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两银子在现代人眼中或许显得模糊不清,很多人会疑惑:三两银子到底能不能养活一个人,甚至一家人呢?在清朝时期,情况与我们今天截然不同。当时社会讲究“养家糊口”,很少有人只是独自生活,大多数人都是肩上有老人要赡养、膝下有孩子要抚养。所以,一笔看似微薄的三两银子,实际上承载着一个家庭的生计。那它究竟能支撑到什么程度,又是怎样换算的呢?
在清朝,官员的俸禄制度有一套严格的标准。明清两代都存在俸禄偏低的问题,尤其是明代,不少清廉官员甚至一生俭朴,最后连葬身的钱都没有,令人唏嘘。到了清代,虽然有一定改进,但依旧存在俸禄不足的问题。清代的官员共分为十个等级,从一品到九品,还有未入流的官员。在乾隆即位之前,官员领取的主要是“正俸”,其中包含俸银和俸米。比如,正一品官员一年也不过180两银子,这个数额在社会地位上显得不上不下,远谈不上富足。
乾隆登基后,为体恤京官,才增加了所谓的“恩俸”,也就是在正俸基础上再发放一次。但这个待遇仅限于京官,地方官则享受不到。最终形成的俸禄体系是:一品180两,二品155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八品40两,九品只有31.5两。如果按照晚清时期一两银子折算200到500元人民币来计算,即使是一品官员年俸也仅相当于今天六万三千元左右,月薪不过五千出头。看似体面,其实与他们的身份责任相比显得捉襟见肘,更不用说低阶官员了。
知县的处境尤其艰难。除了维持基本生活,如衣食、日用品、官服等都需自掏腰包,政务支出更是一大负担。幕僚的聘请费用完全由知县承担,一般少则四五人,多则七八人。此外,人情世故在官场极为重要,逢年过节、天气冷热都要向上级官员表示“心意”,这些花销也只能从有限的俸禄中挤出来。可以说,知县的日常支出几乎让他们无力积蓄。
“火耗”问题更是清代财政的一大特色。所谓火耗,就是在征收碎银时重新熔铸过程中产生的损耗。朝廷不会为此买单,地方官自然也不愿自己掏腰包,于是这部分损耗便转嫁给百姓。随着时间推移,这种名义上的补偿逐渐演变为额外的苛捐杂税,部分贪官甚至加收四五成,百姓苦不堪言。雍正帝在位时,察觉问题严重,便将火耗统一收归省里,并设立“养廉银”,以此补贴官员,使他们不至于因贫困而滋生贪念。短期来看确有成效,但长期而言却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滋生的土壤。
事实证明,单纯提高俸禄并不能遏制贪污。清政府财政本就紧张,缺乏有效的监管制度,即使有养廉银,也难彻底阻止官员中饱私囊。贪污受贿的问题依旧严重,清正廉洁反而成为难得的品格。百姓往往要忍受贪官污吏的盘剥,生活艰难。
纵观历史,如果政府能够合理提高清廉官员的待遇,辅以严格的监察制度,真正做到奖清惩贪,那么或许百姓就不会因贪官而深受其害,清王朝的统治也未必会走向衰落。可惜的是,历史并没有给出这样的结果,廉官的清苦与百姓的疾苦,共同勾勒出那个时代的无奈与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