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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讲谈到息壤之盟,留下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央集权日渐深化的时代,以君臣这种高度不对等的关系,怎么可能缔结盟约呢?
朱熹的改动
君臣立约,而且是臣子下套跟君主立约,这在后世儒家知识分子看来,实在君不君,臣不臣,应该严肃批判。我们需要回顾一下《资治通鉴》记载甘茂伐韩的原文:“秦王使甘茂约魏以伐韩”,而在朱熹的《通鉴纲目》里边,这句话虽然被原封不动地照录在“目”的部分,但是,在“纲”的部分,表达方式却变成了“秦甘茂伐韩宜阳”。
朱圣人一字万钧,在后人看来,这种改动一定饱含深意。
朱熹写作《通鉴纲目》的时候,准备过一份提纲。这份提纲独立成书,叫做《资治通鉴纲目提要》,简称《纲目提要》,一共59卷。
严格来说,这部书并没有多大价值,因为它的内容已经在修改之后被编进了《通鉴纲目》“纲”的部分,所以它后来的失传也算合情合理。只是因为朱熹的地位越来越高,这才导致朱熹的只言片语都可以闪闪发光,也就都有了研究价值。
所以《通鉴纲目》的研究者们经常引述《纲目提要》的内容,这就使得《纲目提要》作为独立的一部书虽然失传了,书里的内容我们却不难看到。
元朝学者汪克宽写有一部《资治通鉴纲目考异》,拿《通鉴纲目》和《纲目提要》对照,说在甘茂伐韩这件事上,《通鉴提要》多出一个“使”字,也就是说,“秦甘茂伐韩宜阳”在《通鉴提要》的版本里是写成“秦使甘茂伐韩宜阳”的。那么问题来了:这一字之差,到底是抄写过程中漏掉的呢,还是朱熹有意为之的呢?
这又该提到明朝学者张自勋的《纲目续麟》了。前边讲过,这部书是在阳明心学兴起,朱熹的权威性遭受质疑之后,顺应时代浪潮而出现的。在张自勋看来,如果实事求是地记录史实,那就应该补上那个“使”字,但如果从微言大义的角度来看,删掉“使”字,把甘茂表达为行为主体,这才能够充分表达对甘茂的道德谴责。
为什么要谴责他呢,因为甘茂作为臣子,既然服从命令去魏国搞外交,联魏伐韩,那么好好完成使命也就是了,但甘茂偏要作怪,连番耍心机、下套子,最后胁迫秦武王在息壤定盟立约。这样看来,到底打不打宜阳,全凭甘茂的心意,而不是忠实执行秦武王的命令,这就和专权无异了。所以,张自勋认为《通鉴纲目》削去了那个“使”字,就是为了谴责甘茂专权。
张自勋提到的这个“削”,是儒家《春秋》学的专有名词。儒家相信孔子修《春秋》,“笔则笔,削则削”。“笔”就是记载下来,“削”就是删掉。孔子修订历史档案,本着宇宙真理,该写的写,该删的删,每一个“该写还是该删”的选择背后,都蕴含着无限深意,闪耀着儒家政治哲学的万丈金光。
张自勋这部《纲目续麟》虽然本着心学精神,不再迷信权威了,但依然很能认可朱圣人的笔削之妙。我们从《资治通鉴》一路往下看,看到《通鉴纲目》,再看到《纲目考异》、《纲目续麟》,特别能够感受学术风气和思想观念在时代浪潮当中的起伏和变化。
单论君臣之间定盟立约这种事情,在战国以前,其实还算正常。早在周朝开国之初,周公和太公两大元老辅佐年少的周成王,贵为天子的周成王重重犒劳两位老爷子,举行结盟仪式。盟书人手一份,各有专门的机构和负责人掌管,盟书的内容是:世世代代子子孙孙都要和睦相处啊。
这种事情虽然正常,但在正当性上并不是无懈可击的。《春秋·桓公三年》有一段记载,说齐侯和卫侯在蒲这个地方“胥命”。什么是“胥命”呢?
