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建立后,刘秀对中央官制进行一些改革,这些改革不仅加强了皇权,维护了封建专制中央集权的统治,而且对“退功臣而进文吏”的顺利实施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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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釆用丞相制度。西汉建立后承袭秦制,西汉到成帝时,又将丞相制改成三公制。但鉴于西汉霍光与王莽都是以大司马、大将军专权的教训,东汉建立后,刘秀对三公权力进行了削弱。但实际上,东汉初年,刘秀通过对中枢权力机构的改革,削弱了三公实权,而将军国大事、典要机密等实权转归了尚书。
东汉三公不仅不得预闻选举诛赏,甚至三公弹劾近臣都遭到尚书的质问。东汉初年,三公的权力虽然被削弱,但其地位仍然很尊贵,皇帝与朝臣会见三公,均加礼敬,其地位权势依然相当。进一步降低三公地位。此外,刘秀在大司徒侯霸死后,虽然追封其为则乡侯,但此后对“位三公者,皆不复有茅土之封”,可见,刘秀对三公权势进行了很大抑制削弱。
在削弱三公权力的同时,刘秀则加强了尚书台的权力。尚书在西汉仅执掌文书,武帝后其权力逐渐增大,东汉初年刘秀鉴于西汉王莽教训,为独揽大权,将国家大权集中于尚书台。东汉初年,三公权力受到削弱,而尚书台已成为实际上的最高权力机构。
刘秀将三公权力转归尚书台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皇权,独揽大政,避免霍光、王莽的事情发生。前文已提到,那些为东汉的建立立下战功的功臣,如果权势增大,势必威胁皇权。因此,东汉建立后,刘秀一方面力图将功臣排除三公之外,另一方面对于任职三公的功臣,也通过这种削弱三公权力的方式,加以防范控制。
从上面这些人当中可以看出,在东汉刘秀时期,在云台二十八将当中,任三公的功臣只有邓禹、吴汉、刘隆、王梁四人,仅占二十八将中的七分之一。邓禹在建武元年至建武三年任大司徒,吴汉从建武元年到建武二十年任大司马,刘隆从建武二十到建武二十八年任大司马,王梁在建武元年到建武二年任大司空。
在这四人当中,邓禹任大司徒仅两年,王梁任大司空仅一年。建武之初,刘秀实际上本意想以伏湛为大司徒,只因刚建国,功臣凭战功而话语权较强,对刘秀有所制约,刘秀才任用邓禹为大司徒,直到建武三年,邓禹平定关中失利,刘秀趁机罢免了邓禹的大司徒职位,以伏湛替之。然而,邓禹虽然在建武元年到建武三年任大司徒,但由于其领兵在外,其大司徒一职也是仅有虚位,而无实际职权。
可见,建武元年到建武三年,实际行使大司徒权力的是伏湛。邓禹在建武三年平定关中失利回朝后,被罢大司徒职位。对此,有人认为,这是刘秀赏罚公正的重要表现。如果说,邓禹因军事失利,没有建立战功,受到处罚而被罢免大司徒,那么伏湛又有何战功而当上大司徒的呢?东汉初年的许多功臣名将,如吴汉、寇恂等都是邓禹给荐举刘秀的,即使邓禹在关中失利,继续留任大司徒也是可以的。
由此,可以看出,刘秀罢免邓禹而用伏湛为大司徒,邓禹关中失利只是个理由,而实质用意是限制功臣权势增大,任用无战功的文官,不但可以对功臣的军功在行政上加以牵制制约,而且文官容易操纵控制,有利于皇权的加强。因而,在东汉刘秀朝,自邓禹后,作为当时国家行政运转总枢纽的大司徒就再也没有功臣担任过。
王梁任大司空仅一年,对于王梁任大司空,可谓颇具戏剧性。可见,刘秀任王梁为大司空是根据谶纬决断的。而刘秀根据谶纬任命王梁为大司空却没有引起“众咸不悦”。这说明王梁任大司空,除了刘秀以谶纬决事外,还凭的是战功。熊铁基先生曾指出“谶纬不会兴起得很早,但王莽时'炒价'已很高,是他首先想利用起来为自己的统治服务,刘秀不过是面对即成的现实而加以利用”。
因而,尽管刘秀相信谶纬,但在实际问题上他还是理智的,不用功臣任吏职是其统治方略,王梁任大司空仅一年,就被宋弘代替。刘秀一朝,除王梁外,云台二十八功臣中再无他人担任司空一职。刘秀不任功臣为司空,也是为了限制功臣权势,防止功臣坐大。
东汉初年刘秀一朝的功臣中,只有吴汉从建武元年到建武二十年一直任大司马,刘隆从建武二十年吴汉死后,接任大司马到建武二十八年。在《后汉书?百官志》中,范晔将太尉放在大司徒和大司空之前,说明在东汉大司马位三公之首。然而对这一重要职位,刘秀让位列云台二十八将第二的吴汉一直任职到其去世,这4以乎与其限制功臣任吏职,加强皇权的统治方略不符合。对此主要由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
