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法背景:
北宋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峻,早在宋初宋太祖赵匡胤就立下了“不抑兼并”的规则,少量的豪强地主占据了大量的土地。大量的农民丢失了自己的自留地,沦为地主的雇农,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显得不那么稳固。由于与辽,西夏的长期战争,北宋每年消耗大量的军费。不光是军费的消耗,每年北宋还需要向邻国交纳岁币维持和平。在国内阶级矛盾与社会矛盾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变法成了必需品。其实王安石并不是北宋变法第一人。在庆历年间,范仲淹就开始推行庆历新政,可最后仍以失败告终,王安石结果范仲淹的位置继续进行变法。从某种意义上讲,王安石变法也可以说成是庆历变法的延续。
1.“怮相公”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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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不可谓不坚持,纵使有一万个人不支持他变法,王安石也要坚持变法。变法中有许许多多备受争议的措施,青苗法有很好的初衷,为的是不让农民再受高利贷者的盘剥,可不是每个地方官吏都像王安石一样尽心尽责,大多数时候青苗法成了官吏强推强行,炫耀功绩的手段,本来用于造福百姓的新法却成了危害百姓的“劣法”,不少百姓承担着更为巨大的盘剥,不少百姓因此流离失所,郑侠才上奏皇帝《流民图》。变法不得不中止。
2.不露声色的“农田水利法”
在提及做多的变法措施里,无非是青苗法,保甲法,均输法。却很少关注有关农业的“农田水利法”。此法的初衷很美好也很简单,就是将荒地或是贫瘠的土地进行二次开发,进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改造,譬如在沿海地区进行围垦,在干旱区修建灌水设施,在低洼地修建排数设施,目的是为了将农田进行最大限度的利用与作用好农田的生产潜力。在多项变法措施中,农田水利法的实施效果最好,毕竟大部分官吏并不能从中获取太多利益,而改造好本地的农田基础设施是极有利于提高农业产量的,官吏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3.福泽千秋
在当时新法颁布的七年间,全国兴修的水利工程达一万多处,灌溉民田36万顷,无数荒地被重新变为良田,百姓的生活也因此改变,这项措施也大大提高了北宋的粮食产量,既维护国家稳定,又造福一方百姓,一举两得。而且大部分开发的地区位于南部沿海,南方的经济逐步发展,并慢慢赶上北方,经济重心南移的速度加快。很多当时修建的水利设施都沿用至今,调配着缕缕清泉,浸润着华夏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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