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七年,正是每三年一次的大计考核时。江苏省有三位知县因政绩突出,被评为“卓异”。巡抚庄有恭将这份推荐呈交给吏部,不久后,吏部批文下达:武进知县张采被升任知州,句容知县何广生被调任长清知县,睢宁知县李庆云则被调任合肥知县。
虽然这三位知县的表现都很出色,但为什么只有张采被提拔为知州,其他两位却只是调任了新的职位呢?
经过御史的调查,发现这三位知县虽然都是进士出身,资历也差不多,但他们所任职的县的等级有所不同,这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升迁机会。通俗地说,就是县的“等级”问题。
在中国古代,县的等级划分并非一成不变。秦汉时期,县的等级主要根据人口数量来决定,人口在一万户以上的县,设立县令,级别为一千石至六百石;而人口较少的县则设县长,级别较低。
到了唐代,县分为八等,宋代分为七等,明代则根据税粮多少将县分为“大县”、“中县”和“小县”三个等级。清代初期,县的等级继续沿袭明代的制度,但很快,顺治年间,朝廷认为单纯依靠赋税来划分县的等级并不科学,产生了很多问题,因此决定重新设定标准,依据各地政务的繁简程度来划分县的等级。
进入雍正时期,清朝的县级划分变得更加规范,明确了“冲”、“繁”、“疲”、“难”四种县情。这四个字分别代表:交通要地(冲)、政务繁忙(繁)、税赋拖欠(疲)和民风暴乱(难)。按照这个标准,吏部会对各县知县的任职情况进行划分,并给予相应的评定等级。
根据《大清会典》的记载,四字“最要缺”和三字“要缺”的县,属于“题缺”和“调缺”,也就是说这些县的知县是由地方督抚提名并请示批准的;而“中缺”和“简缺”的县,则是由吏部选拔和任命的。
具体来说,四字“最要缺”县的数量较少,例如:顺天府的大兴县、宛平县,江苏的吴县、元和县等。雍正年间,很多县的等级在不同朝代的变化中有所调整,比如浙江石门县就经历了从“冲、繁、难”到“冲、繁”的变化。
通常,初次被任命为知县的,都会被安排在“简缺”或者“一字简缺”的职位,这类知县在大计考核中表现优异,才有机会升职。如果表现更加出色,则可以被提拔为“中缺”或“要缺”的知县,最后才可能升到“最要缺”的职位。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武进县的知县张采升任了知州,因为武进是四字“最要缺”的县,而句容知县何广生和睢宁知县李庆云的县则分别为两字“中缺”和“简缺”,因此只能调任其他职位,而无法直接升任知州。
然而,如果知县是翰林出身,情况则不同。翰林通常是朝廷派往各地历练的官员,往往不需要经历如此严格的晋升过程,他们在地方上积累经验后,很有可能直接被提拔为省级大员或调回京城。
另外,县的等级划分也是地方督抚与吏部争夺权力的一个焦点。比如,四字“最要缺”和三字“要缺”的县,知县的任命权在地方督抚手中,而二字“中缺”和“简缺”的县,任命权则属于吏部。为了争取这些任命权,督抚们有时会将一些“简缺”县的知县升格为“要缺”县,但这些调整往往需要得到皇帝的批准,朝廷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
到晚清时期,地方督抚的权力大增,县级的任命制度开始松动,许多地方官员的任命和提拔,变得更加由地方势力所主导。
总的来说,清代的知县升迁并不容易,必须按部就班,层层晋升,很少有直接升任更高职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