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文的论述中,我曾提出过一个关键事实:在孝文帝元宏在位之前,北魏的官员并没有得到正式的俸禄。这个现象本身就带来一个直观的矛盾——没有稳定的合法薪水来源,官员该依靠什么来维持日常生计、供养家属、维持官署的运转?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本文尝试结合史料与记述,给出一个较为系统的解读,同时在原有结论的基础上补充一些具体情境与细节描写,以帮助读者从生活层面理解当时的财政结构与官员的生存状态。
造成没有俸禄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北魏初期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仍然薄弱。尽管中央追求统一和法度,但地方治理权力已经被下放给若干强势力量:汉族坞壁宗主与鲜卑部落首领成为各自区域的实际统治者,掌管治安、税赋、土地分配与人口管理等事宜。这些势力在地方具有极高的凝聚力与经济基础,无法被迅速整合进入单一的国家财政体系统。因此,北魏中央很难强制性地建立起覆盖广域、可持续的俸禄制度。
这些掌握地方权力的汉族坞壁宗主,往往控制着大片耕地、广阔的田亩、众多的农户以及相关税收;与此同时,鲜卑部落首领则掌握大量人口和牲畜,以及牧场与牧业收入等生产资料。这些财富的集中,使他们成为名副其实的地方利益集团。由于拥有雄厚的经济后盾,他们对是否领取官府的俸禄并不十分在意,甚至可能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考虑,公开反对建立一种需要向中央缴纳、受国家束缚的薪俸制度。换言之,在这种格局下,地方势力对国家财政的依赖并不强,北魏想要通过俸禄制度来约束或激励地方并不容易,结果便是持续缺乏普遍适用的工资性福利。
不过,北魏并非完全无力依靠财政来安抚或养活处于岗位的官员群体。对那些以财政为主要生计来源的官吏而言,仍然存在两条相对清晰的生存路径。其一,是通过对外作战获取军事功勋与战利品,以此来积累物资财富,再由朝廷以赏赐的方式补充官员的日常开支。人们常用“吃饭、睡觉、打柔然”来形容北魏前期的日常生活节奏,这其中,战功和战利品往往是最直接的支撑手段。对低级别乃至中层的鲜卑官员而言,这条路的收益确实可观,能有效缓解他们在长期财政压力下的生存困境;而对汉族士人而言,因竞争激烈、利益分配不均,得利往往有限。
其二,是对部落遗留制度的改造,即所说的“班赏制”。北魏早期在继承和保留部落分配传统的基础上,逐步将其转化为按等级定期发放的赏赐制度,成为官员们的另一种稳定收入来源。这种“班赏制”按等级和资历设定定期的物资与钱物发放,理论上能够为官员提供持续的财政支撑,缓解没有俸禄所带来的现金短缺问题。然而,班赏制并非固定且完全可预测的工资制度:发放的时间表和金额往往不稳定,且常常受到战事变化、边疆安定与中央财政状况的影响。因此,尽管班赏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财政空缺,但它仍无法完全等同于真正的、普遍适用的俸禄制,也不能长久替代稳定的官方薪资。
总的来说,北魏前期没有统一俸禄的现实,是由中央威权尚未稳固、地方权力分散以及财政体系尚未成熟共同作用的结果。对于“靠财政吃饭”的官员来说,他们的生存策略和收入来源具有高度的阶段性与弹性——既要依赖通过战争积累的物资与赏赐,也要仰赖对部落残遗留制度的改造与定期分配。这种混合的财政结构,既体现了北魏初期政权对地方控制能力的局限性,也反映出一种以战功、部落经济与等级化赏赐共同支撑的官员生存模式。随着政权逐步强化与财政制度的逐步完善,俸禄制度的雏形与普遍化才有可能逐步成形,但在孝文帝元宏继位之前,这一过程仍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稳定、普遍的官方薪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