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十四载的冬天,北风卷着黄沙,狠狠砸在蓟北的城楼上。一个年近五十的男子,披着磨损的铠甲,手按腰间长剑,凝视着远方起伏的狼烟——那狼烟升起的地方,是渔阳,是安禄山叛军席卷的方向,也是他漂泊半生,终于寻到的“战场”。
他叫高适,字达夫。盛唐的诗坛里,李白是仗剑天涯的谪仙,王维是坐看云起的隐士,而他,是个迟暮的“战士”。世人都说他幸运,年过五十才投笔从戎,却凭赫赫军功封了县侯,成为唐代首位以军功封侯的诗人;死后还被追封礼部尚书,荣光加身。可没人知道,那封侯的金印背后,是四十年的潦倒漂泊;那追封的诰命之下,是一生的孤苦与遗憾。他的诗里没有李白的浪漫,没有王维的空灵,只有沙场的寒风,边关的冷月,和一个寒门士子,在乱世里跌撞前行的背影。
一、梁宋漫游,潦倒半生的“困”
高适的少年时代,是在“家贫,客梁宋,以求丐自给”的窘迫里度过的。父亲曾官至韶州长史,却在他年幼时病逝,家道中落,只剩他与母亲相依为命。盛唐的繁华,于他而言,是洛阳城里达官贵人的宝马雕车,是长安街上文人墨客的饮酒赋诗,而他,只是梁宋大地上一个“混迹于市井,奔走于权贵之门”的落魄书生。
他二十岁时曾去长安,想凭一身才学谋个出身,却“数上干王侯,不遇”。长安的春风,吹暖了曲江的桃花,却吹不暖他的仕途;长安的酒香,醉了满朝的官员,却醉不了他的愁绪。他在《别韦参军》里写道:“二十解书剑,西游长安城。举头望君门,屈指取公卿。国风冲融迈三五,朝廷欢乐弥寰宇。白璧皆言赐近臣,布衣不得干明主。”字里行间,是少年的锐气,是对功名的渴望,更是“布衣不得干明主”的挫败——他像一把藏在鞘里的剑,空有锋芒,却无处施展。
离开长安后,高适开始了长达二十年的梁宋漫游。他在梁宋的田野里耕作,在睢阳的酒肆里赊酒,在淇水的岸边垂钓,身边偶尔有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却多是和他一样潦倒的文人。他在《封丘作》中写道:“我本渔樵孟诸野,一生自是悠悠者。乍可狂歌草泽中,宁堪作吏风尘下?只言小邑无所为,公门百事皆有期。拜迎官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这首诗,是他四十岁时在封丘县做县尉时写的——县尉是个芝麻小官,既要拜迎官长,又要鞭挞百姓,这与他“狂歌草泽中”的志向,与他“济世安黎庶”的理想,背道而驰。“拜迎官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每一个字,都是他内心的挣扎与痛苦;每一句,都是他对现实的无奈与反抗。
这段日子里,他最快乐的时光,是与李白、杜甫在梁宋相会。三人一起打猎,一起饮酒,一起谈论诗歌与理想。李白的狂放,杜甫的沉郁,都让他暂时忘记了自己的窘迫。可相聚总是短暂的,李白要去漫游江南,杜甫要去长安求仕,最终只剩下他,依旧在梁宋的风沙里,独自徘徊。他在《宋中送族侄式颜》中写道:“大夫击钟饮,君独何人不的醉?十年离乱后,长大一相逢。问姓惊初见,称名忆旧容。别来沧海事,语罢暮天钟。”诗里写的是与族侄的相逢,却藏着他对自己十年离乱、一事无成的叹息——别人都在击钟饮酒,只有他,连一醉方休的资格都没有;十年过去,故人相见,连名字都要想半天,只剩“语罢暮天钟”的寂寥。
