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原副省长王一新被提起公诉,这一事件彰显出法治的公正与严肃。王一新在任职期间本应履行公职、服务人民,但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背离了为官的基本要求。提起公诉表明相关部门经过深入调查,掌握了足以证明其违法犯罪的证据。这一事件警示着广大公职人员,权力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正确行使,任何违法乱纪行为都难逃法律的制裁。同时也体现出在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不管官职高低,只要触犯法律底线,都将接受司法的审判,从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一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一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一新利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