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观看一些清朝时期的影视剧时,经常会看到一些情节,描绘满清的大员对着皇帝下跪磕头,自称“奴才”。不过,这种情节其实并不准确,因为自称“奴才”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的,这必须要有一定的资格。
清朝入关后,建立了强大的统治,满朝文武之间存在着满官和汉官的区别。整个满清三百年,包括皇帝在内,满人普遍看不起汉人,而汉官在满官面前也常常是低人一等的。尤其是在顺治、康熙和雍正这三朝,八旗子弟即使因口角杀了汉人平民,也根本不用偿命,只会被罚一些银子。到了乾隆时期,情况有所改变,乾隆帝为表现对汉人的重视,规定即使是八旗子弟杀了汉人平民,也需要接受刑罚,比如罚二十杖,关押两年。
在清朝三百年的历史中,满人始终是最尊贵的,排在第一位。满人的旗位按尊贵程度排列是:镶黄旗为最高,其后依次是正黄旗、正红旗、镶红旗、镶蓝旗、正蓝旗、正白旗和镶白旗。清朝入关后,虽然清军中收纳了不少汉人军队并实行了汉八旗制度,但汉八旗的地位明显低于满八旗,类似于附属。尽管如此,在清朝中后期,汉八旗的作战力反而最强,为朝廷的统治提供了稳固的保障。
第二位的是蒙古人,因蒙古与后金联盟并联姻,帮助后金统治了东北,功勋显赫,因此蒙古人也被赋予了较高的地位。蒙古王公有八大类,分别包括:超勇亲王、僧格林沁、阿拉善王等。
第三位是“抬旗的人”。在清朝,抬旗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下等旗人被提升到上三旗,通常这种情况发生在皇帝亲信或妃嫔身上。比如雍正五年,河南巡抚田文镜因为政绩突出,由正蓝旗被抬入正黄旗;乾隆帝宠信的和珅,原本是正红旗,后来也被抬旗进入了正黄旗。另一种情况是包衣抬旗,例如李卫原本只是王府内的包衣,后来得到雍正宠信,抬旗后出任官职。
那么,什么是“奴才”呢?这个词最初是指八旗下面的包衣。根据《满洲实录》的记载,包衣是女真部族的下层成员,或是统治家族收养的非血缘成员,或者是外戚族众。真正的“奴才”身份就是包衣的身份。包衣之下还有贱民,这些人没有任何田产和主人,无论是从事商业、拥有功名,还是担任官职,只要是汉人或其他民族的人,就属于贱民。只有获得旗主的恩准,这些贱民才能成为包衣。
在清朝初期,像李士桢这样的人原本是贱民,后来被正白旗佐领李西泉收养,成为义子,最后官至广东巡抚。但是在顺治和康熙面前,李士桢并没有资格自称“奴才”。在清朝,包衣对旗人来说就是“奴才”,但“奴才”一词在朝廷和公共场合是不能随便使用的。只有在旗人的府中或皇宫大内的太监中,才会使用“奴才”这个称呼。在康熙中期,部分汉官为了拍马屁也自称“奴才”,康熙帝对此并没有制止。
在朝堂上,无论是满官还是汉官,都必须称自己为“臣”,只有在皇帝的私下召见中,某些亲信大臣才有资格自称“奴才”。例如,《康熙起居注》中记载,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腊月十三,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陈廷敬入宫时,口称“奴才”。这时,称“奴才”反而是一种荣誉,代表了满汉之间难以逾越的阶级隔阂。
然而,雍正帝即位后,明确下旨禁止汉官自称“奴才”,认为这种称呼不合体,甚至有些满官在奏折中自称“奴才”也被视为不合适。比如湖广总督杨宗仁在奏折中自称“奴才”,雍正帝就用御笔改正为“臣”。即使是江南总兵这样的大官,若在奏折中自称“奴才”,也会被改正。
至于李卫,他在雍正即位之前是雍王府内的包衣,正是名正言顺的“奴才”。但也有一些特别的人,不管他们地位如何,仍不能称“奴才”。例如,皇亲、八旗旗主以及异姓王,都是不需要称“奴才”的。
这些被尊称为“奴才”的人,其实并不普通,只有在特殊身份和特殊场合下,才能使用这个词。即使是像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这样的人物,也没有资格称“奴才”,而琦善这样的人却有资格使用这个词。直到清朝末期,这种身份制度才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