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福州三地通过省级审核》
近日,一则令人振奋的公示消息传来,福州有三地成功通过省级审核。这一成果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福州地区激起层层涟漪。这三地在众多的考核标准下脱颖而出,无疑是对其在各个领域发展成果的高度认可。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还是生态环境优化等方面,想必都达到了省级的严格要求。这不仅是三地的荣耀,更是整个福州的骄傲。它将激励更多的区域积极奋进,向这三地学习借鉴,同时也为福州的全面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让人们对福州的未来充满更多的期待。
11月29日,福建省水利厅发布公示,15个县(市、区)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级审核,拟认定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备案县(市、区)报水利部复核,公示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6日。公示全文如下——
2024年11月,福建省水利厅组织对2024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建设情况进行核查,并于11月27日组织召开省级审核会议。根据审核结果,福州闽侯县、闽清县、罗源县,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同安区,漳州市诏安县、华安县、漳浦县、平和县,泉州市泉港区、安溪县,三明市将乐县,南平市延平区、邵武市等15个县(市、区)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级审核,拟认定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备案县(市、区)报水利部复核。
根据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现将以上通过省级审核的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福建省水利厅反馈。
水资源处:0591-87434087
机关纪委:0591-87566746
福建省水利厅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