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违反商家规定且不听劝阻,还伸手将工作人员推倒致其手骨折。
如此“理所应当”,蛮横无理,凭的是什么?
一名中年妇女多次带领一男孩,以及疑似教练的男性在场内打冰球。
因滑冰场明文规定不允许打冰球,所以工作人员多次劝阻。
但最终非但没能成功制止,反而被对方推倒在地致使手部骨折受伤。
据这名受伤的男性工作人员讲述,这几人频繁来滑冰场已有一段时间。
基本都是在工作日期间,频率大概是一周三次。
从第一次来时,他就注意到小男孩和那名随同男性都带着冰球杆。
而且在进入场地后,还经常攥着球杆高速滑行,对其他顾客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说着,工作人员指了指放置在门口的安全须知牌子。
“严禁携带冰球杆以及冰球进入冰场”
“严禁外来教练在球场内私自教学”
“严禁高速滑行”
所以,几人显然违反了足足三条规定。
可面对工作人员多次劝阻,希望他们能够遵守规定,避免对其他顾客造成伤害。
但对方对劝阻始终置若罔闻,不管不顾。
但是小男孩最终还是踩着冰场外围的台阶,直接从围栏上翻了进去。
因为对方两人都拿着冰球杆,所以工作人员也直言不敢硬拦,很害怕被打。
随后,工作人员再次试图与之进行沟通。
表示如果不遵守规定不允许进场,可以退钱去别的地方玩。
但这番话惹恼了对方,并遭到了推搡动手。
几人直接将这名男性工作人员推倒在地,造成其手部骨折。
图片资料,与本事件无关
她表示孩子是加拿大籍,从小在加拿大出生并生活。
因此打冰球,就是孩子一贯的爱好。所以退钱她肯定是不能接受的,开门做生意为什么不行?
再者说贵阳只有这么一片场地,孩子必须在这里玩,她就是要消费。
至于那名随同男子,她解释并非是私教,只是老公的朋友。
因为关系好,所以愿意每次都来陪着孩子打球玩。
而对于工作人员手部骨折的情况,家长表示是员工自己挡在门口不让开。
摔伤与他们无关,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面对几人理直气壮的说法,冰场方表示很无奈。
称后续如果继续这样强行闯入,他们会考虑报警处理。
头一次看到有人将违反规则说的这么理所应当,明明自己有错在先,还造成工作人员受伤。
可事到如今非但没有一句道歉,反而摆出一副“我就这样,你能如何”的态度。
真是嚣张,无理至极!
从这名家长的回应中,我们听出了两个关键词。
所以不管你同不同意,允不允许,我都要在这里玩。
可问题是,外国籍就如何?
难道外国籍就是不遵守规定的理由和借口?难道外国籍就得有特权?这是何道理?
况且,这名家长的口音很明显就是当地人。
纵使她的孩子是加拿大籍,她也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
既然如此,那就应该讲道理,明是非。公共设施,凭什么成为她孩子的私人游戏场?
可他们还是硬要闯入,强行完成“买卖交易”。
但这种情况,压根不是正常的交易,而是建立在卖方非自愿情况下的强买强卖。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是坚决不允许的。
后续如果再次闯入,工作人员完全可以报警寻求帮助,依法解除消费合同。
最后想对这名家长说,既然无视规定,自视甚高,丝毫不要求自身言行。
既然一口一句外国籍,言语之中透着无上“高贵”。
既然加拿大那么好,那便早些回去吧!咱们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