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朝初期,朱元璋为巩固和扩展明朝的疆土,除了进行开国大封外,还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封赏活动,目的是表彰那些在平叛与拓疆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将领。这两次封赏分别是在洪武十年(1377年)和十二年的征西封赏,以及洪武十七年(1384年)的征滇封赏。根据嘉靖六年吏部对祖宗朝封爵原则的总结,开疆拓土的功绩与平定叛乱的功绩具有同等重要性。因此,洪武朝的征西之功被归类为平定叛乱,而征滇则被视为拓疆之功。尽管两次封赏的功劳等级相当,但实际上,封赏的具体等级存在差异,这与两次征伐的性质和实际战果密切相关。
洪武十年,朱元璋将征西副将军沐英封为世袭西平侯,并授予2500石俸禄;而洪武十二年,参与征西的其他将领则被封为非世袭侯爵,俸禄为2000石,并且其子孙世袭指挥使。到了洪武十七年四月,朱元璋加封平定云南的总兵傅友德为世袭颍国公,俸禄3000石。其他重要将领则被封为世袭侯爵,食禄为2500石。由此可见,征西的将领封赏普遍较征滇的将领低一级,这与两次征伐的性质和实际战果有直接关系。 洪武初期,为确保西部的稳定,明朝政府在河西以及原元朝的吐蕃地区设立了河州卫指挥使司,负责河州和洮州的军事和民政管理。同时,元朝遗留下来的朵甘和乌斯藏行都司,由当地番族领导,虽设有官职,但未能实现有效的统治,局势始终不稳。洪武六年,西部的番族酋长如三副使、阿都儿等联合元朝岐王朵儿只巴,袭击了明朝边境。与此同时,北元皇帝爱猷失里达剌派遣和林国师等人员游说当地土官,威胁明朝西部的安全。为了应对叛乱,洪武七年,朱元璋设立陕西行都司,负责管理河州卫并制约朵甘、乌斯藏行都司,确保西部边疆的稳定。 然而,西部的番族部落频繁叛乱,威胁始终存在。洪武九年,明朝的通事舍人巩哥在招抚吐蕃时被部落袭击致死。为了平息西部的动荡,朱元璋派遣卫国公邓愈和沐英共同出征,最终大获全胜,斩获牛羊11万余头,并对川藏地区的地理情况有所了解。之后,朱元璋调兵驻守河西、碾北等地,并于洪武十年进行了第一次征西大封。洪武十一年,由于西部番族屡次侵扰,朵甘部再度叛乱,沐英领兵出征。在洪武十二年,三副使、汪舒朵儿等酋长联合叛乱,沐英立即派兵讨伐。尽管明军成功打击了叛军,但由于地形复杂,部分叛军成功逃脱并继续顽抗。最终,明军只俘获了两位酋长。虽然驻军稳住了局势,但叛乱的根本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朱元璋对此并不完全满意,在封赏的诏书中写道:虽首恶未擒,可见他对征西战役的成果并不十分满意。因此,征西的将领封赏自然受到了影响。 洪武初期,原元朝的梁王占据云南,并与北元及外部势力勾结,成为明朝西南边疆的重大隐患。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洪武十四年(1381年)九月,朱元璋命傅友德、蓝玉和沐英率领大军征讨云南。经过激烈的战斗,明军成功平定了容美蛮族的反抗,并继续进军云南。明军攻占了平越等地,并在当地设立了平越卫。进入云南后,明军攻占了普定、曲靖、大理、乌撒等地,并分兵向昆明和大理进发。洪武十五年,楚雄、昆明相继沦陷,梁王自杀,蓝玉和沐英攻下大理,擒获大理段氏首领段世,战略目标初步完成。然而,征滇之役并未就此结束。洪武十五年四月,乌撒蛮族再次起义,叛乱蔓延至建昌、曲靖等地。明军展开了进一步的平叛工作,直到洪武十六年,乌撒部的叛乱才得以大致平息。明朝设置了乌撒和毕节两卫所,最终征滇大军返回朝廷。直到洪武十七年,叛乱才完全平复,三府改为军民府,并开始征税。征滇之役持续了两年,期间将领们不仅克服了重重困难,还成功平定了反叛势力,为明朝开疆拓土,稳固了西南边疆。因此,征滇将领的封赏自然高于征西将领,奖励也更加丰厚。 征西之役和征滇之役都是明朝开疆拓土的重要战役。尽管两者功劳都不可小觑,但从实际战果来看,征西虽然投入了大量兵力和资源,但未能完全消除西部的隐患,战果不尽如人意;而征滇不仅顺利完成了战略目标,还进行了长达两年的平叛,战果显著。因此,征滇的封赏自然高于征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