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文|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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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朝历史的浩瀚文海中,流传着一首仅有28字的短诗,它虽字数寥寥,却因其夸赞之妙、情意之深,被后人誉为“千古第一马屁诗”。这究竟是一首怎样的作品?作者又为何要写下这样一篇“溢美之词”?真相,远比你想象的更有意思。要理解这首被誉为“马屁巅峰”的短诗,我们必须先了解其作者——龚自珍。
天才出身,才情早
龚自珍,原名巩祚,字璱人,号定庵,1792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是清代极负盛名的思想家、文学家。他并非草根出身,而是出身于一个令人艳羡的书香门第。祖父龚镛、父亲龚景瀚皆是进士出身,担任内阁中书、礼部主事等要职;他的母亲则是著名文字训诂学家段玉裁的女儿,同样才情横溢。
自幼在“四教环绕”的环境中成长,龚自珍在祖父的家学、父亲的仕途训练、母亲的才学熏陶以及外祖父段玉裁的学术影响下,如同置身于一个浓郁的文教熔炉中。他四五岁识字,六岁开始阅读经史,八岁通晓四书,十二岁开始诗文创作。年仅十三岁便写出《水仙华赋》,文思敏捷,广为称颂。
屡试不第,仕途蹉跎
但尽管才情横溢,龚自珍的仕途却一路坎坷。科举之路并未因为他出身显赫而一帆风顺。十八岁时参加京师乡试,未中;三年后再考,依旧落榜。而这一年,他的妻子又因庸医误诊去世,双重打击几乎摧垮了他。
1818年,他终于中举,成为举人。但他并未因此振奋,因为这个结果来得太晚。他认为自己早应高登金榜,却因字写得潦草、卷面不佳,屡被主考官忽视。比起那些字体工整但才气平庸的考生,龚自珍无奈地发现,学识与天分并非决定命运的唯一法码。
1819年至1826年,他五次参加会试(全国大考),但均未进入进士之列。直到1829年,他才中进士第三甲第十九名,被任命为内阁中书,算是正式踏入官场。
这十年几番沉浮,不仅磨砺了他的性格,也丰富了他的思想。他开始对清廷制度、吏治腐败、士风虚伪等现象持有深刻批判,并将这些思考融入自己的诗文之中。
出仕之后,直言敢谏
在官场之初,龚自珍被安排在礼部任职,其才学和勤勉迅速获得不少同僚的认可。但他在政务中不阿附权贵、坚持己见,渐渐也树敌不少。龚自珍写诗不拘一格,议论时政犀利独到,抨击社会弊病。他多次上书言事,力主改革,主张“变法自强”,但其观点往往不被保守派官员采纳。
1830年代中后期,随着他与朝中守旧派的矛盾加剧,仕途再度陷入瓶颈。1839年,他愤而辞官,告别北京,开启南归之旅。
这段南归旅程是龚自珍人生中极为重要的一笔。他一边游历江南山川,一边思索国家命运,创作了大量诗作,被编入《己亥杂诗》。这部诗集共三百一十五首,抒发了他对国家前途、百姓疾苦以及自我命运的深刻反思。
正是在这次旅程中,他来到了太湖、庐山等地,被当地学者与官员热情接待。其中有一位地方知县宋翔凤(字于庭),学识渊博,待人诚恳,与龚自珍一见如故,结下深厚情谊。
第三章开始于一条烟雨江南的旅途。1839年春,辞官南归的龚自珍,踏上了从京城通往江南的长路。他携带简行,随身带着笔墨诗稿,一路行舟访友,既是离职后的放逐,也是精神上的寻根。他曾说“九州生气恃风雷”,如今“风雷”未起,唯有借山水浇胸中郁结。
