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作为一位改革先驱,其主要研究集中于张居正的改革观念及其对政治体制的影响。
其最为深远的改革举措是“考成法”,于万历元年提出。该法旨在改善官员治理能力,其中包括“随事考成”和“逐级考成”两大考核办法。
前者主要是对派往地方的官员进行核查,以防滥用权力,而后者则对各级行政官员进行考核。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在于考核实效,避免虚假宣扬。
这一制度并非张居正的创举,而是源自历史渊源,类似的考课制度在不同朝代都有过,例如周天子定期考察诸侯的政绩、秦国的《为吏之道》以及唐代的《考课令》等。
明代之前的考课制度在效率和制度化方面有所欠缺,直至明代才得以更加严格和法制化的完善。
这项法规的制定背景与明朝朝廷纪律不严、官僚腐败频发有关。
明代吏治已然破败,官员对诏书只是传达而不关心实际执行,导致官场风气败坏。张居正指出官员贪污受贿、无所作为,认为需立法以改变现状。
然而,明朝经济状况也为此提供了基础,土地兼并导致了税收锐减,进而影响了国家财政。
土地兼并问题加剧了社会不公和赋税困境。富有者兼并大量土地,导致劳动者与土地脱离,使得土地荒芜,无法进行征税。
而地主阶级的兼并行为更是使财富向富人聚集,同时农民承担了巨额赋税和苦役,导致破产和武装起义。
考虑到征税困难和经济发展受阻的问题,张居正提出“考成法”正是对明朝政治经济现实的回应,旨在解决官员腐败和财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