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社会对女性的约束可谓层出不穷。在古代,由于父权体制的深深扎根,女性被强迫遵循“三从四德”,出门受限,已婚女性更是被禁锢在诸多规矩之中。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秦始皇曾在他的统治时期为已婚女性颁布了一项特权,但因为这项规定过于超前,后来被后世封存,至今未曾恢复。
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首位获得“皇帝”称号的统治者,他在年仅13岁时就继承了王位,39岁时登基为帝,完成了统一六国的伟业,并遏制了匈奴的侵扰,南征北战,修建了绵延万里的长城,堪称千古一帝,他的贡献至今仍被后世铭记。
这样一位不朽的英雄,在其统治时期曾特别针对已婚女性颁布了一条颇具争议的特权,即:“夫为寄豭,杀之无罪。”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呢?
“豭”(jiā)指的是“公猪”,而“寄豭”则特指那些在他人家中与他人亲密来往的已婚男性。秦始皇这条特权的内容则是:若一位妻子发现自己的丈夫与他人有染,甚至可以杀死他而不受法律的惩罚。
通过这项特权,可以看出秦始皇在某种程度上尊重女性,从而提升了她们的社会地位。实际上,在古代中国,女子的地位并非总是濒于卑微,除了武则天成为唯一的女皇帝之外,商朝时期的女子凭借个人的成就,也能够获得显赫地位。例如,名将妇好便是通过战功赢得了自己的封地。
然而,自儒家思想的兴起后,对女性的限制愈加显著。儒家倡导内外有别的原则,认为男性应主外而女性应主内,女子不仅要遵照道德,未婚时听从父亲,已婚后听从丈夫,丈夫去世后则应顺从儿子,同时还需掌握女红,仪态举止得体。
不同于儒家思想,秦朝更倾向于法家思想。在秦朝时期,对于因出轨而被杀的丈夫,妻子不会受到惩罚,同时还有一项重要规定:若丈夫对妻子施以暴力,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当然,若妻子对丈夫使用暴力,她也将面临惩罚。
古时许多朝代严格禁止已婚女性再嫁,甚至设立贞节牌坊以表彰寡妇的贞操。然而,根据历史资料显示,秦朝时期的女性再婚不会受到惩罚,丈夫去世后,她们可以自由选择新的婚姻对象。对于当时封建时代的古人而言,这项特权显得尤为前卫,因此,后来被后世所禁用,至今未能恢复。
幸运的是,如今社会正在推进男女平等,女性无需再依赖男性,她们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双手开辟未来。然而,谋杀始终是犯罪,不论其原因如何,生命的尊严不可被漠视,因此,秦始皇赋予已婚女性的这一特权至今未得到恢复,也是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