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离世后,关于君主立宪制的讨论再次引发热议。这种看似与中国无关的政治制度,其实在百余年前的晚清时期,曾与我们有过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交集。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经历八国联军侵华的惨痛教训后,风雨飘摇的清王朝终于意识到改革的紧迫性。为挽救危局,清廷将目光投向了西方的君主立宪制度,试图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延续国祚。然而,这场改革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的结局。
当时掌握实权的统治阶层,从垂帘听政的慈禧太后,到后来主政的摄政王载沣,无一不是既得利益者。他们虽然表面支持改革,内心却对权力恋栈不舍。最具改革意愿来自光绪皇帝,这位年轻君主眼界开阔,渴望效仿西方推行新政。可惜他既无实权又缺乏政治经验,最终在慈禧的压制下壮志未酬,甚至惨遭毒害。
1906年,清廷正式颁布预备立宪诏书。令人唏嘘的是,这场改革拖延了整整六年,直到1912年清帝退位都未能真正实施。究其根源,在于统治集团始终不愿放弃特权。慈禧和载沣等人采取拖字诀,用各种借口延缓改革进程,试图在维持皇权的前提下进行有限度的改良。
1911年,面对日益严峻的国内外形势,载沣终于决定组建责任内阁。但这个所谓的立宪内阁却沦为笑柄——在13名阁员中,皇族成员竟占8席,汉族大臣仅有5人。这种赤裸裸的权力垄断,让这个内阁被时人讥讽为皇族内阁。就连被拉入内阁的徐世昌、袁世凯等汉族重臣,也看穿了这场政治闹剧的本质。
历史给了清廷足够的机会。从1906年到1912年,整整六年的时间窗口,只要统治者真心推行宪政改革,完全可能实现平稳过渡。可惜他们始终放不下既得利益,最终在辛亥革命的炮声中黯然退场。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如果当时清廷能顺应时势,主动实行君主立宪,爱新觉罗家族或许至今仍能安居紫禁城,延续王朝的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