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太祖努尔哈赤开创了大清基业,文治武功青史留名,不过在他晚年时却犯下了一件极其严重的失误,也是他一生中所做的一件极大的蠢事——责令八旗官将清查和捕杀“无谷之人”。所谓的“无谷之人”,指的就是广大的穷苦汉人。
我们知道,努尔哈赤在前期的创业过程中十分重视招降汉将汉民,也给予了优待的措施。可随着斗争形势的不断发展,加上满族贵族排汉意识的不断增强,越到后来汉人的处境就越艰难。自从努尔哈赤率八旗占据沈阳、辽阳以后,统治手段更加严酷,广大汉民就深受后金官吏、八旗官将的奴役。
尤其是在天命八年(1623年),努尔哈赤强制推行迁丁隶民和女真尼堪(汉人)同食共住政策,使得辽沈地区的汉人义愤填膺,抗金浪涛汹涌澎湃。同时,降金的汉官也纷纷动摇,这些反抗让已年过花甲的老汗王坐卧不安。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努尔哈赤不是冷静地思考、反省入辽以来的各项政策以及八旗贵族将官的所作所为,纠正错误,而是恼羞成怒,把责任归结到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上。
当时,辽东的广大穷苦汉民采取了各种抗金斗争,或怠工不干,不耕田地;或四处逃走,竭力摆脱后金国的束缚;又或是秘密串联,与明联系,欲图逃入明朝;还有的更极端,火焚地主、金将的房宅钱谷,夺其牛马,武装反抗。
努尔哈赤认为,偷盗牛马、火烧粮谷及村中房宅之人,都是不耕田、无谷、没有定居,欲由此逃往彼处的光棍。他把人民反抗的原因及其荒谬地看成是穷人没有粮谷,所以就把无谷之人视为仇敌。于是在努尔哈赤晚年就发生了捕杀“无谷之人”的暴行。
努尔哈赤对此事十分认真,天命九年正月初五,他开始下令划分有谷或无谷之人。这道命令下达后,他还有些放心不下,当天又下一道命令,规定:每人有粮食六至七斗的为“有谷之人”;一口有五斗,但又有牲畜“足以维生者”,亦列入“有谷人”之列。若不足维生,则列入“无谷之人”。
表面来看,努尔哈赤定的这个标准并不高,每人有谷五斗似乎也不多。但是当时的情况是由于连年作战,兵荒马乱,难以耕种,辽沈地区灾荒频繁发生,年年歉收,粮食价格比正常年份上涨了十多倍,甚至和银子的价格等同。从这个方面来看,可见能达到“有谷之人”的标准也就很高了。
确定了这个标准之后,努尔哈赤下令将“无谷之人”全部收捕,然后又让有关部门进行丁数、人口的详细统计。随后便派人前往各地清查粮谷。
照着这个形势下去,恐怕收捕的“无谷之人”,整个京城也很难放得下。于是,努尔哈赤在正月二十日,又下汗谕,重新划定标准,规定一口有五斗的,列入“有谷之人”范围;一口有四斗,若有牲畜,也列入“有谷之人”范围。其他的一概为“无谷之人”。正月二十一日,又派遣大臣清查汉人谷物,将“无谷之人”全家收捕。
六十六岁的努尔哈赤,征战疆场三十多年,所向披靡,势如破竹,不仅统一了女真各部,还多次打败明军。到了天命九年为止,他在战场上还没有受挫一次。而这次,他所辖的平民百姓的反抗却弄得他终日不安,这是他所不能容忍的,因此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便是要大开杀戒。
虽然历史上没有确切的记录,但从努尔哈赤对此事的重视程度上,不难断定被收捕的人一定很多。二十七日,努尔哈赤下令杀了各地的“无谷之人”,这是中外历史上极其罕见的野蛮暴行,也给自己留下了骂名。据保守估计,至少有几万人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