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各国变法中,
涉及维度最全面、执行程度最彻底、后辈延续最深远
的一次变法运动,它为秦国从一个“西方强国”走向“超级大国”,奠定了最为坚实的基础,其影响绝不仅仅停留在秦孝公、秦惠文王的时代,而且也贯彻到了秦昭襄王与秦始皇的时代,甚至最终影响到了汉帝国的体制,成为中国古代皇权帝制的重要来源之一。
商鞅变法
最为直接的影响,便是秦国的日渐强大
,从一个晚于魏、齐、楚称霸的西方霸国,升格为一个能与关东六国对峙的半天下超级大国。商鞅变法得以被秦惠文王以后的秦王所遵循,由此而来的制度惯性,又
最终为秦国兼并天下提供了最为中坚、最为核心的驱动力
。
百代皆行秦政法,立木而信始商君。
商鞅变法最根本的核心就是抓住了人性,及时适应生产力发展对社会所带来的冲击,俗话说:“天下熙熙即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商鞅正是通过对人性的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而完成了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千年变革。
商鞅变法的核心之变:土地
众所周知土地一直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所有人都渴望的东西,尤其在古代土地是每家每户安身立命的本钱,而商鞅正是抓住了民众的这一根本诉求,通过土地来驱使民众。
商鞅对于土地的实行的律法有两个先决条件:
第一,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为人们开辟广阔的山林,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带来了方便。耕地面积和农业产量大幅度增长了。农业的发展,使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和以个体经营为特色的小农阶层,有了成为社会基础的可能。井田制的“千耦其耕”、“十千维耦”的集体劳动形式过时了,而分散的、一个体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封建经济形式兴起了。
第二,春秋战国几百年的乱战,从春秋五霸到战国七雄,这么多年的战乱促使各国的产生了大量的军工贵族,各国君王也是以土地官爵来赏赐有功之臣,而且连年战乱各国对于兵源的需求也很大。到了战国时期井田制已经渐渐无法满足国家前进所需要的动力,土地私有势在必行,耕战思想在各国已经开始萌芽,各国纷纷开始进行改革,但都不彻底。只有秦国商鞅变法是得到秦孝公的全力支持,并且六世贤君不曾间断。
商鞅从人性向上的根本出发,通过以下几点一步步造就了第一个封建王朝
商鞅在秦国变法最大的阻力来自于旧贵族,旧贵族是一帮最不愿意去改变的人,因为这些人是因为旧的法度而兴盛,而新法的实行必然会损害他们的利益。商鞅因此提出了“
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
”的思想主张,
以历史是不断进化演变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
法古
”、“
循礼
”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做舆论准备,以此得到大部分人的支持。
立木为信
商鞅变法第一个引导人性欲望的办法便是自古有名的“立木为信”,
当时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好了。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随即便出示布告:“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两黄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两金(古时的“金”实际为黄铜)。”
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两黄金(黄铜)。通过这样的方法,人们知道了商君是说话算话的,并不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在民间便有了言而有信的名声,为下一步的律法颁布做足的舆论准备。
变法的预案《垦草令》商鞅从“食”着眼,以粮为纲,纲举目张,提出了一套综合治理办法,整顿政制、吏治、税制,禁止粮食买卖,控制粮食流通,垄断山泽之利,剥夺限制迁徙自由,实行愚民政策,打击奸吏扰民,打击工商业者,打击服务业,打击娱乐业,打击雇佣关系,打击人身依附,打击害农、贱农、惑农、扰农的刁民奸徒,利用价格工具、税收差别、劳役差别调整产业人口比例,营造重农轻末、农静朱愚的社会环境和产业政策。
第一次变法
《垦草令》是对后续变法的前哨,在令法颁布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颁布并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
