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说西周龙负鸟合雕玉佩
徐文宁
徐文宁, 1990年国家文物局授予文物鉴定职称,国内著名文化经纪人 艺术品收藏家、鉴定家。历任江苏爱涛拍卖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光华路5号艺术馆副馆长、北京天物馆副馆长、江苏省文交所副总经理、南京大贺传媒首席艺术顾问、南京中国科举博物馆建设顾问、文物鉴定专家、上海海关学院文物缉私客座教授。出版《北京光华路5号艺术馆图录》《天物馆藏瓷》《玉佩收藏的故事》《台阁气象—长乐阁明清状元书画集》等十余本艺术类书籍,为国内20多家杂志、拍卖公司撰写百余万字鉴赏、拍卖信息类文章。2008年发表全国第一篇 “艺术品证券化新尝试”论文,系统阐述理论和运做模式。
如果说考古发掘是“叩坤补史”,那么文博鉴定就是“证物说史”。这两者从不同的角度,都为国补史匡正。比如,一个纹样的演变,随着时代的变迁,原有母题元素在历史的维系中,会逐步的衰减,同时又会添加许多符合时代要求的新要素。随着历史的更迭,许多信息在流失,最终导致我们面对许多文物上的纹样,失去了认知信息的依据。比如,商周两代墓都出土了 鸟与龙合雕玉佩造型,如何甄别在同样母题元素下的不同时代纹样属性,也许“证物说史” 的研究者任务就重点。笔者以前的一篇文章“神玉玄鸟负龙还是龙护玄鸟”是围绕商代玉器中“玄鸟与龙”的组合造型,探讨其文化内涵与象征意义。那么到了西周初,同样还是“鸟与龙”的组合造型,只不过由商代的“鸟在下、龙在上”,变为了“鸟在上、龙在下”的造型。许多学者沿用对商代玉器的认识,认为不过是商代玉雕纹样的历史沿用变化而已。其实,别小看了这样一点上下位置的变化,其实际意义,却发生了本质性的改变。
(图一)是美国费城的宾夕法尼亚大学的中国古代玉器藏品,一龙背负一鸟,龙口大张,臣字眼,蘑菇耳,周身两列阴刻鳞纹,背负小鸟素面作轮廓剪影状,龙尾有部分残缺。(图二)是民间藏品,相比两者,纹样几乎一致,皆为“龙负鸟”造型。但它补齐了图一的残缺。这种“龙负鸟”造型在河南虢国墓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藏品(图三)。
商代的玄鸟图腾属性,经《诗经》“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及甲骨文记载表明,玄鸟是商族图腾,与始祖契的诞生传说绑定,被赋予“君权神授”的政治符号意义,服务于商族灭夏兴商的合法性建构。妇好墓出土的鸟负龙合雕玉佩仅有一件,鸟在下、龙在上,具有着龙在鸟首上方,作护法状,为玄鸟加持神力的作用。从纹饰学的演变规律看,有承袭后石家河文化“上龙下凤”的共生传统。而到了西周,鸟与龙合雕玉佩依然存世量稀少,恰好证明了它的纹样特殊性。不过,造型上它变成了 “鸟在上、龙在下”,这无疑可以反映出改朝换代的面貌,但从文化信仰符号上,却暗示着纹样转变为西周政治秩序的服务意义。她将“玄鸟生商”的祭祀传统,改变成对中国古代“圣王崇拜”与“正统性建构”的 纪念典范。
南宋王十朋修正过的《姒氏世谱》中有“龙负鸟耘”一词。原文:“玉函金简,龙负鸟耘之异,虽不可复睹于今,而南镇陵庙,巍然独存,子孙奉祀,数千年不易其姓。” 姒氏是大禹的后裔。据《尚书》或《山海经》中的记载,“龙负鸟耘”可能与大禹治水有关。大禹治水时,传说有神龙和神龟帮助他,比如黄龙曳尾画地成河排涝,神龟负文出洛水而治国文明。而鸟耘可能指鸟类帮助耕耘,比如东汉王充的《论衡・书虚篇》,其中记载大禹葬于会稽,鸟为之田,即鸟类帮助耕耘。象征圣德感召自然之力,实现农耕文化的转型。 另“龙负”与大禹治水时的另一传说相关,唐代诗人宋之问在《谒禹庙》中写道“舟迁龙负壑”,描绘神龙背负舟船开辟水道的场景,两者结合形成“龙负鸟耘” 的意象,则寓意大禹凭借神力治理水患、发展农耕,得到龙族和鸟族的帮助,象征其功绩和神力。既体现了姒氏家族对祖先功业的尊崇,也暗含对自然与人文和谐共生的哲学思考。谱中“子孙奉祀,数千年不易其姓”的记载,与大禹后裔姒氏家族至今仍在绍兴禹陵村延续守陵传统的史实相印证。这与西周人在玉雕上祭祀大禹的“龙负鸟耘”行为,恰好从本质上将大禹治水的传说,转化为政治合法性、文化认同与社会治理的多重工具转化有关。其动机可从以下四方面解析:
