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顺治十五年,清廷模仿明朝制度,设立了类似内阁的机构,称为“内三院”。大学士被授予“保和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等荣誉头衔。自顺治至乾隆时期,大学士的地位时高时低,最高时是朝廷的重臣,最低时只是普通官员。到了康熙九年,大学士的级别被固定为满、汉正二品,雍正时期更进一步将内阁提升为正一品,位于各部尚书之上,因而内阁被称为“宰辅”。乾隆十三年,原先的四殿(中和、保和、文华、武英)和二阁(文渊、东阁)被调整为三殿(三个皇宫:保和、文华、武英)和三阁(文渊、体仁、东阁),同时新增了协办大学士职务,作为大学士的副职,品级为从一品。
尽管大学士的职位表面上接近宰相,乾隆帝曾指出:“宰相之名自洪武时已废而不设,其后置大学士。我朝亦相沿不改,然其职权仅票拟承旨,非如古所秉钧执政之宰相也。”也就是说,尽管大学士在清朝有很高的地位和尊荣,但其实际权力并不等同于古代宰相的实际执政权力。宣统三年,清朝废除了延续了整个清朝的内阁制度,改为责任内阁。
在乾隆朝时期,三殿三阁的大学士职位由满汉各派两人担任,都是正一品,尽管大学士位尊,但权力较小。协办大学士是大学士的助手,由满汉各一人担任,属于从一品,且没有“殿阁衔”。他们通常是六部的尚书,可以直接称为某部尚书。而“内阁学士”是大学士的下级,满族六人,汉族四人,通常兼任礼部侍郎,属于从二品。职位最低的是“笔帖式”,一共十名,由旗人担任。
尽管大学士职位尊贵,年俸并不高,只有215两银子,外加144两的柴薪银;而协办大学士虽然是从一品,年俸也是215两银,但没有柴薪银。尚书同样是从一品,年俸183两,柴薪银144两。
与此相比,地方官员的俸禄差异较大。总督虽然是正二品(如果加上兵部尚书或大学士衔,则可升为正一品),年俸只有152两,但他们的养廉银却高达1.5万到2万两;巡抚是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为正二品),年俸120两,养廉银则为1万到1.5万两。
通过这些差异,我们可以看到,清朝的官员制度虽然等级森严,但各职务的实际待遇和责任也有显著差距,尤其是在中央与地方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