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一年(1583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临近年终之际,远在陕西西安的秦王朱谊澏(音han)突如其来上奏,要求为其胞弟朱谊漶、庶弟朱谊(淄夕)以及四叔朱敬(金勉)请求晋封。根据当时大明宗室管理的《宗藩要例》规定,作为镇国中尉身份继承的大宗成员,秦宣王朱怀埢的后代应该封为辅国中尉,而朱谊漶兄弟则只能授予奉国中尉的最低级职务。秦王此举无疑会给礼部带来额外工作负担,既然他自愿寻求麻烦,那也只能怪他自己了。
“丙子……礼科都给事中万象春等言:‘万历十年题准《宗藩条例》,明开进封亲王,子孙除承袭外,其余不准加,封照原封世次授职。秦王陈乞事属违例。’礼部依据规定执奏,如给事中言。上奏之后,再次谕示:以后各王府不得再越过规定提出请求。”(《明神宗实录》)
那么,朱谊漶兄弟是否最终能够成功晋封呢?
朱谊漶(音huan),出生年份未见确切记载,为秦靖王朱敬镕的第三子,母亲为秦王妃吴氏。由于受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发布的《宗藩条例》限制,他最初的封号仅为奉国中尉。万历十一年的请封上奏,由于礼部和礼科的强烈反对,未能获得批准。
然而,当朱谊澏在万历十三年(1585年)再次提出申请时,明神宗的态度发生了显著变化。明神宗不顾礼部的反对,执意要晋封朱谊漶兄弟。最终,朱谊漶于当年十月被册封为紫阳王。
万历十四年,刚刚过了二十岁生日的秦王朱谊澏去世,享年仅六年,朝廷追赠谥号“敬”。尽管朱谊澏已经结婚五年,却未能留下子嗣,导致秦藩四十年后再次面临大宗绝嗣的局面。朱谊漶作为紫阳王,且为秦敬王的胞弟,完全符合《宗藩条例》规定的继任条件,因此他毫无悬念地成为了新的秦王人选。
万历十五年(1587年)四月,朱谊漶正式晋封为秦王,原配妻子安人韩氏也被晋封为秦王妃。
“安人”是明代的外命妇,品阶较低的称呼之一。根据明代的规定,安人的封号通常对应的宗室爵位为最低等的奉国中尉。而从正六品的安人晋升为秦王妃,可谓一飞冲天,地位骤然上升。
朱谊漶继位后,最为关心的是兄弟和子嗣的封爵问题。在位期间,他继承父兄遗志,继续与朝廷争取更多的封号和权利。朱谊漶的庶兄朱谊(淄夕)在朱谊漶晋封为紫阳王的同日,获得晋封为镇国将军。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朱谊漶再次向朝廷上奏,请求为朱谊(淄夕)进一步晋封,此举引发了朝中大臣的激烈反对。
十二月初七,礼科都给事中薛三才等人严词反对,认为“滥恩非例”,并请求朝廷撤回这项封号请求。礼部也表示,朱谊(淄夕)按照规定只能授予奉国中尉,不应再晋封为镇国将军,这种请求完全违背了制例。
然而,明神宗认为秦藩作为“大明第一亲藩”,应当得到特殊的尊崇,最终批准了朱谊漶的请求,赐予朱谊(淄夕)郡王爵位,尽管他仅领奉国中尉的岁禄,并且宣称此举“不得为例”。
这一决定并未得到朝臣的认可。薛三才再次上奏,批评明神宗打破惯例的做法,指出如果秦王的请求得以批准,其他藩王将纷纷效仿,导致王爵泛滥,损害朝廷的法律和规矩。他进一步嘲讽道:
“前沈府请封时,明言‘永不为例!’可不久后秦府又提出类似请求,岂不违背自己所言?即便岁禄有限,但这种行为对朝廷的影响却是深远的,不可放任。”(《明神宗实录》)
尽管薛三才的论据合情合理,但明神宗依然坚持自己的决定。最后,薛三才的言辞未能改变朝廷的立场,明神宗最终下旨批准朱谊(淄夕)晋封为崇信王,并同意其原配妻子李氏晋封为崇信王妃。
此后,秦王朱谊漶继续努力争取更多封号和爵位的晋升。尽管他在多个方面取得了成功,尤其是为其子孙争取郡王爵位,但在某些问题上,礼部和朝臣的反对依然不时出现。
随着时间的推移,朱谊漶的努力未曾停止。他曾多次为其庶长子朱存枢请求封爵,尽管礼部对此表现出强烈的反对,但明神宗却一次次地作出了特别批准。
最终,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朱存枢终于被允许晋封为郡王,尽管这仍未完全解决秦藩宗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