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长河中,名将如繁星般璀璨,而近来热播的《满江红》更是将南宋初期的几个重量级历史人物——岳飞、秦桩、宋高宗——再次推上了公众讨论的风口浪尖。
岳飞一生战功赫赫,屡次击败金军,甚至在清水亭大捷中,金军惨败到“横尸十五里”,成为南宋抗金的民族英雄。郾城之战中,他重创铁浮屠军;颍昌之战,他再次大败金军。就在胜利的曙光照耀之时,岳飞对部下豪情满怀地说:“今次杀金人,直到黄龙府,当与君痛饮。”然而,正当他准备势如破竹、连战连捷时,却被十二道金牌紧急召回,使得他不得不写下了那段震撼人心的《乞止班师诏奏略》:“十年之功,废于一旦。所得州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难以中兴。乾坤世界,无由再复。” 对于整个南宋王朝而言,自此之后,再也没有过一次像样的北伐,收复失地更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想。岳飞最终冤死狱中,这段历史的遗憾千百年来一直令人扼腕叹息。 至于岳飞的死因,历史上众说纷纭。 说法之一是“迎二圣”。然而,这一说法站不住脚。南宋政权以康王为首建立,为了稳固王权、争取民心,高宗登基时提出了“迎二圣,归京阙”的政治口号。作为高宗提拔的嫡系武将,岳飞自然随声附和,这本是政治礼节,并非导致他身死的直接原因。早期岳飞确实曾在《题翠岩寺》中写下“行复三关迎二圣,金酋席卷尽擒归”,在《广德军金沙寺壁题记》中亦写道:“立奇功,殄丑虏,复三关,迎二圣,使宋朝再振,中国晏安。他时过此,得勒金石,不胜快哉!”可见,他对“迎二圣”的口号并非无知盲从,而是明确政治环境下的行动。 绍兴五年(1135),54岁的徽宗病逝于五国城;绍兴七年(1137),消息才传至临安,二圣只剩钦宗一人。随后,岳飞在给高宗的奏折中,不再提“二圣”或“渊圣”,而改称“天眷”。所谓“天眷”,即皇帝家属,表明南宋皇权已稳,皇帝只有高宗一人。南宋朝野皆为高宗亲信,只要钦宗仍在,高宗即可软禁,稳固江山,因此岳飞的死并非因迎二圣。 说法之二是“干预立储”。关于绍兴七年岳飞奏请立储的记载,多出自薛弼之口,而薛弼是秦桩党羽。薛弼家人委托叶适撰写墓志铭时,却未提岳飞奏请立储之事,由此可见,当时所谓的“立储”事件,可能是秦桩一党为了迎合高宗而制造的舆论。 绍兴十年(1140),岳飞北伐前确实密奏高宗立储:“今日欲图恢复,必先正国本,以安人心。然后陛下不常厥居,以示不忘复仇之意。”《鄂国金佗稡编》记载,高宗“叹其忠”,赞岳飞“非忱诚忠谠,则言不及此”,可见高宗并未因岳飞建议立储而生嫌隙。宋朝并不像其他王朝禁止武将参与立储,高宗独子早逝,众人劝他立养子(后来的宋孝宗)为皇储,这本是顺应朝局之举。 同时,岳飞奏请立储,还与金国动向相关。绍兴八年,金国都元帅完颜杲病逝,遗书明确提出利用宋朝内部动荡扶持傀儡政权。岳飞的建议恰好阻止了这一图谋,忠心可鉴,绝非针对高宗。 那么,岳飞真正的死因究竟是什么? 从宋高宗对岳飞的态度转变便可窥见端倪。绍兴三年(1133),岳飞自江州朝见高宗,高宗手书“精忠岳飞,制旗以赐之”。绍兴四年(1134),岳飞连战收复郢州、襄阳、随州、邓州、唐州、信阳,高宗又手书《赐岳飞批剳卷》:“卿盛秋之际,提兵按边,风霜已寒,征驭良苦。如是别有事宜,可密奏来。……如卿体国,岂待多言。付岳飞。”从“风霜已寒,征驭良苦”的关怀,到“如是别有事宜,可密奏来”的信任,可见当时高宗对岳飞仍然倚重有加。 绍兴六年(1136),岳飞母姚氏病逝,岳飞坚守孝道,高宗三次催他回军中,前两次以“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谢绝,第三次的《起复诏》虽有客套,但其中“反经行权,以墨绖视事,古人亦常行之,不独卿始,何必过奏之耶”一句,已流露出高宗的不耐。自此,高宗与岳飞关系开始出现嫌隙。绍兴七年(1137),刘光世怯战,张浚主张解除其兵权,三省枢密院多次传旨,要求岳飞“前来行在所奏事”,可见高宗及张浚仍十分倚重岳飞军事能力。诸路军事都督府下达的《令收掌刘少保下官兵札》,明确岳飞掌控五万余军马,充分体现了朝廷对其信任。然而,从“杯酒释兵权”之后,宋朝重文轻武已成常态。 因此,从上至高宗,下至张浚、秦桩等文臣,皆不希望武将“尾大不掉”,岳家军声望极高,最终决定让文官吕祉接管淮西军。淮西军不服,发动兵变,投降伪齐。岳飞北伐的实力受阻,消灭伪齐的代价陡升。他心灰意冷,离开建康,回庐山居第为母守孝,同时奏章请求解除兵权。 面对宋金局势,高宗虽言辞安抚,但也引用宋太祖“范吾法者,唯有剑耳”,暗示警告。此为岳飞日后被诬陷的重要伏笔,秦桩党羽将其列为“日谋引去,以就安闲”。 绍兴十年(1140),岳飞北伐连战连捷,准备收复两河,然而高宗在背后与金人议和,连发十二道金牌令岳飞班师。《金佗稡编》记载:“先臣亦立马悲咽,命左右取诏书以示,曰:‘朝廷有诏,吾不得擅留!’劳苦再四而遣之,哭声震野。” 对于秦桩一派的和谈,《金佗稡编》有明确记载:金人称桧“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且杀吾婿,不可以不报,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也。”在高宗默许下,岳飞被秦桩、万俟卨、罗汝楫以莫须有罪名陷害,张浚协助将其押入大理寺诏狱,严刑拷打,审官何铸欲查明冤情,却被秦桩阻止。绍兴十二年(1142),岳飞遇害,绝笔八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而高宗坚持议和,也有现实考量:北宋灭亡后,华北平原已失,南宋建立于山多地少之地,无法提供持续供养军队;岭南开发不足,税收重,民变频发;洞庭湖地区钟相起义,均需岳飞镇压。南宋国库无法支撑连年征战,因此必须权衡战争与经济。 经界法实施后,朝廷扶持南逃汉人及流民安家置业,减免税赋,保障社会稳定。陆上丝绸之路受阻,海外贸易成为重要财源,促使南宋海军快速发展。北方民众南迁带动农业和牧业繁荣,羊价飞涨,市场活跃。 纵观北宋、南宋历史,岳飞之死,实为皇权牺牲品。赵构虽有胆小之嫌,但岳飞、秦桩皆为棋子,一旦失去利用价值,便被弃置一旁。岳飞抗旨不遵,多次激怒皇权,但他亦具备恢复南宋经济与军事的远见,不是简单的昏君或无能。遗憾的是,这位一代名将,壮志未酬,早逝沙场,成为千古遗憾。