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历经艰辛推翻了秦朝的统治,建立了汉朝。然而,在成功建立汉朝之后,他却依然选择继承秦朝的制度,推行“汉承秦制”。这个决策让许多人疑惑:刘邦为何会选择这样一个看似与他推翻秦朝的初衷背道而驰的做法呢?本文将探讨刘邦为何在建立汉朝后承袭秦制的原因。
一、三代刑罚的继承
秦国作为战国时期的一个强国,其刑法并非凭空出现,而是有着深厚的历史根基。秦朝的刑法直接源自西周与春秋时期,甚至更早的奴隶社会。在那个时代,统治阶层对待下层民众极为残酷,刑罚也因此极为严苛。当时的主要刑罚形式包括墨刑、劓刑、剕刑、宫刑和大辟刑,这些刑罚的残酷程度常常令人无法忍受。
夏朝时期,《尚书·甘誓》中记载了夏启将敌人“戮于社”的残忍刑法,即在神圣的场所处死犯人。商朝的祭仲也曾将雍纠杀害,并在市场公开执行。同样,周朝也继承了这些残酷的刑罚。例如,商纣王在小说《封神演义》中,将伯邑考剁成肉泥,这就是著名的脯醢之刑。如此惨烈的刑罚方式,秦朝完全继承了三代的残酷制度,并将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在五刑之外,秦朝还继承了三代的劳役刑,即让犯人从事强制劳动。不同罪行的犯人被分配到不同的工作岗位,这些制度无疑加重了百姓的负担。
二、秦法的改良与发展
尽管秦朝继承了三代的严酷刑罚,但秦朝也对这些刑罚进行了某些改革和调整。例如,秦朝增加了髡刑、耐刑和完刑,这些刑罚比三代时期更加“温和”,即只是在身体上做些轻微的惩罚,或仅限于劳动改造。这一变化使得秦朝的刑罚相比三代更加注重对犯人身体的“温和”惩罚。
另外,秦朝对三代时期随意使用刑讯逼供的审判方式也进行了改进。与三代时只依赖口供和观察审判不同,秦朝更加注重证据和口供的一致性,刑讯的使用也仅限于必要时才会进行。
秦朝的改革并不止于刑法。在公元前361年,商鞅以《法经》为基础,在秦国实施了一系列政治与法律改革。这些改革注重维护社会秩序和地主阶级的利益,为后来的秦律奠定了基础。商鞅的改革影响深远,标志着秦朝律法体系的完善。
三、项羽与刘邦的制度选择
楚国,作为历史上较为特殊的一个地方,其贵族对秦制持反感态度,项羽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在灭秦之后,项羽选择恢复楚国的分封制度,这是一种回归历史的选择。然而,这种制度并未带来稳定,反而导致了诸侯之间的纷争,历史的车轮依然不可逆转。
与项羽的做法截然不同,刘邦在制度选择上展现出更为务实的一面。尽管刘邦出身楚地,但他并不像项羽那样怀念楚制。作为一名低级的秦朝官员,刘邦对秦制并没有像项羽那样的抵触,反而因其熟悉秦朝的制度而选择继承秦制。刘邦的决策显然是基于现实需求,他明白若要尽快稳定社会秩序,继承秦制是最有效的办法。
四、刘邦的汉中改制
刘邦最初在楚地起兵时确实沿用了楚国的制度,如其称号“公”便来源于楚制。然而,在逐步扩展势力并进入关中后,刘邦开始实施改制。关中地区的百姓已经习惯了秦朝的制度,因此刘邦很快意识到,若要获得民众的支持,他必须继续沿用秦朝的法律和行政体制。
在刘邦建立汉朝后,尽管他曾以“约法三章”来安抚民心,废除秦法,但这种承诺实际上并未得到严格执行。在接管关中后,刘邦及其将领们并没有完全废除秦制,反而在原有的秦制基础上做了一些调整和补充。
五、约法三章的临时性
刘邦的“约法三章”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政治手段,目的是为了迅速赢得百姓的支持。三条简单的法令虽具象征意义,但对于维持社会秩序和打击犯罪并没有实质性作用。刘邦的实际操作中,虽然他承诺废除秦法,但在执行过程中,他并未大规模改动原有的法律体系。即便在鸿门宴时,刘邦也未能严格遵守“杀人者死”的约定,诛杀了曹无伤,足见刘邦在执行约法三章时的灵活性与现实考量。
六、萧何的法律整理与汉法的继承
刘邦的核心谋士之一萧何,在刘邦进入关中后,展现出了极高的政治智慧。与其他将领争抢财富不同,萧何专注于整理秦朝的法律文献。他将秦律进行了细致的整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九章律”,这一律法体系为汉朝后来的法律制度打下了基础。由于萧何的贡献,汉朝的法律体系依然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秦制,甚至被称为“汉九章”。
七、刘邦的战略选择与历史必然
当时的历史背景决定了刘邦必须继承秦制。秦朝虽然短命,但其建立的大一统帝国模式为后来的中国历史奠定了基础。项羽的分封制虽然在短期内赢得了支持,却未能持久,导致了新的战争爆发。而刘邦则顺应历史潮流,承袭了秦制,从而为自己奠定了稳固的政权基础。
刘邦的胜利并非偶然,而是通过巧妙的政治选择和制度继承,最终成为历史的赢家。历史的车轮不会因个人意志而改变,刘邦的“汉承秦制”正是历史必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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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些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刘邦虽然曾在初期向民众承诺废除秦法,但在实际治理过程中,他还是根据当时的现实情况,承袭了秦朝的许多制度。刘邦的这一选择,不仅是为了快速稳定社会秩序,也是顺应历史潮流的必然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