刘秀称帝后,天下处于军阀割据的状况,战事频繁,而大司马主要“掌四方兵事功课”。为适应战争的需要,大司马一职需要由具有战功和战争经验的将领来担任。作为掌管军事的大司马是要负责战争任务的,吴汉在功臣中,排在前列,战功赫赫,由其担任比较合适。
东汉刘秀时期,即使在天下统一后,也是战事不断。如建武十三年以后北方边境有跟军阀卢芳以及匈奴、乌桓等的战事,西部有跟羌寇的战事,南部有交趾、各蛮夷的战事等。此外,在内部还有建武十七年“妖巫李广等群起据皖城”。频繁的战事都需要掌管兵事的大司马处理。可见,东汉初年,吴汉是因战争的需要而能任职大司马的。
第二、
东汉建立后,刘秀采取“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的改革措施,三公权力大大削弱。另外,前文已提到,建武十三年刘秀对吴汉即没增封也没更封,在分封上已经加以限制了。可见,即使吴汉在东汉刘秀时期一直任职大司马,但其权势也是受到了很大抑制的。
第三、吴汉个人性格素质方面的原因。
尽管由于以上原因,吴汉能够在东汉刘秀时期一直任职大司马,但鉴于西汉末年王莽篡汉的教训,刘秀对吴汉作为功臣任大司马仍然不放心。建武二十年刘秀在大病初愈后,有以其小舅子阴兴代替吴汉任大司马的想法。这说明,在刘秀真正的内心意识中,还是信任其外戚亲属,而不信任功臣的。
显然,王夫之对刘秀信任外戚,不信任功臣是持批评态度的。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刘秀一时找不到一个从制度上解决防止大臣专权的方法,只能靠着这种抑制防范的方式以免一时之患。刘隆是在建武二十年,吴汉去世后,接任大司马的。其原因:一是与吴汉一样,刘秀需要一名功臣将领任大司马;二是刘隆为南阳宗室,并且刘隆任官职经历起伏,容易控制。
从刘秀对中枢权力机构的改革可以看出,东汉初年刘秀鉴于西汉教训,为防范三公权势坐大,威胁皇权,便大力削弱三公的权力,而增加尚书台的权力。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刘秀尽量的将功臣排斥在三公之外,即使是任职三公的功臣也极力地加以防范抑制。
(二)加强监察机构
除了对中枢权力进行改革外,东汉初年刘秀还在西汉的基础上,改革完善了监察制度,以实现对官员的有效监督,来加强皇权,维护统治。刘秀改革完善监察机构主要包括加强御史中丞、司隶校尉的监察权力,以及在地方复置刺史。东汉建立后,刘秀将西汉(成帝以前)时御史大夫作为全国最高监察长官的职权转交给御史中丞,御史中丞在秦和西汉(成帝以前)是御史大夫的主要属丞,其禄秩仅千石。
可见,东汉时期御史中丞掌管的御史台已经成为最高监察机构。刘秀取消地位较高的御史大夫,而任用仅千石的御史中丞来监察百官,与“台阁"一样,都是釆用以低制高的统治方略,这样更有利于刘秀对御史中丞的操纵控制,有利于皇权的加强。除了以御史中丞加强监察外,刘秀还恢复了西汉时期的司隶校尉来加强监察。司隶校尉西汉武帝时设置,成帝时废除,东汉建立后刘秀重新建置。
可见,司隶校尉内查京师百官,外部州郡、并领一州,权力很大,三公以下,无论尊卑、无所不纠。东汉初年,刘秀通过加强御史中丞、司隶校尉的监察权力,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强有力的监察系统,这一系统在东汉初年,为打击外戚、功臣等违法乱纪,稳固统治起到了重要作用。
从“斯固法令整齐,下无作威者”可以看出,刘秀在西汉的基础上,改革建立起来的这套严密的监察制度,对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巩固皇权是相当有作用的。同时,严密的监察制度对刘秀在东汉初年,防范功臣坐大,抑制功臣也是有很大的作用的。严密的监察,不仅能对任官职的功臣进行有效的监察,以加强对其控制,而且对那些没有任官职的功臣,也能对他们的违法活动进行监察弹劾,使他们不敢违法乱纪。
东汉初年,刘秀为加强统治,巩固政权,对中央官职进行了一些改革。这些改革不仅对三公权力进行了削弱,而且还加强了对全国各级官员的监察管理。这些改革,也防范了功臣权势的增长,有利于“退功臣”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