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搞错了!万斯口中的“乡下人”,跟你想的盎格鲁撒克逊精英根本不是一回事!
以前一提到美国白人,就觉得他们都是一伙的,
要么是电影里穿西装、住大house的华尔街精英,
要么是农场里戴草帽、开皮卡的普通人,反正都归到“美国白人”这个筐里就行。
直到前阵子翻完万斯的《乡下人的悲歌》,再查了一堆资料,才发现自己犯了个大错。
美国白人内部的差别,比咱们想象的大得多,尤其是万斯反复说的“乡下人”,
跟那些被捧为“美国精神代表”的盎格鲁撒克逊裔,
简直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路人,甚至在历史上还算是“对头”。
很多人都知道,五月花号清教徒常被吹成“美国精神的起源”,他们讲究理性、自律,还特别重视教育,后来成了美国精英阶层的核心,像以前的总统、华尔街大佬,不少都跟这个群体沾边。
但万斯在书里明明白白写着:“我是白人,但我从不觉得自己跟东北部那些信新教的盎格鲁撒克逊白人是一伙的,我就是苏格兰裔爱尔兰人后代里,没上过大学的白人工人阶级之一。”
这话里的信息量可不小,咱们得先搞清楚“苏格兰裔爱尔兰人”是啥来头。
他们不是“纯粹苏格兰人”,而是17到18世纪在英国活得最憋屈的一群人,一部分是从苏格兰搬到爱尔兰的移民,另一部分是住在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边境的人。
那时候的英国边境乱得很,天天打仗,烧房子、抢东西是常事,官府管不了,老百姓只能自己靠拳头过日子。
久而久之,这拨人就养成了一个习惯,不信法律、不信官府,遇事自己动手打架,或者喊上家族亲戚一起“火拼”,更惨的是,他们还没赶上苏格兰的“好时候”。
1745年的时候,苏格兰高地人反抗英国失败,之后英国开始推动苏格兰“文明化”,短短几十年里,苏格兰出了一堆牛人,像写《国富论》的亚当·斯密、哲学家休谟,还有发明蒸汽机的瓦特,一下子从“边缘地区”变成了欧洲的文化、科技中心。
可苏格兰裔爱尔兰人早就搬到爱尔兰去了,根本没沾上这波“文明红利”,反而在爱尔兰跟当地人闹矛盾,打得不可开交,性格里的“野蛮劲儿”不仅没减,还更重了。 后来这拨人移民到美国,也没选好地方,专门挑了跟老家边境长得像的阿巴拉契亚山区。
那地方在当时就是穷山恶水,没多少耕地,也没工业,他们只能靠当短工、佃农过日子,有的去挖煤,有的进工厂当苦力,收入少得可怜,还常被美国东部的精英们看不起,骂他们是“乡巴佬”“白色垃圾”。
而且这种贫困不是一时的,是一代传一代,爷爷是佃农,爸爸是煤矿工人,到了儿子这辈,可能还是找不到好工作,只能靠打零工糊口。
可是他们跟盎格鲁撒克逊裔的差别,可不是一点半点。
盎格鲁撒克逊裔讲究“禁欲”,觉得喝酒、偷懒是坏习惯,还特别重视孩子上学,哪怕家里不富裕,也得供孩子读大学;可苏格兰裔爱尔兰人后代,很多人觉得“上学没用”,甚至鄙视那些爱读书的人,觉得“正经人谁天天抱着书本”。
还有个点特别有意思,万斯在书里提到一个很多人不知道的事儿:大家总觉得靠政府福利过日子的都是黑人,其实他小时候邻居里,不少白人都是“福利女王”,天天不上班,就靠领政府救济过活,有的还偷偷领双份。
这跟盎格鲁撒克逊裔“靠自己奋斗”的观念完全反过来了,他们觉得“领福利丢人”,可有些“乡下人”觉得“这是政府该给的”,甚至觉得领得少了还吃亏。
咱们以前总说“美国白人团结”,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盎格鲁撒克逊裔一直觉得自己是“正统美国人”,看不起苏格兰裔爱尔兰人后代,觉得他们“没文化、野蛮”;
而后者也恨盎格鲁撒克逊裔,觉得这些精英把持着政府、银行,把好处都占了,自己一辈子穷都是因为这些“深层政府”搞鬼。
你看现在美国的明星、富豪里,像泰勒·斯威夫特、比尔·盖茨,还有以前的希拉里,虽然不是纯盎格鲁撒克逊裔,但都有不少英格兰血统,他们跟万斯口中的“乡下人”,生活圈子、价值观完全不一样,说是“两个世界的人”都不为过。
