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精髓,在于顺应了战国时期的时代潮流,推动秦国从半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打破了贵族专制的统治结构,促进了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地主阶级走向历史的舞台。春秋末期和战国初期,铁器和牛耕的使用使得大规模开垦和耕种土地成为可能,民间经济逐渐活跃,社会的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当周代旧制度成为制约新兴生产力的瓶颈时,必须进行改革,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因此,各大强国纷纷进行不同程度的变革,特别是魏国在李悝变法后,国力迅速增强,一举成为当时最强的国家。然而,秦国由于在春秋后期与中原诸国接触较少,国家相对封闭,缺少社会思想的大动荡,导致其在战国早期显得十分落后。为了改变这种积贫积弱的局面,秦孝公颁布了求贤令,广泛征募人才,商鞅便因此获得了秦孝公的重用,从而开始主持秦国的大规模变法。 商鞅首先通过徙木立信的方式赢得了民众的信任,随后开始了第一次变法,涉及社会制度和军事制度的重大改革。具体措施包括:1.对百姓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以伍和什两种编组方式,严格管理户口,并实施严厉的连坐法;2.破除传统的宗族势力,推行小家庭模式,促进小农经济的发展,增加政府的赋税收入和兵源;3.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打破旧贵族的世卿世禄特权,依据军功授予爵位,并按爵位分配土地、奴隶和官职;4.采取重农抑商政策,奖励农业生产者,如免除徭役、授予爵位等,同时对商人加征重税,压制商人阶层。 这次变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秦国的国力迅速增强,甚至与当时最强的魏国抗衡。在桂陵之战后,秦军趁机攻占了魏国的旧都安邑。然而,魏国底蕴深厚,不是秦国可以轻易撼动的,很快秦军被迫撤回。秦孝公意识到要彻底战胜魏国,非一朝一夕之事,于是决定迁都咸阳,并让商鞅主持第二次变法。 商鞅的第二次变法,触及了秦国改革的核心,主要包括土地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改革。具体措施有:1.废除井田制,开阡陌,鼓励农民开荒,这一举措将土地所有制从国有制转变为私有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极大地促进了小农经济的发展,粮食产量大幅提升,也使国家的赋税收入进一步增加;2.大力推行郡县制,设置县令、县丞、县尉等官职,由国君直接任命,彻底打破了旧贵族对地方官职的控制,国家政权和兵权都集中到了国君手中,极大地加强了君主专制和集权。经过这些变革后,秦国的旧贵族势力几乎不再能翻起波澜,而代表新兴生产力的地主阶级力量逐渐壮大。同时,国君的权力逐步集中,春秋时代弑君的现象难以再现,君主已拥有除神权外的所有至高权力,秦国逐步走向了未来皇帝制度的雏形。与此同时,秦国的国力迅速增强,而魏国却因战争疲敝,四面树敌,国力日渐衰弱。公元前342年,齐国在马陵之战中大败魏国主力,魏国名将庞涓战死,魏武卒几乎全军覆没,魏国的霸主地位逐渐动摇。秦国趁机猛攻魏国,夺取了河西地区,接着又占领了上郡,魏国黄河以西的土地全数沦为秦国的领土,秦国一跃成为天下的顶级强国,山东六国对其感到深深的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