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的各类职业工种以及所生产和供应的物资,通常与特定的户籍类型紧密关联。在元朝的军事体系中,军户被分为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等不同类别。探马赤军属于从蒙古各部选拔出来的精英部队,汉军则由原金朝时期北方的汉族士兵组成,而新附军主要是南宋降服后的军队。大都建城之前,忽必烈已经开始在燕京地区部署军事力量。
根据史书记载,在中统元年(1260年)五月,忽必烈颁布诏令,要求汉军万户从本管的军队中选拔人员,准备服役,给他们配发衣甲及武器,指派官员将他们调往燕京附近驻防。同年十一月,他又命令右三部尚书怯烈门和平章政事赵璧带领蒙古军与汉军驻扎在燕京附近。
大都作为元朝的首都,其周围地区需要庞大的军事力量来进行防卫和驻守,因此,军户成为了这一地区居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军户由于需要承担兵役,因此在赋税政策上享有一定的特殊待遇。从税粮来看,政府规定,军户需要拥有四顷的土地才能缴纳税粮,四顷以上的土地才需要纳税。其他较小的土地不需交纳税粮。从科差(劳役)方面来看,军户的负担实际上由其他民户共同承担。例如,在至元十一年(1274年)五月,政府发布指令,减轻了新签发军户的负担,将其科差责任分摊到其他民户身上。此外,至元十二年(1275年)时,也有一项关于“免除诸路军杂赋”的政策。
元代军户与一般民户属于不同的管理体系。早在中统三年(1262年),忽必烈便已下诏,明确规定军民分治,军官负责兵员管理,而民官则管理民事,二者各司其职,不得互相干扰。通常情况下,军户的“户籍”一旦确定,便无法更改。曾经担任军职的人员,必须登记为军户,并被固定在相应的户籍里,无法随意转变。
元代的军事结构复杂,包括设立五卫来统辖各类军队,这些卫队分别设有亲军都指挥使、总管、把总等职务。元代的大都及其周边地区的军户,除了需承担军役,还需缴纳赋税,且这些军户并不直接纳入城市民政管理体系。
在工匠群体中,元代的匠户可分为“系官人匠”、“军匠”和“民匠”三类。系官人匠是那些在官府工作、从官府仓库领取物料的工匠;军匠则属于军籍,他们平时负责制造军械,战时则担任工兵;民匠则是自由的工匠,他们可以自己生产商品出售,有时也会被政府征召为工役。
在蒙古的征服过程中,工匠的角色至关重要,蒙古军队往往会将各地的工匠俘获并保留在军队中,以确保其扩张和修建所需的技术支持。在早期的征战中,许多工匠在屠城过程中幸存下来。集中工匠于燕京,是为了为修建大都做准备。大都城的建设和王公贵族及官宦阶层的生活都离不开工匠们的支持。工匠户也必须缴纳税赋。
在税制上,工匠需承担地税,类似于民户。在科差方面,系官工匠免除劳役负担,并且由官府提供口粮、衣服、薪金和盐等物资,而民匠则有时能免除某些差役。如在《元典章》中的记载提到,一些工匠免除了强制劳役,选择自愿工作和购买或雇佣劳力。
元代的工匠管理十分复杂,尤其是针对在大都工作的大量工匠,设立了多种管理机构。例如,负责毡毯生产的“诸司局人匠总管府”设有多个下属机构,其中大都毡局负责管理一百二十五户工匠,而大都染局则管理超过六千户工匠。其他如负责织绣、丝绸和金银颜料的机构也都有专门的管理系统。这些工匠和管理机关的设置,显示了元代工匠在整个社会和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此外,大都还有一类特殊的户籍,称为“怯怜户”,意为“自家人”,他们是为王室、贵族及官宦阶层服务的私人户。大都作为元朝的政治中心,拥有大量的怯怜户,许多军户会为避免负担而转为怯怜户。这些怯怜户不仅能从皇室获得粟米、布匹、金钱等奖赏,而且因其服务对象的不同,受到了特殊管理。
怯怜户的管理体系与民户有所不同,他们的管理机构往往隶属于皇室和王公贵族,例如“管领怯怜口诸色民匠都总管府”等专门负责管理怯怜户的机关。元代的“怯怜口”管理体制表明,怯怜户不仅拥有特殊的地位,还被视为王朝贵族的“私属户”。
大都作为元代的首都,其复杂的户籍系统和赋税结构反映了这一时期城市化的独特面貌。大都及其周边的军户、匠户、怯怜户等各类特殊户籍,承载着不同的社会功能和政治角色,形成了与乡村截然不同的城市赋税体系。通过对这些特殊“户计”的考察,可以进一步理解元代城市的税收模式。
这些“城市赋役户”并非元代文献中的正式名称,而是现代学者对元代各类特殊户籍的统称。这些户籍通过纳税、提供劳役和物资等形式,为元代政府的财政和城市管理提供了基础。根据《通制条格》中的记载,除了军户、工匠和怯怜户外,还有诸如站户、医卜、捕鹰房、铁匠等职业户籍,这些户籍所缴纳的物资或金钱通过“鼠尾文簿”进行统计和征收。
总的来说,元代的赋税制度是基于不同职业、社会地位以及户籍类型进行分类和管理的。随着不同群体所生产和供应的物资流通,元代的城市税收体系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结构。这些特殊的“户计”不仅体现了元代的税收机制,也揭示了该时期城乡之间的差异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