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封建社会,宗法制度经历了几千年的演变,形成了所谓的“嫡长子继承制度”。这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朝,周朝时期就有“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规定。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避免皇族内兄弟间为了争夺权力和财富而发生内乱,从而维护皇室的威严与社会稳定。大部分朝代都沿用了这一继承制度,选择继承人时优先考虑嫡长子。然而,到了清朝,这一制度发生了显著变化,继承规则显得非常“特殊”——既不是立嫡子,也不是立长子,更不是立贤能之人。下面,我们来仔细探究清朝继承制度的“特别之处”。
要了解清朝继承制度的“奇怪”,我们可以通过回顾几位皇帝的继承人选来看看。清朝共有十一代皇帝,传位共十二位皇帝(其中光绪是同治的堂弟,属于同一代)。具体情况如下:努尔哈赤死后,他的第八子皇太极继位,成为清太宗;清太宗死后,他的第九子福临继位,成为顺治皇帝;顺治死后,第三子玄烨继位,成为康熙皇帝;康熙死后,第四子胤禛继位,成为雍正皇帝;雍正死后,第四子弘历继位,成为乾隆皇帝;乾隆死后,第十五子永琰继位,成为嘉庆皇帝;嘉庆死后,次子绵宁继位,成为道光皇帝;道光死后,第四子奕詝继位,成为咸丰皇帝;咸丰死后,儿子载淳继位,成为同治皇帝;同治、光绪、宣统都无子嗣。
从以上情况来看,清朝的继承制度并没有严格按照“嫡子”原则。例如,努尔哈赤死后,尽管他的长子褚英、二子代善都是嫡子,但最终继位的却是庶长子皇太极(第八子)。再如,乾隆帝原本想要立嫡子,但由于多个嫡子早逝,最终继位的却是庶长子永琰,而非其他有才能的嫡子。
更令人惊讶的是,清朝的继承制度也并不遵循“立长子”的传统。很多皇长子实际是庶出的,在封建社会中,“子以母为贵”,庶出的长子往往难有机会争夺继位。比如,康熙皇帝的长子胤褆虽然曾多次觊觎太子之位,但由于皇太子胤礽多次被废立,胤褆依然没能成为太子。又如,道光皇帝的长子奕纬,由于年少时不受重视,再加上他不好好读书,甚至一度被道光皇帝怒斥,最后不治身亡。顺治皇帝死后,虽然次子福全继位可能性较大,但最终继位的却是第三子玄烨,传言因为顺治皇帝是死于天花,而恰好玄烨已经得过天花,因此被认为能够继位。
既然既不是立嫡也不是立长,很多人可能会想,清朝是否会选择立贤能之子继位呢?但事实上,并没有。比如康熙皇帝的皇四子胤禛,虽然有才干,但并非最贤能的那个,而是皇八子胤禩。尽管胤禩受到群臣的高度评价和拥护,康熙皇帝却始终未选他为太子。另外,道光皇帝的两位嫡子——四子奕詝和六子奕,社会普遍认为“恭亲王”奕比后来的咸丰皇帝奕詝要更贤能,但道光皇帝最终还是选择了奕詝,而非奕。
因此,清朝的继承制度既不立嫡、也不立长,甚至也不完全依据贤能之选,而是三者混合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嘉庆皇帝的嫡长子道光皇帝是唯一以嫡长子身份继位的例子。从雍正开始,清朝的继承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雍正通过废除公开立储的制度,将继承人的名字密封起来,放在皇宫的“正大光明”匾后,以避免诸皇子争位。这一制度在之后的乾隆、嘉庆、道光、咸丰等皇帝继位过程中得到延续。至咸丰死后,唯一的儿子同治继位,之后的皇帝继位也没有涉及立储的问题,甚至光绪、宣统等皇帝均没有子嗣,继承问题更显得无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