一、借大禹“天命治水”建构政治合法性
1.“天命转移”的理论支撑
西周以“小邦周”取代“大邑商”后,急需解释政权更替的合理性。保利博物馆的遂公盨铭文(西周中期)首句即言“天命禹敷土,随山浚川”,将大禹治水塑造为“受天命”的神圣事件——周人由此宣称:夏商周三代皆承“天命”,周取代商,犹如禹承接尧舜,是天命流转的必然结果。因此龙负鸟合雕玉佩的佩带者和这种“天命-德政”叙事,将周王统治与大禹的“天命神性”绑定,强化政权合法性。这和西周后,玉器纹样大量出现了“上龙下人”的佩饰作品,与西周始祖后稷同属帝喾后裔、延续商代祭祖礼仪,来表示周人与商人皆出于“天命神性”的属性有关,是具有一致的同等神性。
2.“九州一统”的政治隐喻
《尚书·禹贡》托名大禹“分九州、定贡赋”,实则反映西周的天下秩序构想。西周分封制下,诸侯需“以藩屏周”,而大禹划分九州的传说,为周王“宅兹中国,君临天下”提供了历史依据——祭祀大禹,即象征周王对“九州”土地与人民的合法统治权。因此龙负鸟合雕玉佩的佩带者,应该与权利者“以藩屏周”的君主制有关。
二、以大禹“德治典范”强化统治正当性
1.“明德慎罚”的政治号召
西周强调“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大禹治水时“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德行,成为周王宣扬“德政”的标杆。《史记·夏本纪》载大禹“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卑宫室,致费于沟淢”,这种克己奉公的形象,与西周初年“敬天保民”的治国理念高度契合。周人通过祭祀大禹,向诸侯与民众传递“以德配天”的统治逻辑。同样也可以通过比德于玉的方式, 彰显龙负鸟合雕玉佩的纪念大禹王的明德属性。
2.“协和万邦”的联盟叙事
传说中大禹治水需协调各方部落(如“禹征三苗”),这与西周通过分封制整合异姓部族的策略形成互文。例如,西周分封大禹后裔为杞国(今河南杞县),使其“服夏之服,行夏之礼”,既彰显对先代圣王的尊崇,又通过血缘与文化纽带维系诸侯联盟。而神话中的龙负鸟其实也分别代表着龙族和鸟族,这种万邦联盟的政治需求,也是 合雕玉佩的社会关系基础。西周经济以农耕为基,而黄河流域水患频发,水利灌溉直接关系国计民生。大禹治水“疏川导滞”的智慧,被西周人视为农业安全的象征。《诗经·小雅·信南山》云“信彼南山,维禹甸之”,将农田开垦归功于大禹,祭祀大禹实则隐含对“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祈愿。所以 龙负鸟合雕玉佩也是基于农业社会需求的“水利崇拜”的象征之物。
大禹治水传说在西周以前已融合黄河、长江流域的多元文化元素(如蜀地“禹生石纽”、东夷“禹娶涂山”)。西周通过祭祀大禹,将不同地域的神话传说统合为“华夏共祖”的叙事——无论周人、商人还是蛮夷部族,均认可大禹为文明开拓者,这为“华夏”概念的形成奠定了文化基础。 因此龙负鸟合雕玉佩即是一种“华夏和平”信号,也是“华夏共祖”的标识。
总之, 龙负鸟合雕玉佩是先人将“神话英雄”转化为“政治符号”的典范,是西周对大禹的祭祀的意识形态建构,通过将大禹的神性(天命)、德性(德政)、实用性(水利)与文化象征性(华夏共祖),以龙负鸟合雕的形象叙事手法相结合,确立周人的政权合法性,去整合社会认同中国古代“圣王崇拜”与“正统性”的建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