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231,719.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6.05%,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子公司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德联”)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度为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和2025年5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60,207.86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和2025年5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和《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长春德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3,000万元。
本次担保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101.0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刁晓楠
注册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45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30775035H
成立时间:2002-01-22
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胶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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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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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证,长春德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3.债务人: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
4.最高债务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期间:授信合同期满后加3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授信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长春德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其向银行申请授信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长春德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1,719.01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包括此次担保)为48,702.18万元,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8%。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