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召开大会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周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
7.出席会议人员:
(1)2025年9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的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92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提案审议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 上述第1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股东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8层1807室
(4)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它事项
1.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或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8层1807室
联系电话:025-58815738
传真:025-58812758
联系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展)部
邮政编码:210011
六、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止2025年9月2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南京港(002040)”股票___股,拟参加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1. 以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 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040;投票简称:南港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5-055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港江北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 投资目的
在确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资金来源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
4.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包括龙集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江北集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程序及方式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及风险控制。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审计内控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 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2.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五、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包括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南京港江北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包括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南京港江北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也将发挥自身职能,配合做好相关投资风险控制工作。
六、备查文件
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5-054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共有董事9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6)。
三、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5-057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4日连续2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近期,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9月23日、9月2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函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 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不存在应修正业绩的情况。
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同时,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的核实函及回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