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价格真的上涨了400%
从公元1506年到公元1605年的约100年时间里,明政府手中握着的那张关于帝国中兴的美丽画卷,已渐渐泛黄褪色。从乡村市井到紫禁城里的文渊阁,老百姓和当权派都在为帝国的将来感到忧心忡忡。正德时期,南京城一斤猪肉的市场价格为白银0.007两,而到了天启年间(中间隔了100年的时间),一斤猪肉的价格已经卖到了白银0.04两,陕西华州的猪肉价格更是涨到了每斤0.18两。按涨幅的百分比来计算,南京的猪肉价格增加了400%,华州则增加了2150%。
明代华州和南京的区域位置另外的一个事实或许更让人匪夷所思:在同一时期的世界各地,我们没有办法找到第二个像明帝国一样,拥有如此数量之多的粮食生产者和耕地面积如此之广的国家。更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生产出像明帝国一样巨量的粮食。正如普林斯顿大学的马丁·海德拉教授所疑惑的那样:
难以置信,一个如此规模的农业大国,大部分人却因为食品短缺、价格过度上涨而陷入空前的生存危机之中。
海德拉绝对没有危言耸听,明崇祯十五年,苏州府的米价一度涨到了每石5两白银,松江府3.9两白银/石,常州府4两白银/石。而据《陈确集》中所记载的资料分析来看,明末江南地区一个依靠养蚕维生的8口中等人家,一年的毛收入为15两白银。如果按照这个数据折算下来,那么这个8口之家一年所创造的财富只够买3石左右的大米,仅能维持一个人一年的最低口粮需求。
相当一部分历史学家对这一反常现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例如气候恶化、国内外动乱,政治腐败,白银价格下挫等。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陈宝良先生认为:从万历中期直至明亡,战乱纷起,天灾不断,百姓负担随之加重,生活质量骤然下降。他偏向将明末社会危机的产生归因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山东财政学院的郭艳茹教授则认为:明末体制(产权划分)改革滞后,抑制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加剧了社会经济矛盾,从而导致国家权力的流失,政府逐渐丧失了对物价的控制权,郭教授偏向从体制内部找到明末社会崩溃的原因。
作者这篇文章将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并尝试解决它:物价失控的本质原因是什么?尽管郭陈两位教授的观点是建立在各自专业领域长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但由于二位并没有进行学科交叉跨界的研究,总让人有一种不得全豹的遗憾。这篇文章将以明末猪肉价格失控为切入点,结合多学科对物价问题做一个试探性的总结,由于作者本人水平有限,文中不足在所难免,望专家老师批评指正。
深挖明代猪肉供需市场
明朝正德年间(1506年)猪肉平均价格为0.007两白银,到了天启元年(1605)则涨到了0.04两,大约又过了85年的时间,到了康熙三十年(1691年),江南地区的猪肉价格又跌落到了0.02两白银每市斤,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
:商品价格取决于商品价值,而商品价值取决于生产该商品耗费的劳动时间。
那么,我们似乎可以根据这一理论推断出在明正德年间单位猪肉商品生产的劳动耗时最低,所以它的价值最低,价格也最低。天启年间单位猪肉商品生产的劳动耗时最高,所以它的价值最高,价格也最高。
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因为无论是正德年间还是天启年间,甚至是到了清朝康熙年间,
生产一个单位猪肉商品所消耗的劳动时间并没有发生巨大的变化,因为这一期间的生产技术水平并没有明显的进步或倒退。
但猪肉价格的的确确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果价值变动的因素不在分析的范围之内,还有什么因素会导致价格的起落呢?难道是供需关系影响了市场价格?我们不妨对消费市场的供需变化再进行一番分析。
