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狼兵,这一称呼近年来成了广西老乡们自我标榜的称号。网络上提起“狼兵”,大家说得津津乐道,但若真要追问为何“狼兵”没进史书,便是个刁难人的问题。原因很简单:广西狼兵在全国历史上并无太多显赫战绩,难以让明朝史官们青睐、赐予重要地位。
网络上流传的“狼兵”其实是被大大夸大的一个概念,甚至把整个桂军和近现代两广著名部队都涵盖其中,这显然是不严肃的说法。史书编纂者不认,连当年部分亲历者也不认。明朝时期,狼兵并非广西军队的通称,甚至也不是所有土司部队的代称,而是指一部分受明朝兵部直接管理、另行编制的土著军队。
广西的瑶族网友则更难以将自己与“狼兵”画等号,因为明代广西狼兵的主要战场对象就是瑶族人。明朝政府还特批狼兵可以占用瑶族的土地作为战功赏赐,这些土地由“狼人”“僮人”垦荒守卫。并非所有广西人都有资格被称作狼兵——明代广西人口身份分明,要么属民籍,要么属军籍,而狼兵则由官府特别造册管理,被称为“狼家”“狼人”。狼兵更类似于哥萨克兵种,而非普通雇佣军,其指挥权并不归土司,而是由专门的狼目掌握。土司只有得到明朝兵部授权,才能暂时指挥部分狼兵。比如瓦氏夫人,她在田州(今广西田阳县)拥有地盘,但其麾下狼兵却来自东兰县、南丹县等地,这显然是明兵部特别配给的部队,她的嫡系部队称为土兵。
据茅坤的研究,明代广西的“真狼兵”主要来自“南丹州、那地州、东兰州”三地,而军事理论家郑若曾则认为,除了这三州之外,田州和归顺州的“狼人”也算作狼兵。广西拥有300多个土司,明朝正规军队并不算作狼兵。进入清朝后,“狼人”已经成为广西一个人口群体的通称,据清代官员统计占广西总人口的五分之一。明代御史曾将狼人扩大解读为所有少数民族,得出狼人占广西半数人口的结论,但无论明清,狼兵或狼人从未涵盖全部广西人。
明朝时期,狼兵确实有过战功,被东南军政重臣视为战时的救火队伍,但民间对他们敬而远之,因为这群兵的军纪极差,地方官吏根本无法容忍。明朝的“家法”中明确规定:“狼兵调动经过之地,不许入城”,这说明他们抢劫财物、掳掠妇女成性。地方官员甚至将狼兵与倭寇相提并论,称其行径与倭寇无异。
狼兵所过之地,除了抢粮抢钱,还公然掳掠人口进行买卖。南京是他们人口贩卖的重镇,掳来的妇女和子女被当作贸易商品。明朝地方官无力与狼兵抗衡,只能组织筹资赎人。史料中屡见狼兵掠妇女的记载,且除了妇女,他们还斩敌人首级换取赏金。抗倭战争中,狼兵曾斩首数千人,但这场战绩是与其他明军及湖南土兵共同作战的结果,不能完全算作狼兵功劳。实际上,狼兵造成的民间祸害远超过他们的战绩。在明军中,狼兵战力并不突出,反而因军纪恶劣和多次劣迹,被戚家军、关宁铁骑等军队掩盖风头。
狼兵在广西地区还侵吞了大量农户土地,成为地方官员重点打击的对象。进入清代,随着改土归流政策推进,广西狼兵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清朝太平军横扫中国,两广地区的军队战绩远胜昔日狼兵。民国时期的桂系军队以汉族为主,战斗力和影响力远超狼兵,白崇禧自称“从镇南关打到山海关”,业绩超过太平军。要是把桂系部队称为“狼兵”,小诸葛(白崇禧)和李宗仁必定难以接受。广西真正能打的队伍多不胜数,狼兵不过因名字霸气而广为人知,但其实并非最强悍或影响最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