行至苏南一带,他来到太湖之滨。那时正值仲春时节,山水新绿,柳絮微扬,江南的细雨落在瓦檐上,如诗如画。地方知县宋翔凤听闻这位“北方辞官之士”到来,特意安排酒宴接待。彼时的宋翔凤也不过四十余岁,虽仕途不显,却在地方深得百姓口碑。他知诗文、爱典籍,是个被百姓称为“有温度的读书人”的官员。
在太湖畔的春宴上,数位文人举杯吟诗,龚自珍坐于席中,神情沉静,却神采不减。他环顾左右,听着宋翔凤与其他文士讨论《春秋》《礼记》,偶尔插言,往往一语中的,引来满座称叹。那一夜的灯火在湖面上反复摇曳,像极了他仕途中沉浮不定的命运,又仿佛点亮了他内心某种尚未熄灭的激情。
翌日清晨,龚自珍并未即刻离去。他独自走入宋翔凤私家藏书楼,那是一栋紧靠湖畔的两层书舍。屋内书架高至梁顶,文集、典籍、手札琳琅满目。书香混着湖水的湿气,在空气中弥漫。他缓步而行,指尖拂过那些厚重的封皮,仿佛触到了宋翔凤几十年来沉淀的学识与精神世界。
他拿出随身竹简,趁天光大好,于书舍外廊小凳之上疾书。笔墨略显仓促,却神韵俱足。诗成之后,他请仆人将诗呈于宋翔凤:游山五岳东道主,拥书百城南面王。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
宋翔凤读后,久久沉默。他并不讶异其文字之美,而是被诗句中的情谊所击中。那“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并非一句轻浮赞语,而是在流年如梭、人生多舛中的一次深刻共鸣。这不仅是一位辞官文士的感谢,更是一种跨越仕途名位的文化认同。
这首诗后被人称为“千古第一马屁诗”,但在此情此景中,它更像是一份来自落魄诗人的温柔回赠。龚自珍并未在此诗中谄媚对方的权位、财富或官职,他所称颂的,是宋翔凤的藏书、才学与待人之道,是他在寒士旅途中所感受到的罕见温暖与尊重。
诗短情长,正因只有28字,才更显得情感凝练、意味绵长。这首诗没有浓墨重彩的描写,也没有激昂顿挫的节奏,它轻轻地落在纸上,却仿佛落进了后人心中。它不像《己亥杂诗》那样批判现实,也不像《落红》那样寄托理想,而是平凡生活中一次真诚的、低声的赞美。
诗作流传后,江南士子争相传抄,甚至一度被文人视为赠诗典范。在当时,“拍马屁”并非一个贬义词,而是一种人与人之间表达情感的方式。不同的是,龚自珍的“夸”是有文化品位的,是在真挚基础上的赞许,不带媚气、不失风骨。
他的朋友魏源在读到此诗后,曾在书信中赞其“言少意长,词清意远”,将其与李白的《送汪伦》相比。后人亦有此论,称“马屁虽名,然得其骨者为诗,失其情者为谄”。
而这样的诗句,在时间中不仅没有被冲淡,反而在岁月的流转中焕发出更强的语言魅力。清末民初,许多士子在赴京赶考途中也会效仿此诗,写赠接待之地官员,以表感激。晚清的丁日昌、近代的章太炎皆曾引用诗中句,推崇其文字结构的严整与含义之高妙。
这首诗也频频出现在近现代中文教科书中,被列为“如何用有限文字表达无限情感”的范本之一。在高校修辞课、古代文学赏析课中,常作为“文学语言与社交效果”专题内容,让人重新思考“夸奖”与“文雅”的界限。
但无论在什么场合,这首诗真正的魅力,始终不在技巧本身,而在那种不动声色的真情中。龚自珍当日写诗时,并未设想后世流传,也未为官场谋划什么利益回报。他只是以一位旅人、文人、故国遗民的身份,记录了一次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欣赏。
这首诗成为他辞官后生命中的一枚温润光点,也成为中国古典文学中最富“人味”的一笔。它告诉我们,真正动人的语言,永远是发自内心、充满体面的赞美;真正长久的文字,也许就是一次不经意的抒发。
在这28个字里,藏着友情的微光,藏着文化的余温,藏着一个天才文人在喧嚣与沉默之间,对这个世界所保留的那份温柔与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