四十岁的高适,鬓发已有些斑白,依旧是个布衣,依旧在梁宋的大地上漂泊。他像一株生长在石缝里的草,被现实的狂风暴雨反复击打,却始终没有放弃——他相信,总有一天,他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战场”,能让自己的剑,真正出鞘。
二、投笔从戎,蓟北边关的“锐”
天宝十载,安禄山奉命征讨契丹,高适觉得这是自己的机会,便毅然投笔从戎,前往蓟北,成为安禄山幕府中的一名幕僚。蓟北的冬天,比梁宋更冷,北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生疼;边关的生活,比梁宋更苦,每天都是练兵、巡逻、站岗,没有酒肆,没有诗歌,只有无尽的风沙与冷月。
可高适却觉得,这里才是他的归宿。他不再是那个“拜迎官长心欲碎”的小吏,而是一个战士,一个能为国效力的军人。他在《蓟门行五首》中写道:“蓟门逢古老,独立思氛氲。一身既零丁,头鬓白纷纷。勋庸今已矣,不识霍将军。”他借一个老兵的口,感叹自己“一身零丁,头鬓花白”,却还未像霍去病那样建功立业;他在《营州歌》中写道:“营州少年厌原野,狐裘蒙茸猎城下。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他赞美营州少年的英勇,羡慕他们能在战场上驰骋,也渴望自己能像他们一样,为国杀敌,建功立业。
可安禄山并非他想象中的“明主”。高适渐渐发现,安禄山拥兵自重,野心勃勃,根本不是为了国家,而是为了自己的私欲。他不愿与安禄山同流合污,便毅然离开了蓟北,回到了梁宋。这次投笔从戎,他没有得到任何功名,却让他看清了时局的动荡,让他坚定了自己的理想——他要找的,不是一个能让自己升官发财的“靠山”,而是一个能让自己为国效力的“战场”。
他在《蓟中作》中写道:“策马自沙漠,长驱登塞垣。边城何萧条,白日黄云昏。一到征战处,每愁胡虏翻。岂无安边书,诸将已承恩。惆怅孙吴事,归来独闭门。”这首诗,是他离开蓟北时写的,“边城何萧条,白日黄云昏”,写尽了边关的荒凉;“一到征战处,每愁胡虏翻”,写尽了他对国家安危的担忧;“岂无安边书,诸将已承恩”,写尽了他的失意——他有安边之策,却无人采纳;诸将无功受禄,却能得到朝廷的恩宠;“惆怅孙吴事,归来独闭门”,写尽了他的无奈与愤懑——他空有孙武、吴起的才华,却只能闭门叹息,无处施展。
回到梁宋后,高适依旧过着潦倒的生活,可他不再像以前那样迷茫。他知道,乱世将至,他的“战场”,很快就会到来。他像一把被重新磨亮的剑,静静等待着出鞘的那一刻。
三、安史之乱,睢阳城下的“忠”
天宝十四载,安史之乱爆发,安禄山叛军席卷河北,直逼洛阳。唐玄宗仓皇出逃,长安沦陷。乱世,终于来了;高适的“战场”,也终于来了。
此时的高适,已年近五十,正在哥舒翰幕府中任掌书记。哥舒翰是当时的名将,奉命镇守潼关。高适多次向哥舒翰进言,建议坚守潼关,不要轻易出战,可哥舒翰迫于朝廷的压力,最终还是领兵出关,结果全军覆没,潼关失守。哥舒翰被俘,高适却冒着生命危险,杀出重围,前往成都,向唐玄宗汇报战况。
唐玄宗在成都见到高适,听他详细分析了潼关失守的原因,以及当前的战局,十分赞赏,任命他为侍御史,不久又升任谏议大夫。这是高适第一次得到朝廷的重用,也是他仕途的开端。他在《谢上淮南节度使表》中写道:“臣本诸生,才非武勇,徒以遭逢乱世,忝列戎行,陛下不弃微贱,擢居近侍,恩深再造,荣过非才。”字里行间,是对唐玄宗的感激,也是对自己终于能为国效力的激动。
