代表了国父孙中山的革命成果,且许多人已经习惯了这个名称。但也有反对者认为,“中华民国”已经被蒋介石政权玷污,且“中华民国”与新中国的革命性质不同,应该彻底抛弃这一称谓。
最终,经过讨论,政协会议决定将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后的“中华民国”简称去掉。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确立为新中国的国号,并不再存在任何争议。
这段历史反映了新中国成立过程中各方意见的碰撞和妥协,也展示了国号背后承载的深远意义。从最初的争议到最终的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国号象征着一个全新的时代的到来,标志着人民主权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