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事务繁忙,后台有许多留言和读者提出的问题未能及时回复,在此,御史深感抱歉。年前曾有读者请求撰写一篇关于清代地方大员陛见的文章,御史根据《大清会典》的记载,与大家分享相关内容。
所谓“陛见”,是指各省高级别的文武大员,按照朝廷规定的年限,前往京城拜见皇帝。陛见不仅是臣子向皇帝表达敬意的一种礼仪,也是皇帝直接考核大臣的重要方式。
回顾大明开国时期,太祖朱元璋曾要求各省、府、州、县的长官,在每年元旦朝贺时必须入京陛见。然而,这一制度未能持续很久。由于府州县的长官一旦离开辖区,政务容易受到耽误,而且部分省份与京城距离较远,来回奔波需要耗费数月之久。
进入明中期后,制度逐渐简化,只有布政使、按察使以及提督、总兵等高级文武大员需每年陛见一次。其他各级官员则根据具体情况,或隔几年陛见一次,或不需要陛见。
清朝入关后继承了明朝的制度,规定各省的督抚、布政使、按察使和提镇每年必须入京陛见一次。然而,在康熙年间,由于布政使和按察使的政务繁重,朝廷取消了这些官员的陛见规定。从这一时期开始,布政使和按察使的权力开始显著削弱,逐渐沦为督抚的附属职位。
地方大员入京陛见,最主要的任务是向皇帝当面汇报工作。随着密折制度的普及,许多重要政务可以通过密折向皇帝直接报告,这使得每年陛见一次的制度显得有些冗余。但由于封疆大员如果不按时陛见便会违反朝廷礼制,因此自乾隆年间,朝廷出台了一些新的细则。
其中,首先规定了陛见的年限。文官中,只有总督和巡抚才有资格享受陛见的特权,而其他官员如布政使、按察使、盐运使等,若没有皇帝的特旨,不能随便离开自己的职务入京陛见。
尽管督抚的陛见已是朝廷的制度,但各省的督抚在陛见之前必须主动向皇帝上奏,体现了臣子对皇帝的效忠精神。考虑到总督、巡抚管辖一省或数省,若每年都必须前往京城陛见,往返的路途将极大耽误政务,且如若发生突发事件,也会影响国家大事。
根据《大清会典》的记载,距离京城较近的直隶、山西、山东、河南四省的总督、巡抚每年需陛见一次;而江南的两江三省,规定总督和巡抚分开陛见,即两江总督和江苏、安徽、江西巡抚交替,每两年轮流陛见一次;福建、浙江和两广等地的督抚也是轮流陛见。
江南各省,作为朝廷的重要财赋地区,涉及漕运和盐政等事务,因此皇帝偶尔会同时召见督抚询问政务,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仅在特殊时期才会采用。偏远的云贵、两广、陕甘等地的督抚,陛见周期较长,通常是两年或三年一次。
与文官相比,各省武职大员的陛见年限更为长久。各省若设有驻防将军一人、副都统二人的,按三班制轮替,每三年陛见一次;若只有将军或都统,副都统则按两班轮替,即每四年一次。专城副都统如山海关、热河,则是每三年陛见一次。其他将军、提督、总兵等,每三年奏请陛见一次,个别特殊情况则每五年或按升迁来进行。
特别的是台湾镇总兵,按规定仅在晋升或调任时才可奏请陛见。
此外,入京陛见的礼制也有严格规定。清朝初期,地方大员入京的阵容庞大,随行人员和护卫兵丁有时达到百人之多,这对沿途的驿站和国家财政造成了不小的负担。康熙年间,朝廷开始对地方大员的入京陛见进行规范,所有入京陛见的地方大员必须使用朝廷统一发放的通行证——兵部勘合和火牌。
清代的驿站系统非常完善,按照官员的品级规定了严格的使用标准,任何官员不得滥用驿站资源,否则会受到惩罚。根据相关规定,总督、巡抚、将军随行的跟班不超过六人,护卫兵丁不得超过十五人。同时,规定陛见官员不得带家属,若有贡品或贵重物品随行,则每车额外派遣两名兵丁。
此外,陛见官员入京后,朝廷会指定其住所。从乾隆年间起,贤良寺成为了封疆大吏的常用下榻地。比如甲午战败后,李鸿章便曾在贤良寺住了较长时间。
尽管督抚在京城的地位不如朝廷内权贵,但作为一二品的大员,他们在京城的人身安全依然得到保障。督抚在出差或陛见期间,通常会携带关防,凭此他们可以在顺天府调动兵丁和杂役。按照规定,督抚出行所用的轿夫、护卫兵丁以及仪仗等,都会由顺天府提供。
地方大员陛见制度本质上是皇帝对封疆大吏的一种考核方式,同时也是一种通过皇权威慑地方的手段。然而,到了晚清时期,这一制度的实际作用逐渐减弱,形式化的陛见成为了常态。许多时候,督抚们抵京后,皇帝或两宫太后也只会询问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例如,曾国藩从两江总督调任直隶总督时,入京陛见时,他事先做了很多准备,生怕失礼,结果慈禧太后只是关心他路途是否辛苦,以及家里父母妻子如何,让他感到十分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