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脂作为生活和生产中的重要物资,早在中国古代就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朝廷通常会在都城储备一定量的油脂供日常使用。自宋代起,政府便设立了专门的油脂作坊,征调工匠制油,并设有官员监管。古代政府还对民间的油脂贸易征收税费,明清时期对油榨作坊的管理也更加规范化。民间的油脂贸易自古以来就很活跃,贩油曾是一个通过辛勤劳动致富的行业。然而,油脂掺假的问题频发,食品安全隐患也层出不穷,历史上也有许多关于油贩的记录。
(一)专门仓库与匠户的设置
在先秦时期,国君便开始重视油脂的储存,并定期派人检查油脂的质量。油脂是古代城市防御的必需物资,尤其在战时用于火攻和照明。例如,晋武帝时期发生的一场“武库大火”便是由于储存的油脂引发的。晋代时期设有专门的油官,负责油脂的管理,并归少府管辖。每月,晋太子都会从朝廷获得六升油,显示出朝廷对油脂的需求量非常大。
南朝时期,建邺建立了专门的油脂仓库,并派遣专人管理。北宋时期,东京汴梁也设有专门生产和储存油脂的油醋库,负责生产芝麻油、苏子油和菜油等食用油,并供应宫廷使用。油醋库的规模相当大,除了生产油脂,还将剩余的渣滓出售,年终财政结余可观。
宋代政府征税油脂的种类包括豆油、桐油和鱼油等,确保了朝廷的油脂供应。宋代的城市中,还设置了专门的“油药库”,这些油脂主要用于军事防御。元朝时期,大都宫廷的油脂主要来自民间,通过地方官员采购并运输到京城。元朝宫廷每年食用油脂大约10万斤,足见当时对油脂的巨大需求。
(二)榷油与征税
油脂的商业利润较高,唐朝昭宗时期,李茂贞提议通过榷油来增加政府收入,即通过对油脂征税和实行官府专卖。然而,由于民间主要使用松明照明,李茂贞的提议未能实施,反而引起了官员的讽刺。金代时期,官员王三锡曾提议实行榷油,但多数官员认为这会给民众生活带来不便,因此没有实施。
宋代开始,虽然中央政府没有将油脂纳入基本税收体系,但地方政府逐渐开始对进出油脂的商品征税。清代初期,阮元在《两浙輶轩录》中提到,杜公在地方任职时免除了榷油税。明清时期,油脂的征税逐渐成为地方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明清时期,特别是明初,朝廷通过征收油税从民间获得了大量的收入。例如,在浙江温州乐清县,政府开始对油榨课税,而在黑龙江和其他地方,政府也设置了油税。清代甚至对进口的油脂也收取税费,根据不同的油脂种类,税率不同。
(三)官方对民间油坊的规范化管理
油坊是通过榨取油料大规模生产油脂的作坊,其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巨大噪音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了困扰。官府也注意到这一点,曾有规定要求油坊不得设置在风水敏感的地区。例如,明代凤阳府规定不允许在明祖陵附近设油榨作坊,避免震动风水影响。
在明代,开封城内有多个油房,专门经营香油、菜油、棉油等。油房并非像油榨作坊那样产生噪音,而是由官府管理的商店,供人购买各种油脂。清代初期,随着明末动荡,市井之徒在无为州学宫附近设立油榨作坊,产生的噪音影响了周围的居民。当地士绅曾因噪音和风水问题联名请求政府将其拆除,最终政府在乾隆年间规定油坊只能设立在郊区,避免影响城市的生活。
总的来说,油脂在古代社会中不仅是日常生活必需品,也是重要的军事物资。政府通过设立专门的仓库、生产作坊,并征收税费来确保供应,同时也对民间油脂的生产和流通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规范。油脂的生产与贩卖,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经济和政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