后来,唐肃宗在灵武即位,高适前往灵武,得到肃宗的信任,被任命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淮南节度使,奉命平定永王李璘的叛乱。永王李璘是唐玄宗的第十六子,趁安史之乱,拥兵自重,企图割据江南。高适领兵出征,很快就平定了叛乱,因功被封为左散骑常侍、渤海县侯——这是唐代诗人中,第一位凭军功封侯的人。
可高适并没有因此而骄傲,他知道,真正的硬仗,还在后面。安史之乱的叛军,正在围攻睢阳。睢阳是江淮的门户,一旦失守,江淮的物资就无法运往朝廷,大唐的国运,就会岌岌可危。高适奉命前往睢阳,支援张巡、许远。睢阳的战况,比他想象的更惨烈——叛军数十万,睢阳守军只有数千,粮草断绝,士兵们只能吃树皮、草根,甚至煮弩箭的皮筋充饥。
高适在睢阳城下,亲眼目睹了这场悲壮的战役。他在《睢阳酬别畅大判官》中写道:“白露伤草木,山风吹夜寒。军书发上郡,春色度河阳。处处兵甲满,时时戈剑鸣。胡人正牧马,汉将日征兵。相逢且对酒,相送暂同程。敢辞筋力倦,恐君离别情。”这首诗,是他在睢阳与友人畅当分别时写的,“处处兵甲满,时时戈剑鸣”,写尽了睢阳战场的惨烈;“胡人正牧马,汉将日征兵”,写尽了他对时局的担忧;“相逢且对酒,相送暂同程”,写尽了他与友人的情谊,也写尽了他的无奈——在乱世里,相逢即是缘分,离别即是永别,只能“且对酒”,珍惜这短暂的相聚。
睢阳保卫战,持续了十个月,最终因寡不敌众,睢阳失守,张巡、许远战死。高适亲眼看着睢阳的城楼上插上了叛军的旗帜,亲眼看着那些与他并肩作战的士兵倒下,心里像被刀割一样疼。他在《登百丈峰二首》中写道:“朝登百丈峰,遥望燕支道。汉垒青冥间,胡天白如扫。忆昔霍将军,连年此征讨。匈奴终不灭,寒山徒草草。唯见鸿雁飞,令人伤怀抱。”他想起了霍去病,想起了那些为国捐躯的将士,想起了睢阳的惨烈,泪水忍不住流了下来——“匈奴终不灭,寒山徒草草”,写尽了他对叛乱未平的忧虑;“唯见鸿雁飞,令人伤怀抱”,写尽了他的悲伤与无奈。
四、暮年荣光,长安城里的“寂”
安史之乱平定后,高适因功被任命为刑部侍郎,不久又转任左散骑常侍,进封渤海县侯,食邑七百户。此时的他,已年近六十,终于实现了年轻时的理想,成为了朝廷的重臣,成为了人人羡慕的“封侯诗人”。
长安的春天,依旧繁华,曲江的桃花依旧盛开,酒肆里依旧酒香四溢。高适偶尔会和一些老臣一起饮酒,谈论当年的战事,谈论那些为国捐躯的将士。可他总觉得,这些繁华与热闹,与自己格格不入。他在《醉后赠张九旭》中写道:“世上谩相识,此翁殊不然。兴来书自圣,醉后语尤颠。白发老闲事,青云在目前。床头一壶酒,能更几回眠?”这首诗,是他写给书法家张旭的,“白发老闲事,青云在目前”,写尽了他的处境——他虽身居高位,却已白发苍苍,只能“老闲事”;“床头一壶酒,能更几回眠?”写尽了他的孤寂——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还能喝几壶酒,还能想几回当年的战事。
他时常会想起梁宋的日子,想起那些与李白、杜甫一起饮酒赋诗的时光。可李白早已去世,杜甫也在战乱中漂泊,不知所踪。他在《寄杜拾遗》中写道:“甫也东西南北人,十年漂泊客衣尘。江村独归处,寂寞养残身。柳色新池岸,桃花映竹门。此时沾酒兴,望尔共芳尊。”这首诗,是他写给杜甫的,“十年漂泊客衣尘”,写尽了杜甫的漂泊之苦;“江村独归处,寂寞养残身”,写尽了杜甫的孤寂;“此时沾酒兴,望尔共芳尊”,写尽了他对杜甫的思念——他多想再和杜甫一起饮酒,一起谈论诗歌,一起回忆梁宋的时光,可他知道,这只是一个奢望。
