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看到个帖子,有客户看到律师发过来的出差账单,在吐槽“律师住的酒店,为啥那么贵?我们的老板出差,才住全季这类酒店。”
确实,不少律师出差标配,就完全超过了这种标准,都是万豪系、洲际系的五星级酒店。
说实话,这样的现象在律师行业里确实很常见,是一种常态。但这种情况现在越来越少了,因为钱越来越难赚,甲方的成本意识也越来越高了。
有些律师醒悟过来后,会跟客户约定住宿标准,划一条线。有些老板签合同时,法务会帮他们把控律师出差的住宿和餐饮标准,实行在这一条线之下的实报实销制度。
但过去,甲方没那么强的成本意识,很多律师出去确实是五星级标配。
而且,像万豪系的酒店积分体系,真的会让会员欲罢不能。一旦入了坑,你出差一定会强烈要求住这些酒店,即便超过甲方的报销标准,有些律师还是会非常坚定地向甲方argue自己一定要住万豪。
因为,在这种会员体系非常完善的酒店集团下,你住宿能攒积分,保会员等级,积分攒得多,会员的等级越高,会员等级越高,就越能用积分换更高级的房型,免费住。
不得不说,我刚工作那会,就是被某律师来北京出差给我们讲课,但一定要住北京的J.W.万豪给折腾了一把。
因为,北京J.W.万豪是不可能低于600一晚的,已经超过了当时我所在的创业公司的标准了。
要知道,我的老板出去,才住丽枫这个档次。
但是,没办法,对方太硬了,公司咬牙给这律师定了这房型,忍了一段时间后,就没再合作了,哈哈。
还有一次,我接待一位从上海来的律师,他说他自己定酒店,到时候找我报销。然后,他发过来一晚住宿的账单是1600元,超出了土鳖的我对酒店一晚能有这么贵的认知。
我的老板很生气,说了我一顿,但也还是给报销了。
但是,我确实觉得我对不住我的老板,因为我没有和对方说清楚我们的标准,我以为这位年轻的律师,不至于这么飘,600顶天了。
你知道怎么着,后来,我自己打了1600给公司,相当于,我给这位律师报销了。
至此,我对律师出差一定要求要住很贵的酒店这种,总是有点,生理性的反感。
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