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之痛:哺乳期的伤害》
有这样一名男子,在三年间竟四次对自己的妻子实施家暴。这是一种令人发指的行为,尤其在妻子哺乳期时,本应得到加倍呵护的她,却被丈夫殴打至轻微伤。哺乳期的女性身体和心理都处于较为脆弱的状态,这个时候遭受暴力,不仅是身体上的伤痛,更会给心灵带来难以磨灭的创伤。每一次家暴都是对家庭关系的严重破坏,对妻子权益的无情践踏,这种行为必须受到社会的谴责,同时也需要法律的介入,来保护受害者不再遭受这样的痛苦与伤害。
2025年1月7日,张晶(化名)向《正在新闻》反映,她丈夫、辽宁省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邵明(化名)对她进行数次家暴,并且在职期间多次出轨,她已在2023年向其工作单位进行过举报,但至今未得到处理结果。
张晶告诉《正在新闻》,她与邵明2019年登记结婚,2020年至2023年邵明曾对她进行四次家暴。
2020年 6月11日,邵明在张晶怀孕期间第一次对她实施家暴,当晚张晶进行了报警。
随后邵明在2021年3月12日、2021年5月6日、2023年5月1日又对张晶实施3次家暴。
张晶向《正在新闻》表示,其中被打的最严重的一次在2021年5月6日,当时张晶刚生产完孩子不久,正处在哺乳期,“我身体本然本来就很虚弱,还要母乳,我被他打的起不来了”。
张晶被打后报警并进行验伤,伤情鉴定显示邵明造成张晶面部软组织挫伤、体表挫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21年6月29日,皇姑分局对邵明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张晶与爱人邵明因琐事发生口角,之后邵明用右手击打张晶的面部和后背。
决定给予邵明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邵明不服向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2022年3月16日,和平区法院撤回警方行政处罚,判决邵明罚款500元。
此后,邵明没有收敛。
2023年5月1日,邵明再次对张晶实施家暴,沈阳市公安医院伤情诊断书显示张晶有“头外伤,头面挫伤,划伤”。
张晶表示,她目前独自带着女儿居住在母亲家,与邵明已是分居状态。
2023年下半年起,张晶就向邵明所在单位反映情况,但至今未得到处理,“我就希望他得到应有的惩罚,并且承担孩子抚养费对孩子付应有的责任。”
张晶表示,“结婚两年被家暴16次”新闻给她实名举报的勇气。
2025年1月7日,《正在新闻》向邵明本人询问此事,邵明听完来意后挂断电话。
辽宁省检察院机关党委朱自强书记告诉《正在新闻》,此事单位正在处理。
上一篇:我被欺凌过,也欺凌别人
下一篇:猩猩“霸凌”水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