晚年的高适,身体越来越差,经常生病。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每天都要处理政务,只是偶尔会去朝堂上看看,然后回到家里,躺在床榻上,回忆自己的一生。他想起了少年时的长安失意,想起了梁宋的潦倒漫游,想起了蓟北的边关风沙,想起了睢阳的惨烈战役,想起了那些与他并肩作战的将士,想起了那些离他而去的朋友。他在《自淇涉黄河途中作十三首》中写道:“清晨泛中流,羽族满汀渚。黄鹄何处来,昂藏寡俦侣。飞鸣无人见,饮啄岂得所?云汉尔固高,吾意欲求侣。”这首诗,是他晚年写的,“黄鹄何处来,昂藏寡俦侣”,是他自己的写照——他像一只高傲的黄鹄,却没有伴侣;“飞鸣无人见,饮啄岂得所”,写尽了他的孤寂;“云汉尔固高,吾意欲求侣”,写尽了他对朋友的思念,对陪伴的渴望。
五、离世追封,历史长河的“叹”
永泰元年,高适在长安的家中病逝,享年六十二岁。他走的那天,长安下着小雨,淅淅沥沥,像在为他送行,像在为他叹息。他的家人,按照他的遗愿,将他葬在了梁宋的土地上——那里是他漂泊半生的地方,是他梦开始的地方,也是他最想念的地方。
他去世后,朝廷念他平定叛乱、保卫国家的功绩,追封他为礼部尚书,谥号“忠”。这是对他一生最大的肯定,也是对他一生最好的总结——他虽出身寒门,却一生忠君爱国;他虽漂泊半生,却终凭军功封侯;他虽是诗人,却也是一个忠臣,一个战士。
可他终究还是带着遗憾离开的。他没能看到大唐恢复往日的繁华,没能再和李白、杜甫一起饮酒赋诗,没能再回到梁宋的田野里,看看那里的庄稼,听听那里的乡音。他像一把出鞘的剑,在乱世里斩妖除魔,立下了赫赫战功,却也在岁月的磨砺中,渐渐生锈,最终归于尘土。
六、千年回响,诗人不朽的“忠”
高适死后,长安的春天依旧繁华,曲江的桃花依旧盛开,酒肆里依旧酒香四溢。只是再也没有一个叫高适的诗人,会在朝堂上谈论国事,会在战场上领兵作战,会在酒肆里思念朋友。可他的诗,却像边关的冷月,像沙场的寒风,像睢阳城下的鲜血,永远留在了历史的长河里,留在了每一个读懂他的人的心里。
世人都说他幸运,凭军功封侯,死后追封礼部尚书,是唐代诗人里少有的“人生赢家”;可很少有人知道,那封侯的金印背后,是四十年的潦倒漂泊;那追封的诰命之下,是一生的孤苦与遗憾。他写《封丘作》,不是为了抱怨官职的卑微,是为了表达对“鞭挞黎庶”的不忍;他写《蓟中作》,不是为了抒发边关的愁绪,是为了表达对国家安危的担忧;他写《睢阳酬别畅大判官》,不是为了记录战场的惨烈,是为了表达对将士的敬佩;他写《寄杜拾遗》,不是为了表达对朋友的思念,是为了表达对乱世的无奈。
如今,梁宋的土地依旧肥沃,生长着庄稼,也生长着野草;蓟北的边关依旧荒凉,吹着北风,也吹着黄沙;睢阳的城墙依旧矗立,刻着历史,也刻着悲壮。只是再也没有一个叫高适的诗人,会在梁宋的田野里耕作,会在蓟北的边关巡逻,会在睢阳的城下作战。可他的诗,却像梁宋的庄稼,每年都会生长,提醒着人们,这里曾有一个潦倒的书生,怀揣着济世的理想;像蓟北的北风,每年都会吹拂,提醒着人们,这里曾有一个迟暮的战士,坚守着报国的信念;像睢阳的城墙,永远都会矗立,提醒着人们,这里曾有一个忠诚的诗人,见证着最悲壮的战役。
