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张莉 实习生 任姝瑾
据潇湘晨报,近日,湖北大冶市人民法院公开了一份刑事判决书。4岁的浩浩因“不听话”,被母亲反复殴打,随后更被以“消肿”为名强行浸入高温热水中约二十分钟。面对孩子全身严重烫伤溃烂,这位母亲竟仅以涂抹药膏和吹风机吹干的方式“处置”。最终,年幼的生命在极度痛苦中消逝。
2025年7月,法院最终以虐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浩浩母亲四年八个月有期徒刑。该案的一审刑事判决公布后,便引发公众质疑:这样的处罚是否过轻?
尽管法院特别强调家长原本的“管教意图”,但根据报道所述,孩子从2022年开始就被母亲长期持续性暴力伤害,这是否早已经超过了“管教”的范畴?
有人觉得“关着门打孩子”是家务事,试图将父母的“管教”与“故意伤害”区分开来,仿佛打孩子只是为了教育而非故意害命。也正是这种人为的区分恰恰模糊了正常管教与暴力虐待之间的界限,甚至为所谓“合理惩罚”提供了辩解空间,从根本上削弱了对儿童生命权最根本的保护。
据报道,浩浩生前就多次出现伤痕,他的奶奶曾拍照并向村委会反映,令人遗憾的是,基层机构仅做了“批评教育”就草草了事。这正是许多虐童悲剧的普遍轨迹:家庭保护缺失时,外部介入要么力度不足,要么流于形式,而最关键的司法力量往往在孩子生命逝去后才姗姗来迟。
严防死守,方能止殇。唯有全社会行动起来,革新观念,铁腕护童,才能真正杜绝下一个“浩浩”的悲剧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