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王朝的辉煌时期往往伴随着它的腐败和无能。清朝曾经经历了康乾盛世,那个时代国力强盛,国库充盈,领土广阔,人民生活安定。然而,到了王朝末期,清朝却陷入了深重的屈辱之中。朝廷不仅腐败不堪,外部还遭遇了接连不断的侵略。
清朝在1840年以后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几十年间,国家不断受到外国列强的打击,领土被肆意割让,赔款不断增加。特别是《马关条约》的签订,标志着清朝的彻底屈服。在这个条约中,日本要求清朝支付2亿两白银,还强行割让了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及其附属岛屿,甚至要求对长江和吴淞航运的管辖权。这一消息一经传开,国际社会的目光立刻聚焦在了这个岌岌可危的帝国,西方列国开始觊觎中国的财富,准备从中分一杯羹。
《辛丑条约》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最为屈辱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的签订意味着清朝背上了9.8亿白银的巨额债务,从此沦为外国列强的提款机。更为严峻的是,清政府不仅交出了关税和盐税的管理权,还被迫允许列强在北京至山海关的铁路沿线占领土地,等同于在首都周围建立外国军营。这一切都揭示了清政府的腐败和无能。尽管这些债务表面上是清政府欠下的,但最终背负这些沉重负担的却是普通百姓。人民作为小农经济的一部分,不仅生活艰难,还需要承受高额税赋。
清朝的末期,国家的黑暗与腐败让人民感到毫无希望,前途渺茫,最终,1912年中华民国的诞生为这一切带来了希望。革命先驱孙中山成为了中华民国的总统,民族终于在黑暗的岁月中看到了曙光。
然而,新政府上任后,面对的却是清朝遗留下来的诸多烂摊子。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那些被割去的土地是否能收回?未赔偿完的巨额债务是否要继续偿还?清政府曾承诺让渡的主权是否需要继续履行?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都在《中华民国成立孙大总统告友邦人士书》中得到了回应。文中明确指出,中华民国不会收回清政府割让的土地,至于清政府欠下的债务,将由中华民国继续偿还。
这一决定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争议。通常来说,当政权更迭时,新政府会否定前朝的行为,但中华民国却选择承认这些屈辱条约。很多人质疑,既然我们是推翻了腐败无能的清政府,为什么还要继续偿还那些不平等条约中的欠款?这一切其实是因为当时的政权相对不稳定,清朝依然存在着复兴的可能。如果当时的清政府得到外国势力的支持,可能会重新崛起。因此,为了彻底消除清朝的威胁,中华民国需要暂时依赖西方列强的支持,而为了获得这种支持,不得不接受那些屈辱的条约。
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才彻底改变了这一切。毛泽东主席提出了全新的外交政策:“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他认为,国家如同一个大家庭,只有把房间打扫干净,才能接待客人。这意味着,清政府签订的屈辱条约将一概不承认。
1949年9月29日,《共同纲领》通过,其中明确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彻底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这一举措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再是屈辱的清朝,也不是依赖西方的中华民国,而是一个自强不息的独立国家。从此,清朝签订的屈辱条约作废,中国重新站到了世界的舞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