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新版财政电子票据,这一举措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启用。新版财政电子票据的推出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从管理角度看,它有助于提升财政票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让财政管理工作更加精准高效。对于民众而言,在办理各类缴费、政务事务等涉及财政票据的业务时,将享受到更便捷的服务体验。同时,这也顺应了数字化发展的大趋势,是福建在财政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又一积极探索,将进一步推动当地财政领域的现代化转型与发展。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使用便捷度,福建对现有财政电子票据种类和式样进行调整,并于近日发布新版财政电子票据。新版票据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启用。
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新版财政电子票据包括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社会团体会员费统一收据、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等共23种。
为保证新旧电子票据衔接使用,福建明确旧版电子票据以及与之配套使用的机打票据允许使用至2025年3月31日,超过该期限所开具的机打票据视为无效票据。用票单位未使用的机打票据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审核后组织销毁。(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