可能有人会问,那为啥这些“乡下人”后来成了共和党支持者?这事儿还得从历史说起。
19世纪的时候,这些南方白人其实是民主党的“铁杆粉丝”,因为当时的民主党支持奴隶制,还保护农业,跟他们靠种植园、农场生活的需求对得上;而那时候的共和党,主要支持者是盎格鲁撒克逊裔,主张搞工业、废除奴隶制,跟民主党对着干。
后来到了1960年代,民主党总统林登·约翰逊搞了民权运动,支持黑人争取平等权利,这下南方白人不干了,他们觉得民主党胳膊肘往外拐,忘了自己这个“老伙计”,于是纷纷转投共和党。再后来里根当总统的时候,又把这些“乡下人”和传统共和党人绑到一起,组成了新的联盟。
可时间一长,传统共和党人又受不了这些“乡下人”的极端想法,比如反对堕胎、不相信气候变化,最后不少人又跑到民主党那边去了。
现在的情况是,民主党成了“精英党”,支持者多是大学生、城市白领;共和党成了“草根党”,核心就是这些“乡下人”,连WASP的后代,现在也更多支持民主党了。
万斯自己的经历,其实就是这些“乡下人”的一个缩影。他出生在俄亥俄州的“铁锈地带”,小时候爸妈离婚,妈妈吸毒,全靠外公外婆拉扯大。
外婆对他特别严,发现他朋友抽大麻,立马让他跟那些人断交,还跟他说“要想有出息,就得离开这个穷地方”。
后来万斯去当海军陆战队,退役后一边打两份工一边上大学,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最后考上耶鲁法学院,才算跳出了“贫困圈”。
他写《乡下人的悲歌》,其实就是想告诉大家:这些“乡下人”的穷,不只是因为没机会,更因为脑子里的观念没跟上。
比如他们觉得“体力劳动光荣,上大学没用”,结果等制造业外迁,没了工厂 jobs,只能在家待业;又比如他们觉得“政府福利是应得的”,不想着靠自己奋斗,最后越混越穷。
万斯还说,他小时候见过不少邻居,明明有力气,却天天在家喝酒、打牌,领完救济金就去买烟,从来没想过找份正经工作。
现在很多人觉得,这些“乡下人”的穷是因为全球化把工厂搬到国外去了,可万斯不这么看。他说,二战的时候,美国生产了全世界70%-80%的工业品,那时候这些“乡下人”靠工厂 jobs 赚了不少钱,还享受到了罗斯福新政的福利,日子过得不错。
可这种好日子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是靠自己的本事挣的——他们没趁这个机会学新技能,也没让孩子好好上学,等全球化一来,工厂搬走了,自然就回到了原来的穷日子。
说白了,50、60年代那种一个蓝领工人能养活全家,还能买两辆车的日子,本来就是特殊时期的“意外”,不是常态。
咱们中国人之所以容易误解美国白人,就是因为看问题太笼统,觉得“白人都是一样的”。
可实际上,美国是个移民国家,不同族群之间的差别大得很,就像这些“乡下人”和盎格鲁撒克逊裔,虽然都是白人,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历史、文化和生活方式,甚至在政治立场上还对着干。
万斯在书里有句话说得特别好:“美国不是一个只有一种声音的国家,每个群体都有自己的故事,别用一个标签去概括所有人。”
确实,咱们看美国的时候,不能再简单地把“白人”当成一个整体,得多想想他们背后的族群差异、历史恩怨,这样才能真正看懂美国社会的复杂,也不会再犯“把万斯口中的乡下人,当成盎格鲁撒克逊精英”这样的错误了。
说到底,不管是美国还是其他国家,每个群体的命运,其实都跟自己的选择和观念紧紧绑在一起。
那些抱怨“命不好”的人,或许可以学学万斯,与其怪别人、怪环境,不如先改变自己的想法,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更好的生活,这才是跳出贫困的真正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