《公羊传》的解说是:这是一种去仪式化的会盟活动,仅有口头约定,事情就算结束了。《公羊传》表彰“胥命”,理由是“古者不盟,结言而退”。这就是说,在美好的上古社会,根本就不存在结盟这回事,大家说话算话,哪至于赌咒发誓呢。
显然,公羊家把上古社会想象得过于美好了。
歃血为盟
在有文献可考的周代,结盟是一种很正式的活动,高度仪式化。通常的程序是这样的:先在地上挖一个坑,然后,在坑里杀掉一只大型动物,或者是牛,或者是羊,或者是马,再把这头作为牺牲的大型动物的左耳割下来,盛在盘子里,交给仪式主持人。
在所有用于牺牲的动物里,牛最值钱,自然级别最高,所以在最高级别的结盟仪式里,被杀的大型动物通常是牛,盛在盘子里的左耳自然也就是牛的耳朵,那么主持人端着盘子,也就是“执牛耳”了。
“执牛耳”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今天还在用着,只不过人们总是误以为执牛耳的人就是盟主,其实刚好相反,主持人并不是盟主,就像婚礼司仪不是新郎一样。这种误解由来已久,真实情况是:诸侯之间的结盟,惯例是小国诸侯,甚至只是小国诸侯手下的一名大臣来执牛耳,真正体现身份的不是执牛耳,而是歃血。
盟会仪式上,在割掉牛耳之后,要拿一种叫做敦(dui)的容器盛血,然后宣读盟书,既要给结盟的当事人听,也要读给神明来听。再然后,与会者依次喝掉一点动物血,这就叫歃血。歃血是结盟仪式的核心要素,所以才有一个词叫“歃血为盟”。
歃血的次序至关重要,谁先谁后,就意味着谁强谁弱。歃血序列里的第一个人才是与会者当中最强的那个,才是真正的盟主。如果有势均力敌的情况出现,那么大家不会在意谁执牛耳,只会争夺歃血的次序先后。
歃血仪式结束之后,根据文献记载,会把盟书的正本跟牺牲埋在一起,而从考古证据来看,先要在坑里埋一件玉器,然后再埋牺牲和盟书正本。盟书还有副本,人手一份,各自拿回去收藏的,天子和诸侯的史官原本就承担着收藏盟书的职责。
沉没成本
为什么要杀掉大型动物,还要埋掉玉璧呢?
因为在上古时代,这都是很值钱的东西,一杀一埋,人得豁得出去。从宗教意义上讲,这些物件都是献给神灵的,对待神灵自然要拿出最值钱的物件。神灵收了厚礼,就得承担监督义务。从经济学意义上讲,这就属于人为增加沉没成本——沉没成本越高,反悔时候的心理压力就越大。
这就像办婚礼,即便是今天的婚礼,照例有很多铺张浪费,说起来只是为了增加喜庆气氛,本质上却可以增加沉没成本,降低将来离婚的风险。虽然老话总是千叮咛万嘱咐,要人们勤俭节约,但事实上,人类财富的绝大部分都是用来浪费的。最要命的是,种种浪费仔细算下来,竟然都是刚需。
从沉没成本的角度来看,盟约必然越来越失去约束力,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玉璧也好,牛、羊、马也好,对于天子、诸侯、卿大夫,完全不值钱了,之所以依然举行这种仪式,只不过是路径依赖而已。沉没成本既然约等于零,背弃盟约自然也没有了心理障碍。
于是,无论结盟还是背盟,越来越草率,谁都无所谓。这种现象泛滥起来,就是《诗经》所谓的“君子屡盟,乱是用长”,结盟越来越多,社会越来越乱。
这两句诗和《春秋》关于胥命的记载刚好配套,构成了一组成对的文化语码。比如《荀子》就讲“《春秋》善胥命而《诗》非屡盟”,说两者用心是一样的。
但问题是,不管《春秋》是不是真的表彰胥命,也不管《诗经》谴责盟誓太多在不在理,社会的发展总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自顾自地一路滑坡下去,盟约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堪了。那么,有没有办法可以扭转这种趋势,恢复古老盟约的约束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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