,轻罪用重刑
实施轻罪重罚大概率是因为当时秦国国君第一次如此重用发家,要以法家理念治国,秦孝公和商鞅为了是律法在短时间内深入人心,促使当时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中转变的人们重律法而轻道义,一切以法律为准绳,并且为接下来的一系列变法提供保障。
废除旧世卿世禄制,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世卿世禄制度已经严重阻碍了新兴军攻贵族和庶民的上升通道,使得有功有能力的人得不到应有的奖励,社会体制僵化的很厉害。废除世卿世禄制度,以军功为要,创建军功二十等爵制度,为想上进人们打开上升途径,充分利用人往高处走的天性,既对旧有的不作为的贵族造成了打击,增加了社会阶层的流动性,还极大的提升了军队的战斗力,逐渐让秦国的军队发展成为了让东方六国胆寒的大秦铁鹰锐士。
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农为百业之根本,商鞅重农政策极大地提升了农业从事人员的生产积极性,奖励耕织、鼓励开荒,以生产为主要目的。抑商则是商人不事生产而又骄奢淫逸,如果不抑制商业发展,农民都跑去经商了,田地无人耕种渐渐就会荒芜,这样的国家怎么会强大?重农抑商之所以能在封建社会延续两千年,就是因为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制约,而人性又是逐利的,所以必须通过严刑律法来限制商业过度发展,以保障根本的农业生产稳定。
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焚烧儒家经典是一种“愚民”的手段,儒家崇尚德治而轻律法,简单点讲就是教人德行可以,但是不适合治国,人人都崇尚儒家,慕君子之风,那么谁又会安心生产?在那个七国乱战的年代这样的思想弊大于利。游宦之民就是当时游走列国,靠巴结贵族升官发财,禁止游宦更是打消人们阿谀奉承、不事生产就能升官发财的念头,教导民众万事以生产为主、以军功为荣,这样才能打破阶层,即保障了社会的稳定运行,更是提升国力的好方法,毕竟还是老实人多呀。
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
小家庭制度以家庭为生产单位,你这个家庭生产的东西,除了赋税之外都是自己的,不再是井田制那种大家一起耕作,生产所得又得交国家又得交贵族,民众没有生产积极性,反正干多干少都是大家背锅。小家庭制度极大的释放了生产力,提升国民的生产积极性,既使得国家实力快速提升,也能让民众多劳多得,既巩固了国家又照顾到人性在当时是非常完美的办法。
第一次变法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
第一次变法成功后,秦孝公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在公元前349年将国都从栎阳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土地私有制,废除奴隶制
商鞅废除了从商周开始的井田制,
“开阡陌封疆”,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国民自由买卖,也就是说你的土地只要是国家承认的就是你家的,国民从此开始有了自己的生产资料,而且还可以传给后代,这在当时那么多努力无产者的社会,可想而知这样的律法颁布国民对国家的向心力会有多大。
废除奴隶制度更是解开了底层人民的枷锁,在秦国的律法中没有了可以任人宰杀羞辱的奴隶,人人都是国民,在当时社会是一种了不起的人权解放,只要遵纪守法便会有法律给你撑腰,可以想象当时的秦国底层人民会多么拥护秦王室,当时的底层人民必定是人人效死,既解决了生产问题,也解决了兵源和军队战斗力问题。
普遍推行县制
商鞅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这样既可以将中央的权利触及到地方,秦国不再有国中之国,中央的政令可以直接传达到地方,各地的民众不再由分封贵族帮助王室掌控,使得国家可以像机器一样运转,在管理体制上超越东方六国。
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实行标准化的量衡制,第一能方便赋税的收取度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第二方便了民众的生产生活,提升效率,秦灭六国之时各国都应该体会到了标准化的威力。
编户齐民,推行什伍制度
为了增强对小家庭的管理,商鞅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这样国家对民众的管理又上升到了新的阶段,既能保证赋税的收缴,在战时保证兵源,农闲时还可徭役民众兴修水利、直道等工程。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一次较为彻底的封建化变法改革运动,抓住了人性的特点,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推动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