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成果后,高度重视建后管护工作。一方面,福州建立了完善的管护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从农田设施维护到使用管理都有章可循。例如,对灌溉设施、田间道路等明确了专门的维护主体。另一方面,积极投入资金保障管护的持续进行。通过财政支持、多方筹资等方式,确保农田水利设施能及时修缮,道路保持畅通。这不仅延长了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也有效提升了农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使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其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近日,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福州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
与省里的资金管理办法相比,福州的资金管理办法增加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规定,要求县(市)区保障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支出,市级每年安排100万元建后管护补助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农田水利毁损修复。这其中,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田块毁损修复、田间道路修整修复,灌排渠道疏浚、修复,防冲护岸、渠(沟)道管道、农田输配电设施等相关农田设施修复,做到“三分建、七分管”,切实保障高标准农田发挥长期效益。(记者 蓝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