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中说过:
“达官,就是国家的卿、大夫、士,都是奉君命办事的人。”
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在古代,“达官”一般是指高官显贵,也就是所谓的“达官贵人”。不过,在明朝时期,“达官”却有了更特殊的含义,它专门指那些在朝廷任职的鞑靼人。
一、“达官”的来源
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年间,就开始对一些归降的少数民族采取安置措施:给他们武职、赐汉姓,甚至安排他们与汉族联姻,并把他们分配到卫所中。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特殊的“达官集团”。
这种制度一方面削弱了边疆少数民族的独立势力,另一方面也缓解了汉族和边境民族之间的紧张关系。可以说,“达官制度”是明朝军事体系中具有包容性和创新性的重要举措。
需要注意的是,当时的“鞑靼”并不是指单一民族,而是对北方多个少数民族的统称,如蒙古、突厥等。
明朝建立后,元朝残余势力退守关外,明廷担心他们重新聚合,威胁边疆稳定。因此,如何有效管理边境民族,成为了朱元璋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在洪武年间,许多少数民族投降后,被安排到都城附近的卫所中任职,他们的官职多是“虚衔”,没有实权。到了永乐年间,这些“达官”逐渐获得实权,成为镇守边关的重要力量。
为了吸引更多边疆势力投降,朝廷制定了一系列优待政策,使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自愿归附,融入到明朝体系之中。
二、具体制度措施
1. 赐汉姓,便于管理
明廷在编录这些少数民族时,发现他们的姓名与汉人不同,管理困难。于是自洪武起,就有了赐汉姓的举措。到了永乐时期,这项措施更加系统化,成为固定政策。
通过赐姓,不仅方便了记录和管理,也在文化上拉近了少数民族官员与汉族官员之间的差距,加速了他们的汉化进程。
2. 优待制度制度化
洪武时期,朝廷对归附的少数民族赏赐丰厚,但缺乏明确标准。永乐帝将这些赏赐固定为制度,写入《大明会典》。
比如:每个投降者可获绵布、钞票、粮食和牲畜,妇女也有相应赏赐。这些赏赐不仅是恩惠,也是一种保障,让他们在大明境内生活无忧。
此外,少数民族常常带着牲畜入明,作为贡品进献,朝廷则按照公道的“马价”与他们交易,既显示尊重,也保障了他们的生活。
3. 官职与世袭
洪武年间,达官只是“有名无实”,没有掌握军权。但到了永乐以后,他们的职位开始有了实权,并且可以世袭。
更重要的是,他们不必通过严格的武职考试,便可保证世袭,这为“达官集团”的长期存在奠定了制度基础。
在优养方面,达官去世后,若无子嗣继承,其妻母女仍能获得朝廷赡养。例如正妻可以领取粮米,母亲和女儿也有相应的补贴。这些优待与汉族官员是同等的。
三、达官制度的意义
1. 政治层面:
达官制度将原本可能成为威胁的边疆势力,转化为明朝的守边力量,大大减轻了朝廷对北方局势的忧虑,也推动了国家的统一与稳定。
2. 军事层面:
随着越来越多少数民族归附,元朝残余和蒙古势力被削弱,明军的兵力得到壮大。史料记载,达官集团在抗击蒙古、平定叛乱、京师防御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3. 文化层面:
通过赐姓、联姻等措施,达官逐渐汉化,这不仅消除了民族隔阂,也有助于促进民族间的交流与融合。
四、总结
“达官制度”是在明朝特定历史背景下产生的产物。它既是一种政治智慧,也是一种现实策略。通过优待、赐姓、世袭等制度安排,明朝成功地把潜在的边疆威胁转化为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力量。
随着时间推移,达官们逐渐形成了一个独特的集团,在明朝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生活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
参考资料:
《明史》
《大明会典》
《明史纪事本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