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见习记者 洪雨欣 深圳报道
作为安徽省首家农村商业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农商行”)自启动IPO辅导以来已历时十余年,目前辅导工作已推进至第三十二期。
本次辅导由国元证券联合联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两大机构,对扬子农商行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开展全面核查,同时跟进2025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督导该行完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公开资料显示,扬子农商行前身为1984年设立的芜湖市郊信用联社,总部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是安徽省首家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注册资本100000.4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柏昊,主要经营存款贷款、票据承兑、债券买卖等业务,设有44家分支机构。
辅导报告指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扬子农商行第一大股东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的持股比例为 19.999904%。这一比例超过《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 一致行动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 10%”的规定限制。
《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
这一问题并非首次出现。据扬子农商行2023、2024年报,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均已合规,仅淮南矿业持股比例为20%。2024年报显示,芜湖长江大桥公路桥有限公司、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并列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均为10%。
扬子银行股东明细
辅导报告中提到,目前扬子农商行正在积极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接,转让超比股权。
此外,辅导报告还提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在检查中指出扬子农商行经营管理不足。
根据2025年9月9日芜湖金融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该行因贷前调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规范被处以98万元罚款。时任副行长曹晓飞、城东支行行长卞蕊娟、江北支行行长张楚男等三名高管亦因此被予以警告。
安徽金融监管局
辅导报告表示,扬子农商行已针对具体监管意见研究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了贷款三查、征信管理、股东及股权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内控措施。国元证券表示,将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行进行核查、梳理,确保扬子农商行合法合规经营。
财务方面,2023-2024两年净利润皆有轻微下滑,增收不增利。
扬子农商行年报披露,2023年和2024年营收分别为7.85亿元和10.23亿元,同比增长0.79%和30.3%;净利润分别为2.87亿元和2.67亿元,同比下降6.68%和7.14%;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77亿元和2.57亿元,同比下降6.05%和7.32%;股东权益分别为46.28亿元和48.17亿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59%和5.85%,每股受益分别为0.28元和0.26元。
国元证券表示,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将对扬子农商行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针对公司具体情况进行辅导总结,对公司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综合评估。
来源:星岛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