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长河中,宋代的《东都事略》记载了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宋代第二任皇帝即位时,他曾向群臣询问自己与唐太宗李世民的差距,期望得到臣子的真诚回应。面对这个问题,众多臣子都纷纷奉承,唯有李昉沉默不语,最后缓缓吟出了一句诗:“怨女三千放出宫,死囚四百来归狱”。这句话出自白居易的《七德舞》,其描述了唐太宗李世民的一项举动——纵囚归家过年,刑期到期后再问斩的事件。宋太宗听后连连拱手称赞,表示自己远不如唐太宗。
这件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得到了不同的评价。唐代文人多以赞扬为主,认为这是唐太宗仁爱之举,而在宋代乃至后代,更多的学者则认为唐太宗此举是在为个人声誉作秀,最著名的评价来自欧阳修的《纵囚论》。欧阳修认为,君子应有信义,而刑罚应施于小人。
为了深入理解唐太宗的纵囚事件,我们需要回溯至玄武门之变。玄武门之变对唐太宗来说,既是一场血腥的权力斗争,也是其政治生涯的重大转折点。李世民通过此变登上了帝位,但这场权力斗争背后,充满了政治的沉重代价,李世民的政权建立并不稳固。为了迅速证明自己,他迫切希望建立一个盛世,让百姓看到他政绩卓著的一面,以掩盖自己登基时所付出的血的代价。
根据传统的儒家思想,所谓盛世就是“仓廪实而囹圄空”,意味着百姓富裕、国家强盛,监狱里的犯人应该寥寥无几,甚至没有人。唐太宗刚即位时,仓廪实并非一蹴而就,而国家还面临外敌的威胁。为了迅速证明自己有能力治理国家,他在初期便实行了宽政的政策。每当审理死囚案件时,他亲自过问,力求宽松处理。他的宗旨是:“可死可不死的不死,可判可不判的不判。”这种做法体现了他希望通过宽仁之治来为自己的政权树立良好形象。
例如在贞观四年,唐太宗仅判处了二十九名死囚。这一年,他自信满满地向朝臣宣告:“朕赖公等共相辅佐,遂令囹圄空虚,愿公等善始克终,恒如今日!”这一宣告显示出他对未来盛世的信心。然而,事情总是会有意外。贞观五年,张蕴古案件的发生打破了唐太宗宽政的初衷。张蕴古是当时的大理正,曾因上奏《大宝箴》受到唐太宗赏识。由于李好德的疯病案件,他决定不起诉,但却在未得到正式批准之前泄露了这一信息,最终导致一场风波。
这件事情引起了御史的注意,并提出了怀疑,认为张蕴古是在偏袒李好德。唐太宗气愤之下做出了断然的决定,命令张蕴古“斩于东市”。这一行为让唐太宗精心营造的宽松政治环境瞬间崩塌。张蕴古虽然确实有过错,但也不能说他完全罪大恶极,唐太宗的决定完全是基于情绪反应,而非法理裁定。这一事件直接影响了整个朝廷的司法环境,许多案件的判决变得更加严苛。
然而,李世民并没有就此放弃,他深刻反思自己的过失,并试图通过制度改革来避免类似错误的发生。为了防止以后因情绪失控导致决策失误,他引入了“五复奏制度”,即法官在判决前需要经历五次复审,以确保冷静判断。此举被《旧唐书》称为“自是全活者甚众”,有效地减少了死刑案件的数量,也让唐朝前期的死刑判决得到了有效控制。
同时,李世民在审判过程中推行“失入宁失出”的精神,提倡法官宁可对重罪轻判,也不可以对轻罪重判。这种制度改革为唐朝的司法公正奠定了基础,也展示了李世民的宽容与智慧。
在唐太宗的反思和改革过程中,纵囚事件成为了他弥补司法错误的一种方式。纵囚的时间是在贞观六年,而这些囚犯多为贞观五年入狱的死囚。通过宽松的处理,李世民希望恢复司法的公正,并以此赢得百姓的好感,进一步巩固自己的政治声望。
欧阳修在《纵囚论》中对这一事件提出了质疑,认为单凭短短一天的恩赦无法使这些犯人心生悔改。然而,唐太宗的纵囚并非仅是单纯的仁慈行为,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政治手段。他释放这些囚犯,利用儒家思想中的德化理念,将其作为自己的政治修复手段。通过这些释放的囚犯归还,李世民既能扭转先前司法失误带来的影响,又能够树立宽仁的政治形象。
李世民的自信和政治智慧在这一事件中得到了充分展现。他知道,在一个政治清明、法治健全的国家里,囚犯们没有逃亡的机会,他们只能遵守自己定下的规则。这种对国家治理的信心,不仅源自当时的政治环境,也表现了他作为一位帝王的气度和决心。
贞观六年,唐帝国的边疆已得到了完全的控制,内政稳固,国家的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四海繁荣,政治清明。唐太宗纵囚归狱的举动,也象征着一个时代的到来。纵囚事件,虽引发了不同的解读,但从李世民的深远考虑和他对政治的控制来看,最终这一举措无疑为唐朝的盛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