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正秋(1889年1月25日—1935年7月16日), 原名郑芳泽,号伯常,别署药风,广东潮阳(现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上盐汀村)人。导演、编剧、戏剧评论家。中国最早的电影编剧和导演之一,被称为“中国电影之父”。
宣统二年(1910年),郑正秋在《民立报》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剧评文章《丽丽所戏言》,开始从事剧评活动。宣统三年(1911年)2月,《民立报》附刊《民立画报》创刊,于右任聘请郑正秋任该刊"记者";10月,《民立画报》停刊后,郑正秋又任宋教仁主办的《民权报》附刊《民权画报》的"记者"。
民国2年(1913年),郑正秋编剧并参与执导了中国第一部无声短故事片《难夫难妻》。同年,创立新民新剧研究所,并推出了他的首部家庭戏剧作品《恶家庭》,该剧被誉为“新剧中兴的基石”。 民国11年(1922年),与张石川等创建明星影片公司,并主演了中国首播喜剧片《劳工之爱情》。民国12年(1923年),创作了长故事片《孤儿救祖记》的剧本。民国21年(1932年),自编自导了电影《自由之花》。民国23年(1934年),自编自导了剧情片《姊妹花》。民国24年(1935年)6月5日,参与执导的战争电影《热血忠魂》上映。
民国24年(1935年)7月16日晨,郑正秋因病在上海去世,年仅4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