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已落地,旨在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保障公众现金使用权益。
人民币现金指人民币纸币和硬币。新规基于分类管理和普遍适用的原则,提出保障现金支付的基本要求:采取人工方式收款、提供面对面服务以及线上预约、交易,线下完成服务或货物交付,具备当面收款条件的,应支持现金支付,保持合理的零钱备付;采取无人值守、机具设备等自助服务模式,以及采用“一卡通”结算、进行统一管理的园区、厂区、景区、学校等场所,经营主体应在醒目位置标识支付方式,现金收取转换方式及服务联系电话;全部交易、支付、服务均通过网络完成的,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委托其他单位代为收款的,委托方应当通过协议、通知、声明等书面形式,要求受托方接受现金;收费单位推广数字政务,经营主体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应充分考虑公众使用现金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不得排斥或歧视现金支付。
从银行方面看,实体网点需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合理布局网点及自助机具,确保回笼人民币合规整点,受托收款时支持人工收现。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收费单位、经营主体收款受托方的,应支持人工收取现金。
若遇到现金支付不便、拒收现金或歧视性对待,可先与相关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保留好证据线索,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渠道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将及时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