据Paul K· C· Liu和Kuo-shu Hwang的统计:公元1500年前后,明代可耕地面积约5亿市亩,到了1600年,全国可耕地面积约6.7亿市亩。在这一百年的时间里,全国人口从8千万增加到了1.6亿。也就是说:正德年间,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约为6.25市亩,100年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约为4.19市亩。按照当时亩产粮食的平均水平估算(郭松义的南北方差异加权法计算)下来,一市亩地可产粮食(稻或麦、含壳)1.86石,合256市斤。这就意味着,正德年间一个普通农民理论上一年可生产粮食1600市斤,到了天启年间,一个普通农民可生产的粮食只有1072.6市斤。
这个数据的变化会对市场产生何种影响呢?我们先预设一个农民一年需要消耗的口粮为360斤(低标准)。这就需要520市斤左右的含壳稻麦。另外每亩需要扣除0.33石的谷种,即45.4市斤,在正德年间,拥有田产的自耕农每年需要保证283.75市斤的谷种不能被食用,到了天启年间,这个自耕农需要保证有190.2市斤的谷种不能被食用。根据上面的数据,我们大致可以估算出在这两个时期,普通农民还剩下多少粮食可供于交换。
明正德年间,一个农民理论产粮1600市斤,减去自身消耗粮食520斤,再扣去种子283.75市斤,还剩余796.25市斤。到了天启年间,一个农民理论产量1072.6市斤,减去自身消耗粮食520斤,再扣去种子190.2市斤,还剩余362.4市斤。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作者还没有将地方捐派、国家赋税;其它农业生产成本(耕牛、水利、劳动工具等);生活开支(服装、婚丧、祭祀、娱乐、医疗教育、赡养抚幼、房屋修葺等)硬性开支计算在内。由于明代全国南北方生活习俗差异较大,收入水平差距也大,无法开列出一个详细的计算标准,这里只能根据明代惠安县知县叶春及提出的《节用二条》来估算老百姓的年岁结余情况。叶春及把普通农民一年的毛收入(去税之后)分为10等分,其中7份用作日常开销,即我上文所开列的那些细项,剩下3份用作备荒之用,这里暂时可以把这三份看成是可用作交换的部分。那么大概可以估算出:
只需要缴纳国家赋税和地方捐派的自耕农,正德年间每年约有215斤稻谷可用作到市场进行交换,天启年间每年约有97.8市斤粮食可用作市场交换(这两个数据已扣除赋税捐派)。
由此我们就可以了解从正德到天启年间,明朝猪肉供需市场的大致背景了。正德年间,普通自耕农的购买力强,每年人均可支配稻谷为215市斤,到了天启年间,普通自耕农的购买力降低,年平均个人可支配稻谷为97.8市斤。正德年间年均社会总体可支配稻谷(215市斤*人口8000万)为172亿市斤,天启年间年均社会总体可支配稻谷156.48亿市斤。
无论是从人均还是市场总体上来看,市场购买力正德年间都比天启年间要强。
而作者前面已经指出,明清两代的农业生产水平并没有显著的提高,猪肉产量也不会发生巨大波动,也就是说供方市场相对不变。但为什么购买力强,存有更多潜在购买机会的正德时期,猪肉反而更便宜呢?
明代猪肉市场之外: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在明清时期,猪肉在普通农户的家庭食品清单里,并不是必不可少的一类。与粮食这种刚性需求比较起来,
猪肉只是一种弹性需求
。按照德国统计学家厄恩斯特·恩格尔提出的定律来看,当居民的收入提高时,基本食品的需求量增长放缓,而对奢侈品的需求快速增强。
相反地,当居民收入降低时,他们对奢侈品(弹性类型商品)的需求量也随之降低。
但作者前面已经用很大一段篇幅介绍了明代消费市场这100年的环境,按照经济规律来分析的话,原则上是正德年间的猪肉价格更高,而天启年间的猪肉价格更低。因为正德年间会有更多的人愿意消费猪肉且他们具备这样的能力。
猪肉市场从理论上讲,整体应呈现需求大于供给的局面,价格走高
。但情况却恰恰相反,当天启年间人均收入降低,猪肉这种弹性需求量受到抑制,
猪肉市场理论应呈现供大于需的局面,价格走低。
但此时猪肉商品的价格反而更贵了,莫非其中还藏有什么幺蛾子?
