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以来,罗源法院打造“阳光执行”新模式,让公正高效文明执行落地见效。近日,该院成功化解一起房产拍卖引发的执行纠纷,用柔性举措破解僵局,赢得各方认可。
2021年3月,余某、陈某夫妇向罗源某银行贷款155万元购置房产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未按约定还款。银行起诉,并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今年5月,涉案房产拍卖成交,成交价158万余元。然而,被执行人余某的父亲余某甲突然提出执行异议,称房产实际由他出资,且曾约定留给自己和老伴居住,要求从拍卖款中保留30万元安置费。
经调查,余某甲曾将自有房产赠与余某,不料余某擅自转卖后另行购置涉案房产。此外,经核实发现,余某甲夫妇还有自建房,且常居住在小儿子家,不符合“唯一住房”安置条件。此时,陈某虽已与余某离婚,但明确反对保留安置费。
面对僵局,罗源法院法官先耐心倾听余某甲诉求,安抚其情绪后,结合法律规定释明安置费计算标准,告知其为儿子余某保留的安置费已酌情提高至20万元。同时坦诚说明其本人无明确法定安置依据。余某甲最终认可方案。法官又通过“背靠背”沟通争取陈某理解。最终,余某甲、陈某及银行等均认可拍卖款分配方案,款项全部发放到位。(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张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