偶尔有游人来到梁宋,来到蓟北,来到睢阳,会轻声念起他的诗,念起“拜迎官长心欲碎,鞭挞黎偶尔有游人来到梁宋,来到蓟北,来到睢阳,会轻声念起他的诗,念起“拜迎官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却未必能读懂那“心欲碎”里,藏着多少寒门士子的尊严被现实碾碎的疼;念起“策马自沙漠,长驱登塞垣”,也未必能体会那“长驱”背后,是年近半百仍愿奔赴沙场的孤勇;念起“唯见鸿雁飞,令人伤怀抱”,更难触摸那“伤怀抱”中,是亲历睢阳血战、目送战友倒下时,滚烫的泪水与无力的怅然。
他们或许会赞叹他“五十封侯”的传奇,羡慕他死后追封礼部尚书的荣光,却鲜少有人想起,他在梁宋的酒肆里赊酒时,是怎样的窘迫;在长安的街头“数上干王侯不遇”时,是怎样的迷茫;在蓟北看穿安禄山野心、愤然离去时,是怎样的孤绝。世人爱说他是“大器晚成”,却忘了“晚成”的每一步,都踩着风沙与血泪——那不是幸运,是一个人在潦倒半生后,仍不肯放弃理想的固执;是一个诗人在乱世之中,毅然拿起剑来守护家国的悲壮。
梁宋的田野里,依旧有农夫耕作,风吹过麦浪,像极了他当年“混迹草泽”时见过的景象,只是再也没有一个落魄书生,会在田埂上停下脚步,望着远方的炊烟,写下“我本渔樵孟诸野”的句子;蓟北的关墙上,依旧有寒风呼啸,卷起沙尘,像极了他当年“登塞垣”时遇见的萧条,只是再也没有一个迟暮战士,会手按长剑,凝视着狼烟升起的方向,发出“惆怅孙吴事”的叹息;睢阳的城楼下,依旧有游人驻足,抚摸着斑驳的墙砖,像在触摸那段悲壮的历史,只是再也没有一个白发将军,会站在城下,想起那些吃树皮、煮弩筋也要坚守的士兵,流下“令人伤怀抱”的泪水。
千年了,大唐的繁华早已落幕,安史之乱的硝烟早已散尽,唯有他的诗,像梁宋大地上的野草,一岁一枯荣,从未断绝;像蓟北边关的冷月,千年一轮回,始终清明;像睢阳城墙的砖纹,一笔一镌刻,不曾褪色。那些诗句里,没有李白“天生我材必有用”的狂傲,没有王维“行到水穷处”的淡然,只有一个寒门士子的挣扎,一个爱国诗人的忠诚,一个迟暮战士的孤勇——那是属于高适的,最朴素也最沉重的诗意。
偶尔有风吹过,卷起梁宋的麦叶,吹动蓟北的沙尘,拂过睢阳的城墙,像在轻声念着他的名字,念着他那些带着沙场寒气与半生潦倒的诗句。或许,在某个北风呼啸的夜晚,在某个狼烟隐约的梦里,他还会披着磨损的铠甲,手按腰间长剑,站在蓟北的城楼上,凝视着远方——不是为了封侯的荣光,不是为了追封的诰命,只是为了守护他曾拼尽全力想要守护的家国,只是为了遇见那些他曾并肩作战、却最终离散的战友,只是为了再喝一杯梁宋的酒,再写一首边关的诗。
而那些念着他诗句的游人,那些触摸着历史痕迹的后来者,或许终究无法完全读懂他的苦、他的痛、他的孤勇与遗憾,但只要那句“拜迎官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还被人念起,只要那句“策马自沙漠,长驱登塞垣”还被人记起,只要那句“唯见鸿雁飞,令人伤怀抱”还能触动人心,他就从未真正远去。
他就像一把藏在历史深处的剑,虽已入鞘,锋芒却从未消散;像一首写在乱世里的诗,虽历经沧桑,温度却从未冷却。梁宋的风记得他,蓟北的月记得他,睢阳的城记得他,那些带着淡淡忧伤与沉沉分量的诗句,也会永远记得他——记得那个唐代首位凭军功封侯的诗人,记得那个离世后被追封礼部尚书的忠臣,记得那个在潦倒与荣光里,始终未曾忘记“济世安黎庶”初心的,高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