为了避免一些读者产生不必要的延申或疑惑,作者首先要对明代小冰期导致粮食减产的问题做一个说明。作者看待气候恶化对粮食产量的影响,持有两个基本原则:1,不过分低估气候因素带来的粮食减产问题,但需要细化到相对比值,以及影响的范围和时长。2,不高估气候恶化带来的粮食减产问题,尤其不把直接影响与间接影响统归到气候问题上,具体问题仍需要具体分析。作者从郭松义、帕金斯、管汉晖等先学前辈的研究成果中,统计出了他们对1600年左右明朝粮食总产量的估值。分别是:1716亿市斤、1500亿市斤(以小麦加权计)、1716.25亿市斤。人口以1.6亿计算,则人均粮食年产量综合平均值为992.5市斤。而处于明朝盛世期的正德年间,从同治《上海县续志》嘉庆《常熟县志》里记载的数据可知,每亩(中上田)产米137市斤,折算稻谷约195市斤。把这个高水平数据计进全国个人平均产粮数所得到的数值也仅为1218.75。但读者应该注意,我这里是将正德年间南方高产粮食区的单位数值与天启年间的平均数值拿出来比较的,
因此,无论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有多恶劣,至少在粮食产量上并没有体现出悬殊的差距。
因此,我在这里暂且做一个不成熟的小结:气候变化并没有带来粮食产量的大幅波动,猪肉产量也不会因气候问题而产生较大浮动,更不足以冲击以农业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市场。
排除了市场自身变化的因素外,我们还需要考虑明代白银货币的通胀问题,因为篇幅有限,作者在此不能铺展开来详细陈述,推荐大家阅读我的另外一篇文章:https://www.toutiao.com/i6681880070207832588/。但可以肯定的是,白
银作为贵金属性质的流通货币,其通胀幅度不会很大,绝对不可能像猪肉价格一样上下浮动400%~2150%
。尽管明朝中后期大量进口海外白银约3.8亿两,但仍然不足以支付国内商品、财政等项目的开支,以至于在清朝仍然大量进口白银来补充。
现在似乎陷入了一个困境,因为决定价格的市场供需,商品价值,货币问题等因素都不能解释猪肉价格飞涨的原因。这个幺蛾子实在是隐藏的太深,或者说它一直很明显,只是我们忽略了。作者下面就要把这只幺蛾子抓出来,它就是一只看得见的手和一只看不见的手。看不见的手:这个已经不需要说太多,实质上作者前面所有的篇幅都在讨论这只手。在经济学的定义中大概可以这样说:在理性人占据的市场中,趋利、自私的本性促使市场经济形成了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这些机制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冥冥之中支配着每个人,自觉地按照市场规律运行。只是,明朝从1500年~1600年,这只看不见的手不仅看不见,而且也没有起到理想中的作用,因为另外一只看得见的手正在主导着大明王朝的经济未来
,这只手又被称之为凯恩斯国家干预经济理论
。
大明王朝做错了什么?
从施政成本的角度看,管理富裕地区要比管理贫穷地区划算。排除舞弊贪墨等因素不考虑,明朝官员大多会选择富裕的地方去当父母官。因为治安有保障、社会转移支付(福利、公共设施建设)能力强、每年向国家应纳税额也能足额上缴。而贫穷地区则不同,贫穷就会有治安隐患、治安隐患会额外增加财政支出,就会影响政府转移支付能力,从而导致当地更加贫穷,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明朝是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国家,这有区别于地方政权。因为就算是最贫困的地区,明帝国也不会弃之不管,这里的饥民就算从一个城市逃奔到另外一个城市,甚至是逃到另外一个省,军队也不可能像对待敌人一样将他们消灭,而是要从全国各地调配尽可能多的物资来解决危机。因为饥民可能会把临近地区的粮食也消耗完,引来更大范围的饥荒和骚乱。
这只是一个小例子,但大体能说明明帝国的统治思路。即把全国的收入尽可能平均摊销到每一个地方,且倾向于把更多的收入分配到更加贫困地区。明末江南地区就曾流传“江南赋税半天下”的坊间言论,姑妄听之。不过像苏州、常熟、松江一带,每年向国家缴纳的赋税和钞引等其他收入的款项的确是遥遥领先于其他地区。
这个思路极其符合木桶原理:即一个木桶所能容纳的最高水位取决于这个木桶的最短一块板的高度。而打造这个木桶的那只看得见的手,就是明政府过度干预型的国家经济调控政策。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干预家庭经济的个人自主权:典型的做法例如发布行政命令,要求西北方多种棉花,要求江南地区多养桑蚕。在一些西北地区,如果普通农户种棉耕地面积不足耕地的五分之一,会面临罚金或劳役惩处,南方一些地区的稻田会被强令改成桑田或其他经济作物田,从经济收益的角度看,种棉花或养蚕的收益,单亩获利一定高于种水稻或小麦,但从全国的角度看,棉丝产量虽然提高了,但是粮食总产量却降低了,尤其是北方本来就处于低产水平,此时的粮食危机就更加明显了。如何弥补这一问题呢?就是从南方向北方输送粮食,实际上,丝绵收益很多就被运输成本消耗了。
