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知府、知州、知县的职务高低,通常是根据“冲、繁、疲、难”这四个字来区分的。根据这个标准,岗位职责的大小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最要缺、要缺、中缺、简缺四种类型。也就是说,字数占得越多,所负责的事务就越复杂、重要。
在仕途的晋升过程中,官员通常会依照顺序逐步上升——从简缺升到中缺,再从中缺升到要缺或最要缺。由于府、州、县的官员都依照“缺”的等级来划分职务,因此,即使是品级相同的官员,其实际的地位和责任也有所不同。
对于知府以上的道员来说,没有“冲、繁、疲、难”这种划分。那么,同为正四品的分巡道、分守道、专职道等,如何区分高低呢?关于道员的设置,历史上有过很多记载,具体内容这里就不详细赘述,感兴趣的读者可以翻阅相关历史资料。
从清代的官制来看,道员大致可以分为守道、巡道和专职道三类。其中,最特殊的一类是“专管关税道”,如直隶天津海关道。由于这个道只有一个缺,因此在实际讨论时并不常提。清代中期,全国的道员大约有93人,其中分守道有20人,分巡道有72人,再加上天津海关道1人。
分守道和分巡道的区别在于:分守道通常由布政使司派遣,主要负责驻守某一地区;而分巡道则是由按察使司派遣,负责巡查地方的各项事务。分守道负责管理钱粮,而分巡道则主要负责刑名事务。然而,从乾隆年间开始,这两者的职责逐渐模糊,彼此之间的差异变得不那么明显。
至于专职道,顾名思义,便是专门负责某一方面的事务,如粮储、河道、盐政、邮驿、茶马等。尤其是河道,作为专职道中的一项,通常需要熟悉治河的专业技术,因此,担任此职务的人员通常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无论是守道、巡道还是专职道,自乾隆十八年起,这些职位的品级统一为正四品,其地位介于知府与按察使之间,属于省级大员。
在清代的官制中,即便是品级相同的官员,其因“缺”的不同,政治地位和实际权力可能会存在较大差异。虽然道员并没有“冲、繁、疲、难”这种划分标准,但由于职责的差异,依然有“缺”的等级之分。
从道员的分布来看,越是偏远的省份,道员的数量通常越多。例如,甘肃省就设有平庆道、驿传道、巩秦阶道、宁夏道、西宁道、凉庄道、肃州道、安西道等8个道,而经济较为发达的中原省份如江西、安徽、浙江等的道员数量则较少,一般为2至6员。道员的设置数量与当地的经济状况密切相关,经济发达的省份通常设置更多的道员。
根据清代官制,道员的“缺”分为请旨缺、中缺、简缺三种类型。属于请旨缺的道员,需由军机处提名并经过皇帝亲自钦点。而中缺和简缺则由地方督抚或吏部推荐,因此后两类道员的任职资格通常不及前者。是否属于请旨缺,完全取决于道员的任职地区。经济发达的省份或边疆省份的道员,通常都属于请旨缺。例如,江苏的苏松道、浙江的杭嘉湖道,这些赋税重地的道员任职要求较高;而甘肃的宁夏道、陕西的潼商道,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战略意义,选任的道员也需要经过严格筛选。
与府、州、县官员的升迁方式类似,道员也有一定的晋升顺序,通常是从简缺升到中缺,中缺升到请旨缺,再从请旨缺升至按察使。
在道员中,粮道的地位较为特殊。并非每个省份都设有粮道,只有那些负责漕运的省份才会设立此类职务。粮道的特殊性在于其受两头领导:一方面由该省督抚负责,另一方面又受漕运总督的节制。由于漕运对于国家至关重要,因此,所有粮道都被视为请旨缺,尽管不能说其地位高于其他道员,但其通常被视为道员中的第一梯队。
守道、巡道的数量占大多数,这些地方行政道员的政治地位和实权主要通过兼衔来体现。道员的兼衔并不像督抚那样复杂,通常情况下,他们会兼任“兵备衔”,这意味着他们可以节制辖区内的绿营军队。然而,兵备衔中也存在高低之分。一些道员的兼衔是“整饬兵备”,这与普通的兵备衔不同,后者的职责只是节制,而整饬兵备则专注于整顿兵力、管理行伍,并且更具有武职性质。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虽然大多数道员都带有兵备衔,但真正拥有“整饬兵备”职务的道员非常少,通常不超过10位,这些道员大多驻守在偏远省份。
道员的另一类兼衔是兼任其他职务,如台湾道兼按察使衔和学政。这些职务的设置,主要是因为台湾与福建一海之隔,朝廷为了增强台湾道的实权,因此赋予其更高的职务。但在台湾建省设立巡抚后,台湾道的地位有所下降,不再兼任按察使和学政,与其他省份的道员相同。
关于道员的岗位“缺”分和兼衔问题就先讲到这里,如有遗漏或不准确之处,欢迎读者在评论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