无法触底的白银需求,加重了支付成本
:依据黄仁宇的估算,明代从16世纪开始,年均田赋约2200万两,盐引款项200万两,其他26种杂项的财政收入约350万两,合计约2750万两。扣除从地方转运到中央再分拨到各部门地方的时间,以及第二年征收税银的时间,全国至少要有5500万两的白银无法参与正常的市场流通。而明代全国的白银总储备约8亿两,也就是说至少有6.875%的市场商品实际上是无法流通的,因为没有充足的白银来支付他们。而且是国家赋税收入总量越大,问题暴露得越快。(这里没有细化流通率的问题,只是提一个印象供读者理解)。
从绝对控制到完全失控:此时我们再串联起来分析一下,当个人及家庭失去一部分经营自主权,地方也因为统一的经济调控而失去了一部分经营自主权的时候,他们将更依赖政府的调剂功能。南方的纺织业可能更加依赖从西北运来的棉花,西北可能更依赖从南方运来的粮食。明政府实行这一政策是想将国家经济更有效率地运行,并加强政府的干预能力。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因为政府手中没有足够的白银来及时支付物资的调配费用。因此,包括市场货币的定价权和向平民发放贷款的能力也随之丧失。
最后,我们回到猪肉价格上来再讨论,我试举例全国现在有6.875%的猪肉商品没有白银来支付,国家也没有款项来发放贷款给消费者,那么这些猪肉理论上是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了。这些猪肉商人为了获得充足的资金再生产,不得不向民间高利贷商人筹措本钱,这个成本是需要摊销到之后得猪肉商品上去的,在西北,这种情况更加严重,因为明政府短期内无法支付调配物资(例如猪饲料)的白银,猪肉商人又无法从政府手中贷的款项来购买饲料,高利贷便成为了盘剥商人的杀手锏,而且由于运输成本的叠加,猪肉价格更是远远超过江南地区。
实际上,市场商品价格的失控,起因是由于明政府过度干预了地方经济的自主权,降低了家庭经济抵御风险的能力,过度依赖于中央的统一调控,而后是因为白银流通量不足,让民间资本钻了空子,控制了定价权和信贷市场,从而让物价失去控制。
这里我并不否认天灾因素、人祸因素,但即使不发生这些,大明王朝从1500年开始,从白银渐渐成为硬通货时开始,就已经预示了不太美好的结局。猪肉上涨400%~2150%,都只是那个时期见怪不怪的一个笑话罢了。
参考文献
《明代的物价波动与消费支出——兼及明朝人的生活质量》陈宝良
《明代农业经济与农村社会》高寿仙
《明代海外贸易管制中的寻租、暴力冲突与国家权力流失:一个产权经济学的视角》郭艳茹
《明代GDP 及结构试探》管汉晖;李稻葵
《中国绅士的收入》张仲礼
《中国农业的发展: 1368 ~1968 年》帕金斯
《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吴慧
《明清时期的粮食生产与农民生活水平》郭松义
《中国社会经济通史》全汉昇口述
《南宋至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何炳棣
《中国货币史》彭兴威
《中国人口史, 第四卷, 明时期》曹树基
《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范金民
《明清江南消费性质与消费效果解析~ 明清江南消费经济探测之一》王家范
《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经济结构试析》王家范
《中国农村经济资料》冯和法汇编
《明清农业史资料》陈树平;苏金花;赵慧芝
《清代中国的物价与经济波动》岸本美绪
《16世纪中国明代之财政与税收》黄仁宇
配图部分参考《经济学百科》DK出版社
古代典籍类:《明实录各卷》《陈确集》《阅世编》《客座赘语·米价》《露书》《骨董琐记·田价》《石洞集·惠安政书·节用二条》《五杂俎》《上海县续志》《常熟县志》《实政录·民务·小民生计》等等。
其他说明:
1,明代中后期土地兼并情况严重,文中只分析了自耕农的收入与开支,并以此推测整个明代社会的商品供需市场情况,是不严谨的。
2,明代自1500年后,白银开始成为硬通货,并不是一种突发情况,作者欠缺的主要数据是市场白银流通总量究竟有多少。鉴于明政府财政收入支出经常性地出现张冠李戴地情况,这一数据没法从史料中得出。如:地方常常会将田赋以钞引款项上报户部,中央有时拨款到地方地水利建设款又会被用作赈济之用。因此作者提出白银支付不足且有6.85%的空额,并不是准确数字,望读者理解。
3,关于明代集镇、城市猪肉商品的流通量,作者暂时仍然无法得到准确的数字。有待从更多的史料里搜集,文章所认为的猪肉供应量是依据粮食产量浮动进行的推测,与实际情况难免出入,望读者重视。另外,再次感谢贤达们耐心读完该篇文章,作者学问浅薄,所作议论难入行家青眼,深望老师专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